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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翁:那条狗是它们的爸爸?
克特:是的,我明明看见它跟小狗的妈妈在一块。
狄翁:它不是你的吗?
克特:确确实实是我的。
狄翁:如此说来,它又是爸爸,又是你的。故而它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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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辩 胜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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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爸爸,小狗就是你的兄弟了。
在这段论辩中,狄翁尼索多鲁斯就是在诡辩。其中的“它是爸爸”是指“它是小狗的爸爸”
,“它是你的”是指“它是你家的狗”
,可是狄翁尼索多鲁斯却偷换了这其中的含义,得出“它是你的爸爸”的荒谬结论,他使用的就是偷换概念式诡辩术。
偷换概念式诡辩术是一种极为拙劣的诡辩伎俩,在论辩中我们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如果我们对此缺乏理性的剖析能力,有时反而会形成窘境的转换,理直气壮的一方反而暗自憋气,胡言乱语一方却趾高气扬。比如下面一次论辩:一位又饥又渴的旅行者来到一家小食品店。
“老板,请问夹肉面包多少钱一份?”
“五先令一份,先生。”
“请给我拿两份,我饿极了!”
“两份十先令,请接着。”
“请问黑啤酒多少钱一瓶?”
“十先令一瓶,先生。”
“我现在感到渴比饿还厉害,我想用这两份夹肉面包换一瓶黑啤酒,可以吗?老板。”
“当然可以,请稍等,先生。”
旅行者接过一瓶黑啤酒一饮而尽,然后背起背包就要登程。
“对不起,先生,您还没付啤酒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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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论 辩 胜 术
“是的!
可我是用夹肉面包换的啤酒,并且是经过你同意的!“
“可是你面包钱也没有付啊!先生。”
“我没有吃你的面包,我为什么要付给你面包钱?”
老板一时不知该怎样回答,听任旅行者扬长而去。
用没有付钱的面包换没有付钱的啤酒,还是等于没有付啤酒的钱,可是这位旅行者故意偷换没有付钱的啤酒和付了钱的啤酒之间的含义,这就是在玩弄偷换概念式诡辩手法。
要反驳这种诡辩,就必须将这些不同的概念之间的含义明确地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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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换论题
诡辩者或者为了掩饰理屈,或是为了回避尖锐的矛盾,或是企图混水摸鱼,故意偷换辩题的含义,将所要论辩的辩题悄悄地偷换成另一个辩题,这就是偷换辩题式诡辩。
明代有位姓靳的内阁大学士,他的父亲不太出名,他的儿子很不成材,可他的孙子却考中了进士。这位内阁大学士经常责骂他的儿子,骂他是不肖之子,是不成材的东西。后来,这个不肖子实在忍受不了责骂,就和内阁大学士顶了起来:“你的父亲不如我的父亲,你的儿子不如我的儿子,我有什么不成材的呢?”
这位内阁大学士听了后,放声大笑,就不再责备儿子了。
在当时情况下,这个不肖子所要论辩的是自己是否成材的问题,但是却故意将这一辩题偷换成你的儿子和我的儿子相比怎么样,你的父亲和我的父亲相比怎么样,这恰好将原来所要论辩的辩题回避了,这就是偷换论题式诡辩。
在论辩过程中,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论题,论辩就无法正常进行。对于旨在通过偷换论题以求阴谋得逞于一时的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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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者,我们要制服他,就必须揭穿对方遮掩隐匿的企图,并像钳子一样紧紧夹住它!又如:某大学召开了一个“人生是为了什么?”的辩论会。许多同学纷纷指出:人生是为了他人、人类的幸福,只有人人都为了他人的幸福,自己才能幸福。但是有的同学不同意,对此反驳道:“面对严酷的现实,我不得不承认:人生是为了自己的生存而挣扎、而斗争。……不是吗?工人工作是为了领取工资而生活;农民种田是为了自己要穿衣、要吃饭;作家写书给人看是为了领取稿费;理发师看来纯粹是为别人,但也是拿了报酬的。诚然有像雷锋这样一心为人民着想的人,有像一些科学家那样为人类幸福而忘我工作的人,但这样的人也必须有自己能够生存的基础,也就是说他们首先得为自己的生存而劳动,否则,连他自己都不能生存,又怎样为别人呢?”
