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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明自知理亏,信口开河的吹嘘道,其实学校军训的时候,他也不过就用那老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打过三子弹而已。
对于雷鸣登猎枪的了解,大多都是在一些军械杂志上看到的。
“你就吹吧,不过浩明,可别在路上玩枪了,赶紧收好,被人现免不了麻烦。”
李志撇撇嘴,动了汽车,显然对王浩明的话很不以为然。
这枪的主人是他爸一个在部队里,已经做到正师级干部的老战友珍藏的,就连李志自己以前都没玩过几次。
这次死皮赖脸的磨了那个长辈半个多月才借到手的,这也就是部队里面的人胆子大,敢借给李志。
要是换做地方上的朋友,即使收藏有这枪,也绝对不敢借给别人的。
不过李志说的倒是实话,本来他们开的这车就是无比拉风挺招人眼热的,要是被人现车上有枪,保不准那些人就会报警,闲的没事惹这麻烦干嘛。
李志说着话,眼睛看着方向盘右下方液晶显示器上的gps全球定位系统,方向一转,将车驶离了国道。
马上中午了,他这是准备到合肥市里去吃点东西,休息一下再上路。
车上吃的东西虽多,但那些都是留着进入藏区备用的,再说了,吃那些真空包装的食品,远不如找个地方喝点热乎的舒服。
“流氓,咱们随便找个地方吃点东西不就完事了,你七绕八绕的要去哪里啊?”
王浩明看到李志看着车在合肥满大街转悠,路过几家饭店都没有停下来,不由奇怪的问道。
“嘿,不急,我带你去吃点合肥的特色小吃去,下午再好好的休息一下,晚上你睡觉,我通宵开夜车,明天白天你再开一天,差不多就到成都了。”
李志显然对合肥很熟悉,开了大概2o多分钟以后,将悍马车驶入到一家外表看上去很豪华的酒店停车场。
下了车从停车场进入到酒店,李志做的事情却又让王浩明摸不清头脑了,这厮开了个房间之后,拉着王浩明又离开了酒店。
“我说,你这是要到哪去啊,没来的时候看你急的火烧屁股一般,现在怎么又不着急了,咱们不在这里吃饭?”
王浩明没有想到李志来这酒店仅仅是为了下午休息,而不是在这里吃饭的。
李志闻言撇撇嘴,道:“傻帽才去这样的酒店吃饭呢,菜贵刀狠,宰人不见血,哥们带你去的地方,价钱实惠不说,还能吃到地道的合肥菜,你就跟着走吧。”
李志说的地方不远,距离这酒店走路也就是五六分钟的路程,饭店的占地面积倒是不小,是个二层的楼房,不过门脸并不大。
大门上方简简单单的挂了个写着“土菜馆”三个字的招牌,等王浩明进去之后,却现里面生意好的出奇。
第五十八章 合肥名菜
足有四五百个平方大小的厅堂里面,全部坐满了人,十几个服务员穿花般的在各个桌子间穿梭送菜。
如果单从饭店外面看,王浩明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里面的生意会好成这样。
“愣着干嘛,走啊。”李志拉了一把愣在当场的王浩明,向二楼走去。
饭店二楼的结构和一楼是完全一样的,只是隔成了一个个小的包间,李志也没有招呼服务员,拉着王浩明一间间的走下去。
到了一个包间门口的时候,停了下来,直接推门走了进去。
包间并不大,估计最多也就能坐上七八个人,隔音效果似乎不是很好,旁边包间里的谈笑声听的非常清楚。
李志进去之后看着王浩明得意的说道:“怎么样,哥们,咱这本事不错吧,用耳朵听都知道这间没人。”
王浩明忍住笑,点了点头表示赞同李志的说法,然后说道:“你耳朵是好使,我看咱们也别去西藏了,就从这回去吧,等回去以后,你见天的趴在罗哥别墅里,给他当藏獒使唤算了。”
一边说着王浩明一边哈哈大笑了起来,他刚才在走廊的时候,就现这些包间门口的把柄上都挂着个写着“有人”的牌子。
李志选中这间,肯定是看到那牌子是翻过来的,这哥们居然拿这个吹嘘,王浩明自然要打击他一下了。
“你才是藏獒呢,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就不能让哥们得瑟下……”
李志一脸悻悻的回骂道,话声未落,包间的门就被从外面推开了。
进来的是饭店服务员,很年轻的一个小姑娘,手里端着茶水,给二人倒上后,将菜单拿了出来。
李志摆了摆手,拿捏着腔调学着合肥话说道:“菜单就不用了,来个大盘的‘曹操鸡’,再上个‘包公鱼’,对了,还有‘李鸿章大杂烩’,另外麻饼、烘糕、寸金、白切这四样点心各来一份,好了,先上着吧。”
李志很麻利的就点完了菜,没有要酒,他和王浩明虽然酒量都不错,不过身在外地又要驾车,这点分寸李志还是有的。
面前的这个小姑娘,没有听出来李志是外地人,看到他点的几样菜都是本地有名的招牌菜,答应了一声,给两人续上水之后,就出去了。
“我说流氓,你点的都是些什么菜啊?咱们哥俩今天是大烩名人?”
