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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乐篮球风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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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事什么事?”作为枫陵哼哈二将之一的李疾风,一向就是一个好奇心泛滥的家伙。

关峥谷挥舞着手中的一份“神州体育周刊”,一脸兴奋。

众人急忙围过去观看,只有戈锋和周鼎不为所动,在一边交谈。

他们两个,一向特立独行,不喜欢从众。

“哇噻,没想到诸葛聪那个老家伙竟然在现场观战哎,早知道找他签个名了,顺便问问这老小子,为什么去年把我排那么低的名次。”关峥谷笑嘻嘻地说道。

“滚吧你,就你那档次给你排个第7名还不是看在关教练的面子上,你们父子都为中国篮球事业做贡献了,总也有个感情分吧,”李疾风撇了撇嘴,随即笑道:“断弦刀哎,这名号威风,小李飞刀都叫俗了,我喜欢这个。”

“是啊,离别钩,呵呵,偶也喜欢,比什么‘蛇矛’的响亮多了,这老家伙没少看古龙的武侠小说啊!”关峥谷也对自己的名号非常满意,而且周鼎回来了,他就可以打自己最擅长的大前锋位置了,有周大金刚的掩护,在篮下拿分如同探囊取物嘛!今年兵器谱的排名,也会排在大前锋位置上,而不是中锋。

周鼎已经两年没有碰过篮球,中距离射篮的感觉已经生疏了,短时间内也不可能恢复当年的准星,此后他肯定把精力放在防守上,那么枫陵的内线进攻大多要集中在自己手里了,可以拿更多的分了,排名也要靠前了,发达了发达了,哈哈哈哈……

关峥谷一个人在那里贱笑。

“有你们四个,今年我们全国称王的梦想,已经不远啦!”林骥脸上绽放了一丝光彩。

“喂,小林,五个先发球员只有你一个没有被提起,你不吃醋啊?”李疾风好奇地问道。

“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有自知之明,能在你们身边打球,我非常开心,如果能和你们一起夺取全国冠军,更是我一生的造化,凭我这快料是不可能的,实际上是我沾了你们的光啊!”林骥毫无芥蒂地拍了拍李疾风的肩膀,微笑着说道。

“小林,你是我们中间,训练最辛苦的一个,这一点我是非常佩服你的,真正喜欢篮球的人,能打球就已经很开心了,你看他,”戈锋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他拍了拍林骥,指着一个人在那边练投射的周鼎说道:“你说是这些名头能令他开心,还是能打球这件事本身更让他开心?”

林骥感激地望着戈锋那张看似冷酷的俊脸,其实他的内心,远远没有外表那么冷漠,虽然他总是一副特立独行的模样,但是他的心里,是非常在乎自己的队友的。

戈锋又何尝不是一个真正的球痴?能打球本身带给他的快乐,应该比名声带给他的快乐更让他享受吧?

“谢谢你,戈锋,其实你不用开解我,虽然我没有你们的天赋,但是我和你们一样,也是一个真正热爱篮球的人,名头这些东西,我一向是放在最后考虑的。”

“这也就是我欣赏你的地方。好了,去练球吧,我们来比赛,看看谁的三分球准如何?”

“好啊,Who 怕 Who啊?”

“哈哈哈……”

李疾风和关峥谷面面相觑,同时把手中的报纸扔了,关峥谷咬牙切齿地说道:“这个小子,意思就是我们两个不是真正爱篮球的人啦?呸,这些虚名小爷才不在乎咧,我-爱-篮-球!”

他如同中了箭的兔子一样跑向球场。

“脑子有病!爱篮球和爱名声有冲突吗?有吗?没有吗?有吗?没有吗…哎呀伤脑筋,先找戈锋那小子单挑一盘先!”