这个同学的反驳便是诡辩,是偷换论题式诡辩。因为人不仅具有自然属性,也即具有食欲、性欲、自卫能力等生物和生理的特性,同时人更具有社会属性。每一个人一来到人间,就置身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如家庭关系、地缘关系、生产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道德关系等。人们在这些社会关系的影响、制约下学会参与社会生活,履行社会义务,这个过程也就是人的社会化过程,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即使人的自然本能也已不是纯动物式的自然属性,而是被社会化了的自然属性。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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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为了什么”是指作为具有社会属性的人生是为了什么,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但是,这个人的反驳却把人的本质归结为人的自然属性,把人生为了什么的辩题偷换为人的生理、本能的问题,并由此得出“人生就是为了生存而挣扎、而斗争”的结论,这就不能不说是诡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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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题模糊
在论辩中,诡辩者故意使用一些语意不明的论题,可以作这种解释,又可作那种解释,以此达到其混淆是非的诡辩目的,这就是论题模糊式诡辩。
下一故事中的神庙主持便是如此。
古时候,有一国王想与波斯国作战,但又没有必胜的把握,因此这位愚昧无知而又好战的国王便去求神问卜。他到了一个据说是最灵的神庙,乞求神灵的指示。
得到的神谕是:“假如你与波斯王作战,将摧毁一个强大的王国。”
这位国王喜不自胜,乃与波斯宣战,结果被打得落花流水,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落荒而逃。这位国王十分懊悔,尤其恨神谕不灵,乃偷偷写信责问,并署名为“愤慨的求签人”。不久,神庙主持回信说:“神谕并无错误,而且十分正确,因为你在战争中确实摧毁了一个强大的王国,不过,这个王国不是别的,正是您领导的王国。”
“摧毁一个强大的王国”是含混不清的。
“谁”摧毁一个强大的王国?既可指该国王,也可指波斯国;被摧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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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指波斯国,也可指该国家。不管哪种情况,神谕都是灵验的。
诡辩者为了使他的论题变得含糊其词,令人难以捉摸,有时还会借助于手势语言,因为手势语言比自然语言更具有含混性。比如:古时候有个道士,专会给人算命,据说还十分灵验,因而前来找他算命的人也很多。一天,有三个要进京赶考的考生,进京之前想问问三个当中谁能考中。他们到道士那里说明来意,点了香,叩了头。只见那道士闭着眼睛朝他们伸出一个指头,却不说话。考生们不知其意,求道士说明。道士拿起拂尘一挥,说道:“去罢,到时自然明白,此乃天机,不可言明。”三个考生只好怏怏地走了。
考生们走后,道童好奇地走过来问道:“师父,他们三人到底能中几个?”
道士说:“中几个都说到了。”
“你这一个指头是不是指中一个?”
道士说:“对”。
“他们要是中了两个呢?”
“这一个指头是指一个不中。”
“那么他们三个都中了呢?”
“这一个指头就是一齐中。”
“要是三个都不中呢?”
“这就是指一齐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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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童恍然大悟地说:“原来这就是天机呀!”
请看,这个算命的道士就是这样利用手势语言的含混性来哄骗的。
要制服论题模糊式诡辩,首先就必须要求对方所使用的论题要明确,决不允许含糊其词,论题明确了,诡辩者阴谋便会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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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而胜之
诡辩者故意制造混乱,混淆视听,把水搅浑,乘机混水摸鱼,得以取胜的诡辩方法,我们称之为乱而胜之式诡辩。
请看古希腊智者欧底姆斯与某青年之间的一场论辩:苏格拉底领了一个青年,到智者欧底姆斯那里去请教。
这个智者为了显示自己的本领,以给这个青年一个下马威,便劈头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你学的是已经知道的东西,还是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