王浩明这会正被李志点的菜名弄的有些晕乎呢,曹操、包公再加上李鸿章,这些名字怎么听得都是那么邪乎啊,也就是后面叫的几样点心正常一点。
李志鄙视的看了王浩明一眼,道:“没见识了吧,告诉你,我叫的这几样菜,都是合肥本地的特产,在外地根本就吃不到。”
“不说别的,就说这‘包公鱼’,产自包河,就是包公祠那一带的护城河,这河里所产的鲫鱼为乌背,和包黑子那张黑脸有些像,所以人称包公鱼……”
“那曹操鸡是个什么来历啊?”王浩明听得有些入迷,一道菜居然还有这么个传说。
“要说那‘曹操鸡’,可是始创于三国时期的传统名菜,相传三国时期,合肥因地处吴头楚尾,为兵家必争之地。
曹操统一北方后,率领83万大军南下要和那个叫孙什么的干架,到了合肥的时候,这小白脸因军政事务繁忙,操劳过度,头痛病作,卧床不起。
“当时曹操的大厨就遵照华佗留下的药方,选用合肥当地的仔鸡,然后配以中药精心烹制成药膳鸡,曹白脸吃了以后后感到味道鲜美,十分喜爱,慢慢的病就好了,身体很快康复,以后每进餐必食此鸡。”
“所以我说兄弟,咱们今天吃的,可都是有讲究的,曹操放在三国那会,可也是个准皇帝啊。”
要说李志这厮,还真的就是个吃货,从初中到高中的历史成绩,他从来没有考及格过,现在居然也能引经据典了,多少也让王浩明有些刮目相看。
两人说话间,‘包公鱼’居然就做好了,服务员推着一个小车,将‘包公鱼’和几盘花生卤肉等小菜上了桌,亲眼看到这‘包公鱼’之后,王浩明才知道,这竟然是道凉菜。
一大早出门就对付着吃了点包子油条什么的,王浩明早就饿了,反正也不喝酒,直接下筷子开吃起来。
夹了一条鲫鱼放到口中,一股鲜美的味道顿时通过王浩明的味蕾传到大脑之中。
而且那小火焖制了五个多小时的鱼肉早已被烧得骨酥肉烂,入口即化,还带着一股淡淡的清荷香气。
“好!”
王浩明忍不住出言赞道,手中的筷子更是毫不停歇,紧跟着又夹了一条放到嘴里。
而一旁的李志本来还想听王浩明多夸几句的,没料想眨眼功夫,一盘子‘包公鱼’就剩下一半了,李志急忙抓了筷子和王浩明抢了起来。
第二道上来的菜是‘李鸿章大杂烩’,菜端上桌之后,看上去红润油亮,闻之香气扑鼻,引得二人食指大动。
这时‘包公鱼’早就被两人吃完了,李志刚才得了教训,这次菜一上桌,就猛吃起来,王浩明本想让这厮继续讲解一下,一看李志这动作,就知道这货很狡猾,不上当了。
抢到最后一片香菇,放到嘴里之后,李志吧唧下嘴巴,得意的看着王浩明,说道:“哥们现在给你说说这道菜吧,妈的,你说咱们上学那会教历史的老师,要是每天请咱们吃一顿的话,我历史能考不及格吗。”
王浩明:“……”
“李鸿章大杂烩”这道菜也是有其典故的,相传李鸿章去俄国参加尼古拉二世的加冕典礼,并顺路访问欧美的时候,每日三顿都是吃西餐,很不习惯。
在到欧美后,李鸿章便吩咐随行厨师将在当地购来的蔬菜、肉食等,按照中国菜肴的烹制方法“一锅煮”。
这“一锅煮”出来之后,食之鲜美可口,既能下酒、又能就饭,还不致于因繁琐的煎炒煮炸而耽搁了出访公务,李鸿章干脆每天就吃这个了。
有时候宴请老外,当吃完后问及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