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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水是现成的,昨晚就已经烧好,荔枝之类的配料随意添加,也不需要做什么,李智要做的就是拿电热壶煮蛋,他将电热壶弄好之后,就出门去了,早上的时候,乡下的空气是极好的,他极为喜欢在这时候出去散步,杀掉那只精英沉沦魔的事情,却是不急于一时,反正那边时间不会流动,早杀晚杀那都是杀,煮熟的鸭子不会跑掉。
因为时间是冬日,所以出门的时候还天未大亮,只是隐约也有些光亮了,稍微适应下,以李智的眼睛,还是看的极为清楚的,要知道在朋友的圈子里,他是以眼睛好著称的,晚上没有什么光亮叫它出去找掉落的钥匙都能找到。更让大家觉得没天理的是,同样从小就玩街机,上电脑房,后来去网吧,同样长时间近距离看电脑,他的眼睛依然如故,而其他人则带上了厚厚的眼镜。
“呜!呜!”见李智起身,土狗蹭了过来,走到李智身前,拿屁股往他脚上蹭,一边还摇着毛茸茸的尾巴,甩来甩去的,“汪!汪!”那是提醒,是威慑,这时候从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李智想也不用想,那是他在说他饿了。
饿了那还不简单,昨天吃剩下的老鼠肉还在那呢,虽然剩下的肉不多,但是还有好多肉丝被李智他们解决掉的骨头呢,昨天都被李智留下来放在一边,以往,李智也是这般处理的,结果这狗的口味就被养叼了,原本剩饭拌点肉丝他也能吃的很欢快,现在呢,饭都不吃了,你不喂他也没关系,他还会上后山撵兔子,还会抓老鼠,如此自己就解决部分肉食,当然,这狗是抓的只是普通老鼠,还挺厉害,一抓一个准。
“拿去。”李智挑了一根骨头丢在了地上,老黄看到了骨头眼睛就变了颜色,也不献媚主人了,直奔地上的骨头,欢快的啃了起来。
丢了一根骨头,李智就不再给了,他都还没吃早餐呢,所以这狗想吃的欢快,那还是得他散步回来,看着老黄欢快的啃着骨头,李智心中琢磨着这狗这么聪明,恐怕和这骨头也是分不开的。
走出院子,李智将大铁门打开,然后又锁上,锁门的时候,老黄叼着剩下的骨头就跟了出来,一边走,一边抬头,然后张嘴咬下,咬得骨头咔咔作响,如此不断,很快就将那块不大的骨头解决掉了。
李智的院子外并不是直接就是马路,而是离马路有一段距离,他硬化了一条三米宽的小路接过来。如果是直面马路,当初他就不会选择这里,否则这里即便是乡村,近年来车子也越发多了起来,多是各种农用车辆,无论是什么车,只要是车子一多,周围环境是绝对不会很好的。
走出这条小道的时候,外面已经有人在活动了,不时有一辆农用的小三轮车过路,李智在这里也住了近半年时间,又经常跑出去收土鸡蛋,所以很多人即便叫不出名,却也很熟悉,毕竟这里可不是城里,如果是城里,同一栋楼住了十来年,连邻居都不认识的都不少。过往的三轮车,李智也不管认识不认识,直接就打起招呼来。
“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出去啊?”摩托车见李智出来,也停了下来,李智这才看见,这农用摩托后面也坐了不少人。“今天赶圩啊,你也蛮早啊,吃了早饭没,要不要跟着一起出去玩?”开车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虽然头上已经有白头发了,却是不多,精神劲还挺好,走近了,李智也能感受到他已经开始衰退的身体中仍然有着不弱而且鲜活的生命力,这老头不出意外的话估计活个九十来岁都不成问题,李智习惯性的给出判断。
“我就不出去了,早上出来散步呢。”李智答道。“唉,前面就是收鸡蛋的小李吧。”车上有人认出李智来,声音听来似乎是一个中年大妈。“我就是,你有鸡蛋要卖给我吗?”正巧最近鸡蛋也快吃光了,这农村现在养鸡的不多,而且是零散的放养,想要买,那得一家一户去收,至于大规模的养鸡场,那里产出的鸡蛋李智可不吃,这送上门来,李智自然是要的。
“那太好了,老黄啊,麻烦你等一下了。”那老头竟然也叫老黄,中年大妈说起他的名字的时候,老黄也“汪!”的应了一声,摇头晃脑的,这让李智大感有趣。这个中年大妈手里的蛋还不少,个头有大有小,不过最大的比起洋鸡蛋的个头也小了些。“一共是二十一个,我给你二十一块钱。”
