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嘭!”
让那只吸血长生种没有想到的是,从背后袭来的敌人并没有被他这一击劈斩逼开,而是在一声闷响声中,用双手夹住了他直劈下来的狭长剑刃。
好快的速度!
好恐怖的力量!
自己的一击劈斩的威力有多大,吸血长生种是最熟悉不过了。
哪怕用的是一柄普通的制式武器,他也有把握将一个全身披甲的士兵分尸两半!可是对方仅仅能够凭借双掌就夹住了自己劈斩下的剑刃,其力量与技巧完全可以说是匪夷所思!哪怕是兽人中以力量与技巧著称的剑圣,也没有把握使用空手入白刃这样的招式来接下一击劈斩!
这不单单是技巧的问题,更重要是劈斩是所有招式中威力最大的一种,一位骑士的正面劈斩,甚至能够将一块十公分厚的生铁直接劈成两半!
而想要用双手夹住劈来的刀刃,所需要的力量可想而知!
这是什么怪物?
吸血长生种心中出现了一丝恐慌,能够用双手直接接下正面劈斩的人,可以说是整个大陆也没有几个。他现在终于意识到了眼前的敌人是何等的恐怖,于是他双手握剑翻转侧削,想要把兵器从敌人的手中挣脱出来。虽然接住了自己劈下的剑刃,但是这一下若是眼前的敌人还不松手的话,那么哪怕是他的双手由钢铁组成,吸血长生种也有把握将其削成两截!
只要手中还有武器,他未必没有胜算!再强的敌人,他也只是血肉之躯!
剑,纹丝不动!
这个时候吸血长生种才真正大惊失色,因为他双手握剑奋力侧削之下,居然不能撼动那双夹着剑刃的手分毫!手中的骑士剑已经扭曲出了一个惊人的弧度,虽然它是帝国时代最高工艺的水准,但是此刻却也已经到了快要崩断的边缘!它虽然是一把代表着这个位面巅峰锻造工艺的武器,但毕竟不是传说中的神器,它或许可以坚硬无比削铁如泥,但却绝对不会永不破损!
况且就算是传说中的神器,历来在战斗中断裂的也不少。
“砰!”
就在吸血长生种双手握剑想要翻转侧削时,墨菲也动了。他抬起了自己的右腿,直接朝着对方的胯下飞起一脚!这一脚夹着惊人的力量,以对方来不及反应的速度,直接将眼前的吸血长生种踢的腾空而起!在腾空而起的那一刻,对方的身上也传来了某种椭圆形软体被踢爆的轻响!
痛苦,巨大的痛楚让眼前的吸血长生种瞬间失去了战斗力!
而他握着剑柄的双手也失去了力道,在他身体躬成虾米,被踢的腾空而起时,墨菲夹着剑刃的双手猛地松开,反手夺过了对方手里的骑士剑,接着朝着眼前吸血长生种的头颅全力劈下!
腾空的身体无从借力,从胯下传来的巨大痛楚以及那轻微的爆裂声,让眼前的吸血长生种根本没有反应的余地。
一颗头颅飞扬而起!
“碰!”
一具无头尸体落在了地上,大片鲜血从斩断的颈脖喷涌而出,很快就将地面染红。
“呼!”墨菲喘息着,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激活神性血脉对他的身体有着不小的负担,虽然战斗仅仅持续了几秒钟的时间,但是短时间内爆发出来的力量还是让他感到疲倦不已。这一点从跑步就能够看出来,慢跑十公里,可能许多人也只是稍微出一点汗,可是若全力冲刺一百米,恐怕绝大多数的人都会有体力透支的感觉。
至今为止,墨菲还没见过哪个人的近身搏杀能够持续三分钟以上。因为这种全力爆发式的攻击,哪怕是他这样的神性血脉之人,也有些吃不消!
起身。
墨菲看着脚下有些死不瞑目的头颅,一脚将其踢到了远处。
在雅典,每个刚入营的新兵,都会在老兵的教育下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在战场上,如果双方僵持不下,那么不要犹豫,直接抬脚踢爆他的软蛋!战场上是没有丝毫道德可言的,而你的目的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杀死眼前的敌人!战场上能够杀死敌人的,并不单单是你手中的武器!
这一招,在雅典的军队里面,属于人人都必须精通的招数。
不过说句实话。
虽然见过很多次,但这也是墨菲第一次使用这招。
……
艰难的开始 第十四章 血精!
第十四章血精!
