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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腔-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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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亚瑟面前。
    “有什么地方可以坐坐吗?”我把一大瓶晃晃荡荡的烈酒拿出裙摆时,清楚地看见亚瑟的眼睛瞪圆了一瞬,“我请你喝杯酒。”
    他斜一眼我手里的酒瓶面露难色,却仍旧沉默不语地带我来到了室外停车场,穿过形形色。色样式各异的轿车、跑车、suv和迷你卡车,最后在一辆我再熟悉不过的四门轿跑前停下了脚步。
    后来我才知道,是亚瑟载着马修来到派对会场的,因而在这里看见马修的车也不足为奇。
    当时我很想抡起酒瓶往保养得光洁鲜亮的流线型车身上砸过去,但仅存不多的理智制止了我,旋即我想到,如果能在这儿将亚瑟睡到手,绝对无异于在马修脸上狠狠抽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于是我顺理成章地坐到了后座,将透明溶金的酒液斟满两个塑料杯,一杯抓在手里一杯递给了他。我原本的计划是借酒装醉借机引诱他,只是没想到……
    亚瑟盯着近在咫尺的酒足足看了半天,终于下定决心般仰起脖子一饮而尽。
    或许是喝得太快,他剧烈地咳嗽起来,潮红像爬藤迅速漫上脸颊,一对瞳孔蓦然收缩,尔后又逐渐涣散迷离。停车场里随处可见的路灯投下晕光,在他眼底分崩离析,随着呼吸节奏骤然加快,他的身体向后一歪,彻底没了动静。
    “……”
    我还没来得及装醉,对面磨磨蹭蹭只喝了一杯的人就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
    迫于无奈,我收起了酒瓶和酒杯,给亚瑟换了个更为舒适的睡姿,随即准备爬下车去继续那场派对——只是当我背过身去的那一瞬间,身后有人以不容抗拒的力道一把扣住了我的手,掌心炽热过头的温度烫得我的皮肤一阵紧缩。
    我回头看见他眯着眼,吃力地抬着头往我这边望。和我的视线一对上,他忽而翘起嘴角含义不明地笑了笑,手臂乍然发力将我带进怀里。
    我脚下一跌被迫趴在他的胸膛上,愣了足足三秒,直到他的手贴上后脊的光裸处才回过神来。他的指尖从后颈一路暧昧地游走到腰窝,轻抚的节奏平缓、感触清晰,要不是他脸颊氤氲的酡红和明显弥漫着浓雾的双眼,我简直要怀疑装醉趁机占便宜的人换成了他。
    他轻声咕哝着什么,有如梦呓断断续续。
    我安抚性地摸了摸他被汗湿的额头,他就顺势将脑袋使劲往我手里蹭,熨帖绒软的金头发摩挲着掌心,睫毛翕动着挠痒似的刮擦皮肤。
    他的手指缓慢地从背后的镂空点探入了衣料内,尽管只是一个指节,依然烫得我浑身哆嗦了一下。另一只手抓着衬衫领口用力外扯,我听见好几枚纽扣四散崩落、弹在车窗玻璃上的脆响,然后就看到他暴露在空气中微微起伏的胸口。
    “你要想清楚……亚瑟,”
    道德和情感上的双重纠结使然,我象征性地推拒了一句,“只是一个晚上,我不会对你负责的。”
    我发出每一个音节的间隔时他都要点一下头,等我说完,他颈上突起的喉结性感地攒动起来,呼吸潮热沾染酒气,口齿异常清晰,“嗯,你想对我做什么都可以。”

  ☆、第10章 亚瑟番外1

伊恩莱斯·亚瑟·麦考伊的人生前十二年都是在牛津城的古老住宅区度过的。
    那里紧挨着一条清浅河道,就算在干燥的冬日里空气也十分湿冷润泽,到了早春季节更是整日充盈着苹果花和青嫩草叶的甜香气味。古典建筑幢绰林立,痕裂驳杂的壁墙还落着战火熏黑的印迹,低矮的楼房顶端常年堆满了阳光,还有通爽的煦风环绕,再加上位置毗邻高等学府的若干个校区,又远离喧哗吵闹的旅游商业街,除去某些基本的生活设施实在有些年头、使用不太方便以外几乎完美无缺,几乎是他母亲麦考伊夫人最理想的居住场所。
    麦考伊夫人是一位受人尊敬的作家,在英国境内一度声名显赫,出版的多本文艺性质的爱情小说无一不以自家世代居住的牛津为背景,故事模式却也一板一眼地被限制在了一个无形界限内。
    随着当代小说层出不穷、花样翻新,她的人气逐渐式微。在新书销量低迷不堪之际,出版社的编辑好心建议她:“或许你该换一座新城市,开展一段新故事。”