李智略微点了下数就掏出钱包,拿出一张五十的,这张五十一周前就放在这里,这段时间他又没有出去,一直呆在乡下,又没去收过鸡蛋,所以钱一直没有换掉,另外还有一个二十,不过却再无其他零钱,反正要找,所以索性就给了个五十。
“你那不是有张二十吗,给五十的干嘛,我也难得找,算了,你没有零钱,给二十就好了,以后我的鸡蛋还卖给你吧。”都说华夏国的农民怎生淳朴,这就是他们淳朴的一面了,说是一面,这也仅是一面,淳朴的一面。
因为买鸡蛋的缘故,李智返回去了一趟,将鸡蛋放回家中,他可不想提着个鸡蛋到处跑。等到再次出来的时候,天色更加亮了,他按照往常的习惯,走了一圈就回来,散步期间,也再没碰上其他事情,只是回来的时候,经过那对夫妇的别墅,看到院子里多了个人。一个粉妆玉琢的小萝莉,在院子里被一条狗遛着走,真是可爱极了。是那对老年夫妇的孙女吧,不过他儿女好似在广南安了家,有女儿也应该在广南那边读书,怎会回来?李智颇有些奇怪,不过却也未想太多。
他只是看见那个小萝莉被狗遛的可爱形象,心情出奇的好,一种幸福的感觉就这样凭空生出弥散在心中。“萝莉满赛,萝莉至高,这个世界,我爱你。”幸福盈胸,直让他想大声的喊出来。有时候,幸福就这么简单,无关金钱物质,无关关系地位,只要善于发现。
浮生只恨欢娱少,肯爱千金轻一笑?人生苦短,欢愉太少,怎么能为了金钱而忽视自身的快乐呢?李智一直喜欢这句诗,这里的金却不止是为了金钱,也是其他各种追求,没有追求不值得提倡,只是说,追求其他的时候,不要忽视身边的美好。
第一卷 降临初章 第十章 那一弯蓝色的刀光(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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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谁都不能避免的灾祸,因为也从来没有人能够避开这一道弯弯的刀光。
刀光并不快,却像你看到月光一样,当你看见时,已经落在你的身上。
有的人,纵是神刀在手,也无法成为刀中之神……
云开,雾散,金芒洒落大地。
沉沦魔的身体半悬在空中,一只脚点在地上,维持着向前扑击的姿势,世界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不过,生活在这世界的人却感受不到。
空气中滋滋作响,大气凭空出现了一个无形的洞,一些无形的东西就往洞里灌注,发出奇异声响,一抹蓝色以那空洞为中心扩散撑开,静止的世界开始缓缓运转起来,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当传送门完全展开的时候,世界的运转正常了。
李智的脑中还在回味着那段话,刚才他特意打开电脑,将这段古大侠的语录摘了下来,反复在心中念诵,因为马上就要弯刀在手。传送门打开,李智将弩上好弦,箭矢推进凹槽只待发射。
手上有伤,却无关大碍,李智平稳的将弩端起,弩臂后端的弧形支在腰上,因为昨晚的梦境,李智决定要最快速度将那精英沉沦魔解决。传送门打开,老黄围绕了过来,李智平静的走了进去,然后开始取准。
这把弩没有望山之类,但是因为力道十足,几十步内几乎是直射,百步内稍稍对准目标稍微向上一点就能够射中。实际上,使用这把弩也根本不需要去瞄准,只要多用的几次,熟悉了他的弹道,射起来就能射的中。
“蓬!”不是弩矢发射的声音,而是沉沦魔脚落地的声音,落地的是他的左脚,上面穿透着一根弩矢,是昨天晚上李智射的那一根。落地,然后打个踉跄,继续向前冲,那种伤势似乎只是稍稍影响他的移动,他还能踉跄着跑起来。
“蓬!”箭矢发射,顺着弹道拉出一条肉眼难见的弧线。箭的初速很快,在发射的头一秒内,重力影响微乎其微,看似就是笔直的出去。“呲!”箭头入肉,离靶心向右下偏了那么一点点,那是因为沉沦魔的移动,不过却是偏的正好,箭头顺着他的眼睛就插了进去,强劲的力道让弩矢几乎没根而入。
“拉卡尼休。”沉沦魔痛苦的尖叫,却仍没有倒下,还顽强的站着,手拿着弯刀高高举起。李智心中没有半点波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