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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妾,举案奇霉by苏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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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唠叨,几乎每日拿起烟杆都有那么一次。
陆雁回单脚翘起斜靠在椅子上,媚眼如丝的挑了挑眉。
“想要妹妹了?你这心思怎么到了牢里还这般活泛?”
怀了孩子她少不得要留在上京些时日,想留她非要拐着弯的说,真当她是个傻的?
被拆穿了小六九,沈括也不在意,嬉皮笑脸的蹭上前来。
“夫人,我们再要个孩子吧,衡衡就要出嫁了,到时候只剩我孤家寡人的多可怜。”
他拢着袖子,可怜巴巴的堆坐在她身侧。估计陆雁回要是说一个不字,那眼泪就要落下来了。
情绪酝酿的倒十分饱满。
陆庄主好笑的凑上前摸了摸他鬓间生出的零星白发。
“坊间都说了,过了四十岁生子的都叫老蚌生猪,我是极不喜欢这名号的。”谁愿意无端生头猪出来。
沈括一听那话就知道自家夫人理解错误了,急忙解释。
“是老蚌生珠,珍珠的珠。意寓晶莹璀璨,夫人理解错那意思了。”
珍珠吗?
陆雁回笑着站起身,扬起的绯红轻纱抚过他的侧脸,带起一阵红雾。
饶是沈括已同她成亲多年,依旧被那份妖娆迷的七荤八素。
她垂下头,轻声耳语。
”珍珠,也不生。“
他就知道是这样的。
落寞的用脚扒拉了下地上的稻草,沈大人的小脸颇有几分挂不住了。
酸腐书生不算绝色,但矫情起来也是唇红齿白的。
陆庄主心情甚好的走到门边。
”衡衡嫁了,不是还有我陪你吗?“
”夫人!!“
他震惊的抬起头,一双眼底满是水汽。
”这意思难道是?“
陆雁回眨了眨眼。
”不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你个呆子。“
此事之后她会在上京长住。
四处漂泊的日子虽自由自在,但心底那份念想却总让她失神。
有沈括在的地方,就是家。
她也该回家了。



、第七十一章番外:蠢萌爹的爱情

挽瑕山庄是江湖第一大庄,庄主陆凌一直是道上泰山北斗一样的人物,却娶了一位书香世家的夫人。
陆凌一生爱武成痴,却因为这位夫人生出了舞文弄墨的雅兴。
只可惜妻子早亡,生下来个女儿又是个随了他性子的。三岁上房,五岁揭瓦,十二岁的时候便将一把九环大刀舞的虎虎生风。
陆雁回长了张好样貌,杏眼柳眉,眉宇间三分英气七分颜色,偏生痞里痞气的。
对此,陆凌一度觉得十分头疼,终日愁眉不展的担心她嫁不出去。
养到十七岁的时候,他实在无奈,巴巴拉了自己的徒弟过来泪流满面的说。
“你们谁愿意娶雁回,将来我便将庄主之位传给他。”
哪里知晓,那些平日意气风发的侠士,一个个吓的面白如纸。
“师父,小师妹人品相貌皆是人中龙凤,徒儿只怕配不上她,您还是另找他人吧。”
“是啊师父,小师妹真的不愁嫁的,您还是问过她的意思再定吧。”
自古英雄配美人,但陆雁回这美人却是长着逆鳞的。还记得开始时,也有几个不怕死的向她表白,话还没说完呢就被吊在树上整整一夜。
挽瑕山庄事物繁忙,陆凌疏于管教,再加上娘亲早逝,在男人堆里长大的陆雁回性格难免乖张。
老庄主被逼的无法,亲手拎着陆雁回的脖子厉声斥责道。
“你现下就给老子下山,自己去寻夫家去,若是十八岁之前还不能将自己嫁出去,你就不用回来了。”
可怜陆姑娘云里雾里的被赶出来,包裹里只揣了十两银子。
仗剑一笑闯江湖,陆雁回对此还是十分向往的。奈何囊中羞涩,啃了几天草叶子之后终于咽不下去了。
沈括就是那个时候手持一把折扇翩然出现的。
据陆庄主事后回忆,他那时的身姿当真倜傥如仙,姿态儒雅,带着旁人没有的闪亮光圈。
在她当时的认知中,无疑就写着“财神爷”三个大字。
“喂,小书生,你过来。”
她翘着脚咬着半片叶子,笑眯眯的冲他招手。
彼时的沈括刚中了进士,算是衣锦还乡。途经挽瑕山,突然看见这么一个漂亮女子对自己招手,眼神迷蒙了半晌。
“姑娘唤我何事?”