拔剑!
墨菲沿着无头尸体的颈椎骨一路往下切开了眼前吸血长生种的血肉,他们的血肉在死亡后僵硬而冰冷,暴露在阳光下的肌肉层发出‘滋滋滋’的声响,并且逐渐的因为灼烧而变成焦炭状。(百度搜索《》,观看本书最新更新)这是一只年龄在六百岁以上的吸血长生种,它对于阳光的抗性还没有达到‘长者’的程度。
剑刃沿着脊柱骨往下,墨菲在数到第十三节脊椎骨后,猛地双手握剑下刺,锋利的剑刃切开了第十三节脊椎骨,然后从破开的脊柱骨柱中显露出现了一小块米粒大小的暗红色晶体。这个就是血精的原石,是吸血长生种与生俱来的东西之一,在经过血液的渗透与调制后,血精的原石会逐渐转变为晶莹的血红色。
那个才是真正的血精!
一种具有强大魔力,并且能够瞬间恢复施法者魔力的东西!
“小了一点。”墨菲捏起那一小块暗红色的血精原石,小心翼翼地将其装到了口袋里面,然后自言自语道。
他其实在弄清楚对方的身份后,就其了杀心,不单单是因为对方那种居高临下的傲慢态度,更是因为吸血长生种第十三节脊椎骨中特有的血精原石。这个东西对于施法者而言,可以说是能够保命的玩意儿,因为它所蕴含的魔力是最接近无属性的,能够让任何施法者使用。
墨菲不知道这个世界的法师知不知道血精的存在,并且懂得调制净化其的办法,不过在地精炼金师所在的那个文明里面,血精是最昂贵的原石之一。(百度搜索《》,观看本书最新更新)这甚至导致了一个结果,那就是地精炼金师所处的那个位面之中,吸血长生种基本上已经被赏金猎人们杀的一干二净!
如果没有人知道,不得不说这个位面的吸血鬼真是幸运!
………………
墨菲剥下了吸血长生种身体的斗篷,让其整个暴露在了阳光下,僵硬而冰冷的尸体在阳光照射下不断碳化,并冒出一丝丝的青烟,还带着一股诡异的烤肉味。吸血长生种的身上还挂着一个钱袋,看起来更小一些,不过也是鼓囊囊的,墨菲用剑将其挑起,很不客气的笑纳了。
他左右翻了一下,最后将目光落在了吸血长生种的左手食指上,那里有一枚银白色的戒指,上面雕琢着一缕缕妖异的花纹,看起来不是凡品。于是墨菲用剑削下了那节食指,而后将那枚戒指拔了下来,也装入了自己的口袋之中。他将尸身再翻了一下,确定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战利品之后,便抽身离去。
墨菲来到这个世界,除了一件衣服外什么都没有。
想要在任何文明的世界通行,都绝对离不开一样东西!
那就是——钱。
他不可能去赚钱,因为赚钱太慢了。
墨菲根本等不了那么长的时间,况且他对于这个世界并不了解,赚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么剩下来的能够行得通的路子就不多了。
可以说,眼前这只吸血长生种是解了他燃眉之急!
他是一个好人。
………………
大约是墨菲离去三分钟后,一位酒馆内曾出现过的法师来到了这里。
他皱着眉头看着地上已经焦炭化的吸血长生种尸体,绕着它转了两圈,最后将视线盯在了那已经被阳光照射的面目全非的头颅上。墨菲离去的痕迹很明显,他就绕着原路又重新朝着城镇的位置离去的。不过那位法师却没有再跟上去,而是沿着另一边的道路往回走。
这位法师之后,又接连来了几个人,他们都是打量了一下战场后,便离去了。
墨菲没有掩饰任何的痕迹。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他要告诉所有对其有窥视之心的人,他并不是一个任人拿捏的软柿子,想要从他这里打什么主意,先得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然后在考虑一下值得不值得。
没有人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有贪心的人不少,但在愿意因为一点贪心而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的人就很少了。
踏踏踏!
在法师们离去后不久,一队全身甲胄的重骑兵来到了这里。
“驾!”
奔驰而行的重骑兵小队注意到了道路旁的尸体,为首的那位全身板甲的骑士勒住缰绳,在一阵铿锵声中翻身下马,来到了一旁。墨菲选择的战场就是大路上,所以尸体摆在大路的一旁非常醒目。重甲骑士走到了吸血长生种的尸体旁,用带着鱼鳞臂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