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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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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写
    “今后再也不跑了”
    17岁嫌犯称越狱是被蛊惑逃出后惊恐后悔
    在此次脱逃的三人中,刘某是最小的,年仅17岁。由于未成年,且越狱前仅涉嫌罪行较轻的盗窃罪,很可能被轻判。因此他的越狱行为,让许多人不解。昨日,负责提审刘某的刑警大队直属中队中队长王利说,孩子太小,心理不成熟,受到了主谋王汉玉的蛊惑。
    “王汉玉欺骗涉世不深的刘某,说他偷了许多钱,不逃的话被被判很重的刑。”王利说,王汉玉自知罪责难逃,策划和实施越狱时,向一些人鼓吹煽动,年轻的刘某上了当。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王汉玉本人在将要翻越大门时,被门刺刺中大腿股动脉身亡。
    据介绍,在刘某逃亡之初,先是兴奋,接着是惊恐、后悔至悔恨等,情绪变化非常明显,走投无路的他,在面对抓捕民警时,甚至连下意识的反抗动作都没有。在逃脱6天被抓的第一夜过后,刘某对王利说,这是他6天来睡得最安稳的一觉。“他对我说,今后不管判得有多重,也不再跑了。”
    13年前,4名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案犯从看守所内成功脱逃,随后几年虽然其中两名案犯相继落网,但还有两名案犯仍然在逃,这起越狱事件在当时影响甚大。记者昨日获悉,滁州警方日前在浙江宁波将两名逃犯成功捕获,并押解至滁州。
    1995年8月19日,4名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案犯从看守所越狱。虽然当时警方出动几乎所有警力进行围追堵截,但4名案犯还是从夹缝中成功逃脱。
    随后,滁州警方组织大批警力展开追捕,并将其列为网上逃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缉。1999年10月1日,犯罪嫌疑人谢家炳在上海市被抓获归案。1999年10月19日,犯罪嫌疑人王永成在安徽省砀山县落网。
    但仍然在逃的另外两人成为警方的一块心病。多年来,滁州警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只要获取犯罪嫌疑人的相关线索,就立即派人前往各地进行追捕工作,行程数万公里,但两案犯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毫无踪影。
    经历曾经的“牢头狱霸”
    四名越监潜逃的嫌犯都涉嫌严重的刑事犯罪,特别是仍然在逃的吴斌和刘玉兵。
    据警方介绍,1995年4月28日吴斌伙同他人在全椒县至滁州市的公交车上盗窃一旅客包内港币现金13万元。次日上午,吴斌等几名犯罪嫌疑人在南京外汇交易所兑换偷来的港币时被南京警方当场抓获。
    比吴斌仅大一岁的刘玉兵更是以凶狠著称。就在其落网收监后,刘玉兵在监房中充当“牢头狱霸”,伙同他人将一名同号犯人活生生地打死,手段十分残忍。1995年6月5日,刘玉兵因犯抢劫罪和伤害罪被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死缓。
    逃亡隐姓埋名13年
    据介绍,两名嫌疑人成功脱逃后曾逃窜至上海等多个地方,最后还是在浙江宁波隐姓埋名安顿下来,在当地以假名找工作过上了安稳的日子,并在当地娶妻生子。吴、刘两人先后从事过电器修理、送牛奶等多种工作。当滁州刑警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时,吴、刘二人当即黯然失色,沮丧地说:“东躲西藏十几年,这一天还是到来了……”
    “直到将两人抓捕后,他们的家属都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地方人?至于犯了什么罪行,又为什么被警方抓获,他们一无所知!”赴浙江宁波全程抓捕的滁州市刑警支队孙浩教导员告诉记者,由于害怕泄漏底细被警方抓获,他们对此保守极为严密。
    落网早预料到这一天
    今年,滁州警方在侦查中掌握一条重要线索:潜逃10多年的犯罪嫌疑人吴斌在浙江省宁波市现身!滁州市刑警支队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前往抓捕。
    在宁波市警方的大力协调配合下,警方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吴斌的确切行踪。7月21日晚8时许,在宁波市鄞州区某网吧内将犯罪嫌疑人吴斌当场抓获。经突审,很快锁定了当年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刘玉兵。