他是读书人,见过的姑娘也只是家中一些表亲。举手投足之间无不娇羞内敛,如这般堂而皇之斜倚在路旁大石之上的,绝无仅有。
陆雁回看得有趣,笑眯眯的走进几步。
“都说读书人老实,我如今落难了,想请你帮忙资助一二,你不会拒绝吧?”
沈括被她那一双美目盯的不自在,本就文弱的脸上爬上一抹红晕。
”姑娘,想在下如何资助。“
她笑着伸出小手捻了捻。
”先借点银子花花吧。“
那是沈括同陆雁回的初见,刚刚金榜得志的少年人第一次遇见那样张扬的女子,只一眼,便深深望进了心里。
可惜陆小姐对沈括并没有多大印象,只觉得偶遇的这位“金主”老实的紧,说话都不敢看她的眼睛,像个乖巧的姑娘家。
故事如果仅限在这里,只怕就不会有之后的沈大小姐了。
巧就巧在,数月之后沈括奉诏去上京任职,又碰上了这位娇艳如芙蓉的陆小姐。
她当时正在大街上四下转悠着,已经来来回回走了许多圈了。
他拱手走上前去,尽量轻松的说:“陆姑娘是在找什么地方吗?”
实际上袍袖之下的手掌,紧张的整个都汗湿了。
陆雁回似乎思量了一会儿才想起他来,不过心情极好,兴奋的搂上他的肩膀。
“呆书生,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沈括似乎从遇见陆雁回开始,脸上的红光就没有消散过,面色酡红的道。
“小生,来京中任职,前些天才来到这里,没想到会遇到陆小姐。”
陆雁回看着他脸红的样子大笑,俏皮的将头伸到他近前。
“那可是恭喜了,我在京城闯荡,但是囊中还有些羞涩的,所以银子不能现下还你。”
沈括听后连连摆手。
“小生并不是让陆小姐还银子。”
那焦急的架势,又是惹得陆雁回一通大笑。
每次遇上她,她都过的穷困潦倒的,这次也不例外。手里没了银子,啃了几日馒头,就连租住的客栈也想不起来是哪处了。
陆雁回有些迷糊沈括是知道的,但没想到会迷糊成这样。
她吊儿郎当的对他说:“你也崩问了,我不识字的,压根就不知道那客栈叫什么名字,今晚去破庙住上一晚算了。”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有处能挡风避雨的足矣。
沈括低头看着手里的扇子骨,弱弱的问。
“那破庙,陆小姐找的到吗?”
一语中的。
她找个毛,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人。
略有些丧气的转了转手里的烟杆,她说。
“那啥,反正看见没人的地方我就凑合住一下呗。”
这也能凑合?
看着她逐渐走远的背影,沈括搓了搓手掌。
“陆小姐要是不介意,住到小生那里可好?”
天知道那个老实巴交的书生用了多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一句话。
他傻傻站在原地等着,然后看见那个姑娘一蹦一跳的走回来,歪头笑道。
“如此,便多谢你了。”
陆雁回不拘小节,但并不是什么男子都能近她的身,但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这个呆书生莫名亲近。
他的住处其实也没比破庙强上多少,木质的宅子,打开门时还发出吱吱嘎嘎的摇缀之声。
房顶上还铺着稻草,上面用一直木头板子晒了几片红薯。
她跳上房檐去吃,吓的沈括连声说,姑娘小心些,房顶不是很牢靠,仔细摔着了。
她坐在房上看他,突然觉得这个呆子可爱的紧,比她过往见过的那些侠士都要可爱。
陆雁回是个路痴,住过哪里,走过什么地方从来都不记得。
但是她却总能第一时间找到沈括的住处,因为只有他的房顶上晒着红薯,只要累了,纵身一跃便能一眼找到那处挡风遮雨的地方。
玉遐谷的谷主玉衡子向挽瑕山庄提亲了,她爹甚欢,飞鸽传书让她回庄。
她见过那位玉谷主,一身青竹长衣,端的面如冠玉。两人在武林大会时也颇有几面之缘。陆雁回对他的感觉,不算讨厌,探讨武学时也曾把酒言欢。这样的人物作为夫婿,应该是最合适的人选。
嫁人嘛,原该是找个志同道合的人,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
但是她却不知怎么,隐隐又觉得哪里不对。
她对沈括说,自己要走了,回去嫁人,等忙完了婚事再回来看他。
他正背对着她准备晚上的晚饭,听到这话之后愣在原地许久。
“现在就走吗?”
他如是说,声音里是不同以往的沙哑。
陆雁回也不知为什么,心里越发堵的慌。抬手抽了两口闷烟。
“现下就走。”
气氛一度冷凝,整个屋子都静悄悄的没有半分人气。
她是受不了离别的人,也不管他看不看的见,轻摆了下衣袖。
“我先走了,你也早些吃饭吧,有时间再来看你。”
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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