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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辩胜术-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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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如临大敌,因为在恐怖活动十分猖獗、劫机爆炸事件屡屡发生的当今世界,这当然不是等闲之事。

那乘客被带到警察局。检查发现,炸弹是空心的。于是警察与这位乘客之间发生了一场论辩:“先生们,请相信我,我绝不是恐怖分子。”

“那么,你如何解释公文包中携带的这个东西呢?”

“我带这个炸弹的目的是为了大家的安全,当然也是为了我自己的安全。告诉你们吧,由于我每次乘飞机都带着这么一个炸弹,因此我还从没遇上什么麻烦事。”

“你是说一旦发生劫机事件时你就用它来保护自己?”警方打断了他的话。

望着大惑不解的警察先生,乘客慢慢地解释道:“不是的,我带它的原因是:这样做可以减少劫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因为我发现,一架飞机上不太可能有某个旅客带有炸弹;进一步推论,一架飞机上同时有两个旅客带炸弹是更加不可能的。

如果假定,一架飞机某个乘客带炸弹的概率为50%,那么一架飞机上同时有两个旅客带炸弹的概率肯定大大少于这个数,可能只有25%了。由此可见,我带这颗炸弹能使劫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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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可能性大大减少。“

面对乘客的辩解,警方竟一时无法作答,因为他运用了概率论原理,又是如此令人迷惑。但这个人的论辩毕竟是荒谬的,因为他是否带这个炸弹与别人是否带炸弹、与劫机事件发生概率的大小并无必然联系,他这是强加因果。当然由于警方调查后证实他确实没有犯罪的动机,警方还是把他释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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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706。

先后因果

因果联系是客观事物的普遍的、必然的联系。只有在时间上在先,并且能必然产生果的现象才是因。而诡辩者却仅仅根据事物现象时间的先后来推断因果关系,认为凡是时间上在先的就是因,在后的就是果,以此来混淆是非,这就是先后因果式诡辩术。

一对新婚夫妇度密月。

在海滨散步时,新郎一时兴起,对着大海咏诵拜伦的诗句:“翻滚啊,你这深邃而碧绿的海洋,翻滚吧!”

新娘对海凝视了一会儿,转过身来,无限仰慕地对丈夫说:“你真有本事,看,海浪真的翻起来了!”

虽然,新婚夫咏诵诗句在先,海浪翻滚的现象在后,但海浪翻滚绝不是新婚夫咏诵诗句的结果。

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迷信观念就往往是先后因果式诡辩的杰作。

欧美很多人认为“13”这个字不吉利,是因为耶稣同他的12个门徒共13个人吃过“最后的晚餐”

,之后就被钉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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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论 辩 胜 术

十字架上。人们很忌讳“13”这个字,甚至门牌号码都以“12A”来代替“13”。由于某些偶然的原因,人们对“13”更加心怀恐惧。例如南非一家欧洲人经营的工厂,有一次发生爆炸事件,人们寻找原因,发现这一惨案与“13”有关:该厂的门牌是13号,爆炸日期是当月13日,该厂的工人也在这一天由7人增加到13人,等等。

显然这也是先后因果式诡辩。道理很简单,世界上出现事故的并不都与13有关,有的与13有关的,却并未发生事故。

13与灾害事故并不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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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906。

倒置因果

所谓原因,就是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所谓结果,就是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原因和结果是有区别的,在每一特定的场合内,它们之间有确定的界限,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两者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否则,如果“倒因为果”或“倒果为因”

,就不能正确地认识事物。而诡辩者却会错误地将原因当成结果,把结果当成原因,为其谬论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这就是倒置因果式诡辩术。

希伯莱人经过观察,发现健康人身上有虱子,有病发烧的人身上无虱子,于是得出结论:“虱子能使人健康。”

