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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一手抱住春梅双脚,但觉一双小腿幼滑非常,摸得十分舒服,登时把下体的痛楚忘了一大半。 春梅双脚赤裸着,被武松捉住,不知他要如何处置,便乱踢起来。 他好不容易将右脚挣脱了,一个返身,便骑在武松背上,挥拳向他身上乱打。 武松是何等样人物,被她花拳绣腿鎚打,那裹觉得痛楚﹖反而感觉十分舒服,他在地上挣扎,扮成老虎之状,过不多时,春梅竟停了手脚。 武松觉得奇怪:「好心肝宝贝,为何停了不打了﹖」春梅喘着气道:「累死人家了,打着你又不痛,打来干甚﹖」「都说女儿家只宜在床上做一匹野马给男人驾御,不宜打虎。」武松说。 「谁说﹖我说要用一条上好的皮鞭打,这样才打得痛快。」「好妹子要用皮鞭打死人了﹗」 「才不会打死你,总之打得你欲仙欲死如何﹖」「被人鞭打还会欲仙欲死?少骗人了。」 其实,这方面春梅是经验丰富,她服侍潘金莲,见西门庆最爱用皮鞭打她,而潘金莲不但不以为苦,反而以此为乐,有时乐得高潮迭起,Yin水泛溢,浪声不绝,叫看者羡慕,听者惊心。 就是春梅自己,也尝过潘金莲不少的皮鞭,倒也是一门痛苦的享受。 曾经试过一次,西门庆因对瓶儿宠,冷落了潘金莲,有好几天没有与潘金莲相好,潘金莲闺中寂寞,苦闷难刹,便把皮鞭交到春梅手中,要春梅将她鞭打。 就在 3W。得得lu。 春梅是奴,金莲是主,春梅也不敢尽情去打,只是按潘金莲的要求轻轻地打,搅得自己慾火难消,只想有一日自己心爱的郎儿能让自己打个痛快。 她试探着武松,看他是否愿意受她皮肉之苦,武松应道:「别说皮鞭,要是妹子喜欢的,火钳油烛侍候,武松也是甘心。」 「真的﹖」春梅感动得流出眼泪,急忙替武松除去黑布装,一口接住他的嘴唇,便把香舌送了进去。 两个舌头,一个香滑甜美,一个粗豪有力,互相交接,互相搓揉,擦出了男女之间的恋情,揉合了情情爱爱的慾火。 这一吻,使两人慾火急升,他们四只手互摸对方身体,所奇怪的是,以武松如此粗人,他摸抚春梅身体时竟是如斯温柔。 相反的,以媚柔无力的春梅,她抚摸武松身体时即是孔武有力,抓得地身体上满是她的指甲痕迹。 「我要打你,你会气我吗﹖」春梅细语轻问。 「不气,怎麽会气呢﹖求也求不着呢?」 「那麽,我便预备工具,不过,有一样系一定要先依我才行。」「妹子尽管说罢,说甚麽做甚麽就是。」 「我不说,你自己说。」 「我说﹖要说甚麽﹖」 「说你可以依我些甚麽事﹖」 「都说甚麽都依。」 「偏要你说,要是爱人家的话,便该知人家心意。」「好吧!我说…你…可以…抽打我身体。」 「这个早说过了,还有呢﹖」 「还有,我跪在你跟前,给你叩几个响头。」 「还有﹖」 「还有…做一头纸老虎,任由你打,不准还手。」「哼,我就是怕这一点,你口说不还手,只怕到头来被打得痛了,便要吃了我。」「说不会便不会。」 「除非…」 就在 3W。得得lu。 「除非甚麽?」 「除非把你双手双脚用粗麻绳绑住,我才信你。」「好,都依你,你要绑便绑,要扣便扣,我武松整个人都交给你处置。」「你便等我一下,我拿绳子及鞭子来。」 未几,春梅把东西拿了入房,便把武松双手双脚好。 说到绑人这门功夫,春梅倒也有一手,皆因她经常帮助西门庆去绑潘金莲,绑得多了,熟能生巧,竟成了绑人的大师傅。 