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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玉仔细看了看,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地,然后温柔地说:“没事,不仔细看看不大出来。你要是不喜欢,有空我打听一下哪个郎中去痣的手艺好,把它拾了就是。”
还是蓝玉最好,一下子就能看出我心里想的是什么。
我用眼角撇一下狐狸,他在想什么出神,从早上到现在都是眉头紧锁。
长痣的是我,又不是他,怎么看起来他比我更上心。
吃完饭,朝廷的间谍又向我报告,说是所有的新弟子都已经安排好了,还缺一些生活用品啥的,向我请示让谁去。
我顿时大乐,当然是让丫头去,这种肥差干嘛假手别人。
我装模作样想了想,深沉地说:“往常都是丫头去,她比较熟,还是让她去吧!”
间谍没有惊讶,一副早已经知晓,只是走过场的样子,这个人一点都不敬业,表现的也太明显了。
间谍走以后,我开始教丫头怎么杀价,我说:“如果卖货那人是被雇用的,你就跟她说,给我最低价,我让你吃回扣。”
丫头冲我眨眨眼,然后问:“回扣是什么意思。”
我想了想“就是她给你便宜,你就适当给她些赏钱,给她的数目,按她给你便宜多少来定。”
丫头眼睛一亮,算是听懂了,土拨鼠还蹲着,傻傻地看着我。
狐狸看书,蓝玉练武这都是他们的习惯。
昨天我打发丫鬟给我买了东西,本来像早上就给蓝玉,没想到被那颗新长出来的痣给折腾忘了。
一晃神,蓝玉好像又悟出什么,手比划着练武去了。
我在旁边等着,等着,忽然没有了耐心。
于是转悠到狐狸的门口,伸头一看,狐狸正在写字。
我小时候最讨厌练字,特别是毛笔字,光抓笔就觉得难受,更别说去写了,练半天从手腕到手指,没有一处不疼。
那些喜欢练毛笔字的人说,练这东西,能让人聪明,锻炼手腕和手指的灵活性,培养耐心,心乱了最好去写毛笔字,这样可以静心。
狐狸平时不都是靠在椅子上看书吗?今天怎么练起字来了。
我悄悄走过去看。
写的都是繁体字,连我这种外行人都觉得狐狸写的好,字迹雅致整洁,一看就是经常练字。
字体清俊秀拔,笔画连贯一气,绵绵不断,又有一股雄辩有力的感觉。
有人说看一个人的字,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格,可惜我不大懂书法。
狐狸写了好多字,我一张张望过去,好看是好看,但是总觉得看着不舒服。
狐狸对我笑笑,继续写,毛笔沾着黑黑的墨汁刚要下笔,我急忙说:“等等。”
几步到他身边。
狐狸奇怪地看着我。
我翻开墨砚旁边的青色颜料盒,里面是红红的朱砂,我说:“用这个试试。”
狐狸的眼睛紧紧盯着我,好像想从我脸上看出什么来,然后眼角一晃,扫了眼我的滴泪痣,笑了笑说:“好。”
取了一枝没有被墨污染的毛笔,轻轻在沾了朱砂,在纸上写了起来。
红红的字,透着股子尊贵,好像高于一切,果然看着顺眼多了。
就是有些繁体字加上是毛笔写的有些难辨。
我一个字一个字看过去,狐狸写的是:死生……,与子成说。
死生……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
第二十三章 纯洁的爱情啊
我眼前迅速闪过一幕,这几个字好熟悉,红色的朱砂字,如果写在布满黑字的折子上,会显得尤其突出。
我的眼角又开始烧灼般的疼,于是皱了皱眉。
狐狸竟然直接扔下笔,来扶我,“又觉得不舒服?”
眼看笔就要掉在刚写好的字上,我连忙扑过去接住,还好,还好,要不然好好一副字就给毁了。
肇事者还皱着眉。
我笑笑,“没事,就是瞬间有点难受,现在已经好了。”
狐狸的眉头总算松了一些。
我主要还是对狐狸的字爱不释手,厚脸皮说:“送我几张吧,你写的好,我喜欢。”
狐狸倒不小气,带着宠溺的笑,“喜欢就拿走吧!”