这种结论就是错误的,事实上,当一个人发烧时,虱子就觉得不舒服,于是就离开病人;虱子在健康人身上,并不觉得不舒服,所以不离开。因此,应当说身体不健康是虱子离开人身的原因;身体健康,是虱子不离开人身的原因,而不是虱子是人身体健康的原因。又如:我国南方的海滩有一种叫招潮蟹的动物,雄蟹一螯很大,另一螯则较步足还小。

涨潮前,雄蟹举起大螯,上下运动,故曰“招潮”。人们发现,每次涨潮前,招潮蟹都会举起大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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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论 辩 胜 术

下运动,然后在潮到之前十分钟左右入洞,于是得出结论:“招潮蟹举起大螯上下运动然后进入洞穴是海水涨潮的原因。”

同样,这种结论也是错误的,实际上涨潮是引起招潮蟹在潮到之前入洞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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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16。

共变过头

共变法也是探求事物因果联系的方法,也就是说,在其它情况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一种现象发生变化,另一个现象也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那么我们断定,前一个现象是后一个现象的原因。共变法主要是根据事物量的变化所产生的反应进行推论的。但是,任何事物的数量变化都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一定的限度,事物就会出现质的变化,这时,共变现象就不存在了。而诡辩者却往往故意超越一定的限度来歪曲事物的共变现象,为其谬误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这就是共变过头式诡辩术。

有个愚人这样发表议论:“我到朋友家作客,发现菜淡而无味,主人知道了,加了一点点盐,味道好多了;再加一些盐,菜的味道就非常美。

因此,味道好就是因为有盐。加一点点盐,味道就好,多多地加盐,味道就一定更好,于是我回家后就光吃起盐来了,结果是又苦又涩。真是莫名其妙!“

盐的数量与菜的味道之间存在着共变关系,但这种共变关系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了这个限度,事物就会走向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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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论 辩 胜 术

共变关系也就不存在了。

要反驳错误共变式诡辩术,就必须明确事物发展量变的度,要求在一定的度的范围内来讨论事物的共变关系。

比如:甲:“你知道船舶遇难而落水的人在水中,最多能坚持多久吗?

有人进行了一系列的试险,发现会水的人在0℃时可坚持15分钟;在2。

5℃时是30分钟;5℃时是1小时;10℃时是3小时;25℃时就能坚持一昼夜。所以人在水中坚持的时间与水温成正比,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水温升高是人在水中停留时间长的原因之一。“

乙:“照你说来,水温越高,人在水中坚持的时间就越长,那么,人在50℃的水中,就可坚持2昼夜,人在10℃的水中,就可坚持4昼夜了!”

乙这显然是在诡辩。在一定的限度内,人在海水中停留的时间与水温成正比,但是,如果水温超过一定的限度,人就不能停留更长的时间而是会发生质的变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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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胡乱联系

诡辩者仅仅根据事物之间的一些表面的相似而将其牵扯在一起,为其谬论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这就是胡乱联系式诡辩。比如:国外有人把一年十二个月里开的花,每月选出有代表性的花种,像一月是迎春花,二月杏花,三月桃花,四月槐花,五月石榴,六月荷花等等,共计十二种花,接着分析这些花的特性,然后又把人按出生月份也分成十二种,每一种都和相应的月份开的花联系起来,由花的特性来推断某人的性格。

有一个男青年同一个女青年恋爱了,感情挺好的。可是当这个男青年知道他的女朋友是在三月份出生的以后,便冷冰冰地对女友说:“你是三月份出生的,三月属于桃花,你属于桃花类,毫无疑问你是轻浮的,咱们算了吧!”

结果恋爱告吹,造成一出悲剧。

三月出生的人与三月开放的桃花,仅仅因为是在同一个月发生的事,便推断人具有桃花的性格,这是极其荒唐的,是胡乱联系式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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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社会的文字狱更是胡乱联系式诡辩的突出典型。

据记载,清雍正年间,浙江人查嗣庭当江西正考官,出的试题是“维民所止”

,这本是《诗经》中的句子“邦畿干里,维民所止”

,意思是国都附近千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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