武松被绑後,仍是爬地上,只是双手双脚不能分开,只能一跳一弹地跳,不能爬。 春梅拿起皮鞭,便向武松身上打,打得铿锵有声,唧唧啪啪,打了一会,便骑在他身上。 武松果然是个健壮男士,春梅骑在上面,双脚被分得很开,她双手按着武松双肩,便将身体一前一後地磨擦,擦得Yin水横溢。 武松虽然双手被绑,但眼睛卸看得见,他见到春梅一双玉腿,虽然不是小脚,即是又白又滑,便有吻下去的冲动。 他双手夹住春梅左脚,用自己头顶做支持点顶在地上,便吻她的脚背。 春梅只知潘金莲一对金莲乃西门庆最爱之物,为了讨好西门庆,春梅每日都要替潘金莲洗脚一两次,并在每一只脚趾上涂上香精,好让潘金莲一双美足保持清洁及香味,如今,竟然有人欣赏自己一双大脚,心中自是非常喜欢,加上此人乃自己心爱的情郎,更加兴奋异常。
「这大脚有甚麽好?与潘金莲的小脚可差得远了。」「别提那贱妇,我大哥刚死去,她便改嫁入西门家,穗坊间传闻,说不定我大哥竟是这贱妇与西门庆串谋所杀。」武松只是胡乱猜测,对武大之死仍是不知原委。 「你爱人家的脚,便替人家洗乾净,再涂点甲油香精之类物品吧!」春梅道。 「尊命!」武松一直爬入厨房,拿了一盆水,便在厨房替春梅洗脚。 春梅照样骑在武松背上,只是将武松双手松了绑,武松将前身蹲下,用手睁者地,春梅双脚便刚好可以放在水盆之中。 武松先吻她脚背,脚踝,角逐一吻她的脚趾,吻了一会,便把她脚掌放入水中,替她慢慢清洗。 「妹子如何把双脚护理得如此美啊﹗」 「是吗﹖早说大脚有大脚的好,就是不明白你们男人为何都爱小脚﹖」「小脚的好处是可以把它放在手心,又可以一口把它含在嘴裹。」「你们男人都爱把弄女人双脚,就不知小脚女人的脚趾都掺在一起,美个屁﹖你看人家的每一只脚趾都有独特的形态,十只趾头,便有十种风貌,你就可以把弄十次,岂非比小脚优胜十倍?」「妹子说来也有道理。」 「还有小脚女子的脚掌,你们一口便把它含住,享受一回,我这大脚,你要逐只脚趾含一回,便有十回了,你说是不是优胜十倍。」 「好,我便将妹子每一只脚趾逐一品尝,看那一只最好味道﹖」「好事成双,我不要你逐只脚趾去含,却要你成双成对的,左右脚同时合着﹖」「武松愚昧,不憧妹子心意,可否闻其详?」 「就是说,我双脚合掌,你要吃我的大拇趾,便左脚右脚的大拇趾一同给你吃,懂吗傻瓜﹖」「懂了,懂了,便让我先尝你的大拇趾。」 春梅把脚抬高,两脚合掌,武松双手抱住她的脚掌,便把左右脚的大拇趾同时放入口中。 他的舌头比一般人强,若与西门庆比,强他足有三倍有多,他的舌头将春梅两只趾公分开,然後一来一回地穿出插入。 穿插了一回,舌头又卷了起来,围绕着春梅脚趾公周围游动拄转了一圈又一圈。 每当舌头绕到趾甲那一边,感觉是冰凉、硬实、平滑,但当舌头转回到脚趾肉的时候,又是另一番感受。 那种柔软如绵,香甜滑腻的感觉,直教武松神魂颠倒,欲罢不能。 「你吃够了没有﹖」春梅问。 「吃一生一世也末够。」 「你不要今日吃了,改天便变了心,碰也不碰奴家这双大脚。」不会的,武松以人头担保。 武松一一品尝过春梅每双趾头之後,便抱着她双脚,从脚肚一直吻到大腿,再深入丛林之地。 「你的毛毛又浓又密,好看极了。」武松道。 「那个潘金莲,就是看我的毛比她好,比她多,迫我把它剥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