    7月22日下午2时许,警方又在宁波市江东区太古小区将犯罪嫌疑人刘玉兵成功抓获,落网后两人对越监脱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感叹到“对这一天早有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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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连载)(211)
    “盗”属于犯罪(刑法,“娼”仅属于违法(治安管理条例。
    “盗”主动攻击他人,你不惹他,他要惹你。“娼”毕竟没主动危害他人,你不找她,她不会来**你。
    “盗”不劳而获,“娼”还付出了一定牺牲。
    不知为何,有些道学家们却是骂娼不骂盗。有些警察却是抓娼不抓盗。
    上大学时,感觉像被**,进社会了,感觉像被**,于是,我开始尝试着去做**。四年后,大学从我身上爬起身,系好裤带,对我说,你可以走了。我发现,原来是大学上了我。可是在这过程中,我还是愉快的,享受的。
    踏足社会,**伊始,我反抗过,挣扎过,却敌不过现实这个狠人,终于,我放弃抵抗,麻木的看着,看着他起身,自己竟然还可以发出冷笑。
    我尝试做一个**。为了更好的生活。
    也许,若干年后,我会说,想不到,我还是个合格的**。
    梦回。星空下,人影孤单。
    **曾经也有过梦想……
    “在现在这个社会里,人人都有一双手,为何那么多的女孩非要当这种人人所鄙视的角色呢?究其原因,我觉得是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的结果……”
    每个人都有权力追求财富以及财富带来的乐趣。一个女孩想变成一个**绝非“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这样简单的理由可以解释。
    本人有个朋友曾经经营过一段时间“休闲中心”,与他闲聊中发现了令人震惊的内幕……
    “有个乡下的亲戚托我给他的女儿找份工作。那个女孩初中都没读过,能给他介绍什么工作?又不好推辞,就让那个孩子到我那里做饭、打扫一下卫生。”
    “活不多,也不累,每个月给她4、5百块钱,那个孩子干的还不错。”
    “可能是过了两三个月吧,发现那孩子变得很懒,饭也不好好做了,打扫卫生也不勤快了,成天对着镜子描眉画眼……”
    “我就问她是不是想家了?嫌给的钱少不想干了?她不说话,只是摇头。”
    “后来我就让我爱人问她。她还是什么都不说。我就开始注意观察她。”
    “她没事就坐在门口,盯着进进出出的客人看。就有不少客人问我她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干那个的?我说不是。”
    “我想她可能是看到周围做小姐的那些女孩每天几千块的拿,一天顶她干一年的,心理不平衡。可是她不干活也不行啊,我不能自己打扫卫生啊。”
    “我给她说你要是不想干了就回家吧。她低着头什么话也不说。问什么都不说话。有半个小时吧,她突然抬起头来,说我想跟她们一样。”
    “我明白了。可是这也说不过去啊。这是亲戚啊。我说不行。你不能干这个。你回家吧。”
    “那孩子就给我跪下了。”
    “我有什么办法啊?”
    “我说,不行,我不能害你。你回去。她不说话,可着劲地掉泪。”
    “我第二天就把她送回家了。要不我怎么给我的亲戚交待啊?”
    “第三天,她回来了。她说她给家人说要去外地打工,偷偷跑来的。我说不行,你要干这个你去其他地方,别在我这里干。”
    “那孩子又给我跪下,说我不怪你,我自己想干的。”……
    “那孩子还是处女,要干这个先得找人**。有人专门联系这个。我就找人联系。后来有人愿出5000块。其实到她手里也只有3000块。什么介绍人了都是要提成的。”
    “我问她,3000块你愿意不?她就点点头。”
    “**了就算开业了……她是我那里做的最好的。挣钱最多的……”
    我听后无语。
    在别人的帖子中发现了本文开头的几句话,深感愤怒。我只想说,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女孩,成为一个**要经历常人无法想象痛苦抉择,要付出美好青春和道德伦理的巨大心理压力,这,绝非“好逸恶劳、贪图享受”那样简单!!!
    小姐的生活并非象想象的那样悲惨。起码不比“下海”之前更悲惨。
    干此行绝大多数情况下出于自愿,来去自由。果真觉得悲惨,大可全身而退。而今社会,劳动力比较流动,小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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