这我就要谢谢凌雪痕这个壳子了,人家全是看在凌雪痕的面子上。
我首先要拿的自然是红笔写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剩下的那些其实我都想要,但是全拿去又不好意思,捡了几张我认为最好的,收起来踹怀里。
高高兴兴往外走,就听丫头说:“基本上都弄好了,由于用度太大,要禀告掌门以后再去拿回来。”
跟她说话的是那个间谍。
丫头真会掐时间陪我演戏,我板着脸说:“正好我要出去办点事,边走边跟我说吧!”
间谍看着我,“您要出去?”
我深沉地点点头,“我带蓝玉一起出去,其他的人你给我看好了,要是有什么闪失,回来有你好受的。”
间谍想了想,“掌门好久不出去了,要不要多带一些人手。”
没人监视就不让我出去是不是?冷冷说:“你看着安排吧!”
我自然不知道间谍和四皇子怎么联系,只知道我收拾好东西,要出门的时候,间谍没有给我加派人手“保护”我,而是毕恭毕敬把我送到门口,看见他那伪善的嘴脸,我就想到《十大酷刑》,别的不会,沾着辣椒水抽他,就能让他哭爹喊娘。
不明白武林门派为什么都喜欢建在深山里,可能因为山上地盘大,还有涉及到深山老林什么的会比较神秘。
没走几步,蓝玉就重重握了一下剑,剑身与剑鞘,发出清脆地撞击声。
我忙问:“怎么了?”
蓝玉向远处的草丛望了望,“大概是其他门派的探子。”
其他门派的探子?不是间谍暗中派来的眼线吗?我正疑惑。
蓝玉又说:“没关系,大概只是想知道你要干什么,没有什么恶意。”
是啊,不然干嘛逃跑,直接发一个信号弹,让一群人上来围剿就行了,最后得一个“平贼队长”什么的。
一眼望不到边都是山路,难道要这么走去集市。
走了一会儿,我连忙喊:“蓝玉。”
跟我熟悉的人都很了解我,我这个人有两个最大的缺点一是同情心泛滥,如果遇见弱小的,我就会变得强横用尽心思去保护他,二是如果遇见比我强很多的,我就会变得越来越懒,凡事又都不爱懂脑筋了。
现在就处于这种状况,狐狸和蓝玉本身都很强,根本没有我用武之地。
蓝玉最了解我的心思,指指前面,“再坚持一下,到那里我们就不用走了。”
我连连点头,到了蓝玉说的地方,我赶紧蹲下身使劲提了提鞋子,不然一会儿做了空中飞人,鞋子掉下来就不好了。
蓝玉看着我,一眨一眨就像婴儿纯净的眼睛,“整理好了吗?”
我点点头,上前去挽住蓝玉的胳膊。
蓝玉吓了一跳,脸呼一下红了。
我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我轻功不好,总要有一个人带我,丫头调皮捣蛋的模样,实在不能让我放心,只有蓝玉最好,温柔又体贴会随时注意到我。
我笑笑说:“走吧!”闭上眼睛,怕一下子飞起来会有些不适应。
蓝玉半天没动,可能是因为要带一个人一起飞,他也要准备一下。
直到我听到马车的声音。
蓝玉咳嗽了一声。
我睁开眼睛。
一辆马车停在我面前,丫头好奇地看着我和蓝玉。
蓝玉有些不安地攥着衣角,脸红地不像话,眼睛一直往别处瞟。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不是要用武功飞吗?怎么会有马车。
丫头笑嘻嘻地走过来,“掌门,你上不去马车要少爷帮你吗?”
什么跟什么啊。我说:“有武功为什么要用马车?”
这回蓝玉总算敢看我了,他奇怪地问:“有马车为什么要用武功!”
诶,古代的大侠不都是飞来飞去的吗?
不然要武功做什么?
丫头从马车里拿出一个方方正正的小凳子,土拨鼠从她的肩膀上跳下来,先溜进车厢里去了,丫头说:“掌门踩着这个,我都准备好了。”
我准备走过去,才发现自己拉着蓝玉的胳膊,顿时脸红起来。
踩着凳子上了马车,丫头凑过来,神神秘秘地小声说:“掌门,你是不是喜欢我家少爷。”
我被问地一愣,心跳忽然像打鼓一样,一回头就看见蓝玉。
蓝玉的眼睛跟我接触,本来清澈如水,忽然波涛汹涌热烈地看我一眼。
我从来没有看过蓝玉这样的眼光,竟然看呆了,蓝玉犹自水雾的眼睛忽然迷蒙起来,甚至有一丝难以掩盖的慌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