    麦考伊夫人沉思良久,最终将目的地选定为同样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同时也是现如今多元文化聚集地的伦敦。作为一个寡居多年的独身母亲,她为独生子办理了转学手续,然后便迫不及待地踏上火车,开始了此次寻找新书灵感的旅途。
    亚瑟从小就是个安静得过分的男孩儿,皮肤比常人还要苍白一些,有一双温柔怯懦的蓝眼睛,身体纤细孱弱,个头也不高。
    最让麦考伊夫人感到忧心忡忡的是,他的业余爱好除了读书就是烤土豆、煎牛排和打扫房间——当然,从某些方面来讲,这对麦考伊夫人来说也颇有益处,至少她不用像有些家庭主妇那样,每天都被困在无止无休的家务活里脱不开身了。所幸牛津城中亚瑟为数不多的同龄人大部分都脾性端稳内敛,亚瑟并没遇到过校霸的欺凌,尽管这在别的城市时常发生。
    然而到了伦敦的新学校,短短几个礼拜,一切都翻天覆地地变了样。从有人当面阴阳怪气地叫他书呆子,到合伙取笑他和讲台相差无几的身高,最后演变成了拿掀翻他的午餐盘来找乐子、还准备将手里的网球砸到他脸上——
    “看在上帝的份儿上,皮特,我们就不能安安静静的吃个饭吗?”
    有个女孩的声音制止了校园恶霸蠢蠢欲动的手,后者听见以后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将近乎快要脱手的网球揣回口袋,搂着身边发声的女孩转头离开了。只得以匆匆一瞥,亚瑟仅仅记住了一张面貌模糊的脸,他全然忘记了要弯腰收拾地面上倒扣的餐盘和一片狼藉,只顾盯着她离开的方向看,有点失神。
    她身材高挑——至少对当时的亚瑟来说称得上如此,覆散肩背的长发光滑漆黑,发梢随着步伐频率跳跃,披淋着窗外投射进来的金色光点;短版线绒上衣腰间时不时闪现健康的浅麦色皮肤,紧身裤裤筒只伸到膝上,下方露出笔直而又纤长的双腿。
    一开始亚瑟不太明白她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后来才意识到这其实是句缩略版的美式俚语。
    亚瑟知道她是谁:佩内洛普·唐,春季入学的八年级转校生,来自美国蒙大拿州的一所私立学校。他听见有些女生议论过她,以艳羡的口吻一遍又一遍地谈及她高大英俊的新男友,由此说到她入校时奇迹般地没有因为口音和肤色受到排挤,恰恰相反,竟然顺利得匪夷所思地成为了这所中学最受欢迎的女孩之一。
    亚瑟所在的七年级和八年级分属不同的教学楼,她也很少在餐厅露面,这是亚瑟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看到她——尽管他并不确定她有没有注意到自己,不过这无关紧要,因为从那以后,他就不由自主地还想再次见她一面。
    “噢我的小土豆,你恋爱了!”
    当亚瑟一如既往地把自己的困扰告诉了麦考伊夫人后,灵感枯竭的女作家难掩兴奋地一把将他搂过来,使劲亲了亲他的额头,“你愿意当我新书的素材吗,亲爱的?你的故事会红遍整个英格兰的,我保证。”
    “好的,母亲。”
    他对这个提议所象征的意义相当懵懂,却还是温顺乖巧地点了点头。
    后来,他开始默不作声地关注起她的动向。
    佩妮,与她关系亲密的朋友们都称呼她这个名字。有时候亚瑟会忍不住放轻声音,用亲昵的语调念一遍给自己听。说出口的一瞬间他体会到短暂的满足感,不过随之而来的总是一整天对他人目光的畏缩和抗拒——好像每个与他对视的人都能窥探到他心底不为人知的秘密。
    据他所知,她特别情绪化,似乎很怕麻烦,对待自己不感兴趣的人也绝对称不上和善。可是在他看来,她的每一处代表着缺陷的特质都特别讨喜。他绞尽脑汁想要接近她,却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方法。
    大大小小的派对只要有她露面亚瑟都会想尽办法参加,可佩妮从来没有注意到他。
    就这样过了一年,佩妮即将毕业升入高中。她的学术成绩居然保持得不温不火,每场考试都能惊险地低分通过。亚瑟对此很伤脑筋,虽然他由衷地希望她今后的人生能一直这样顺利,也不得不承认有些微的私心想要她留下来重读一年。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我的小说已经用了三章来描写你的单相思,不过要是整本书男女主都没有交集,肯定不会有读者肯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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