李疾风也投入了训练之中。

只剩下那刚才还人人争相阅读的报纸,此刻可怜地躺在地板上,无人问津。

此时关宇走了进来,看到了地上的报纸,立刻发飙:“是谁乱扔东西的?砸到小朋友怎么办?砸不到小朋友,刮花地板上的油漆也是不好的嘛!…(此处省略千字)”

众人齐刷刷晕倒。

第二卷 五种兵器

第090章 … 意外来客

戈锋走在城市的街道上,此时夜幕刚刚降临,街道上行人脚步匆匆,大多数是刚刚下班,急着回家,还是家里温暖啊,亚热带的冬天虽然不像北方那种刺骨的寒冷,但是阵阵冷风仿佛从裤脚向上吹,让人有一种如堕冰窖的感觉。

戈锋的心,倒是火热的。

训练结束后,他们集体去医院去看了在上一战中受伤的高森,还好不是大家担心的脊椎骨受了伤,而是腰肌拉伤,修养一个月左右就可以痊愈。

所以大家的心情都不错,高森那本来很老老实的家伙还和他们开了几句玩笑。

知道周鼎归队,而且队伍打的那么好,他也希望早点痊愈,和大家一起拿下全国冠军。

当戈锋心情愉快地回到慈心院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屋子里***通明。

是谁?小蝉吗?

戈锋带着疑惑推开了房门,却看见一个陌生的少年,正大马金刀地坐在沙发上,对着他优雅地笑。

这个少年一身白色的耐克运动服,留着一头非常个性的短发,乌黑的头发根根竖起,造型有些像《灌篮高手》里的陵南第一高手――仙道。而且,这个少年的五官也相当漂亮,颇有些卡通美少年的气质。

戈锋总觉得,美少年的眉目之间给他的感觉非常熟悉,仿佛像极了一个故人。到底像谁,一时又想不起来。

“你好,没有和你打招呼就闯了进来,会不会很冒昧?”少年的吐属很文雅,国语说的不是很标准,听起来像是在国外待过。

“我只奇怪一件事,”戈锋微笑了一下:“你怎么会有这里的钥匙?不要告诉我,你是飞进来的。”

“嘻嘻,你果然很幽默,看来她没有骗我,你不像外表那么冷漠。”少年笑地很开心,“那个傻丫头把你当成了神,整天把你挂在嘴边,害得我这个亲哥哥都嫉妒地要命,忍不住要来看看,她嘴里这个世上最好的哥哥,到底有多么好。不错,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

戈锋的心脏突然加速跳动,手心里都渗出了汗珠,只觉嘴巴发干,嗫嚅了两下嘴唇,却没有发出一丝声音来。

傻丫头?世上最好的哥哥?难道…难道这个人是戈杨的亲哥哥?

他再一次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少年的脸庞,果然发现和戈杨有五分相似,特别是那双眼睛,大的出奇,又黑又亮。

他一开始没有想起来,并不是他对戈杨的记忆淡了,而是他总是搜寻记忆中自己认识的男孩长相,而没有去想女孩的可能性。

事实上,他不仅没有淡化对戈杨的记忆,随着时间的推移,戈杨的影子在他心中,越来越清晰,12年的朝夕相处,戈杨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已经深深地刻在了他的心上,此生再也难以抹去。

哪里能忘记?在野外的溪头,那个美丽的小女孩,带着他编织的花冠,对着他甜甜地笑?怎能忘记,那个柔弱的小女孩,抚摸着他身上被人打破的伤口,大眼睛里滚落的一粒粒豆大的泪珠?又怎能忘记,冬日的街头,那个瑟缩着瘦弱的身躯,却一直坚强的笑着的女孩,陪他一起卖地瓜?那细细柔柔的声音,那天鹅一般高贵的娇靥,还有让人心碎的泪眼,这一切的一切,无不让他魂牵梦萦,思之伤心,想之断肠!

她是他的影子,是他一生最珍爱的宝贝!

自从她留下一封信和家人离开之后,就一直没有和他联系,他以为,此生再也难以见面。

但是,在他差不多要绝望的时候,却突然间有了消息!这个女孩,应该就是她的家人了!

“你…你是杨杨的亲哥哥?”戈锋反而冷静了下来,他坐在少年的对面。

“看来你终于想到了,不错,我是她的亲哥哥,我的名字。就叫作欧阳野,你叫她杨杨,那是她从前的名字,我们叫她影影,欧阳浅影。”欧阳野耸了耸肩,典型的美式动作,“钥匙就是她给我的,她叮嘱我,一定要来看看你,顺便把她的近况告诉你。”

“杨杨…影影她,为甚么自己不来?”戈锋内心苦涩无比,语音有些颤抖。

“她拜在了钢琴大师基雷姆。布莱特门下学琴,那个大师说她是个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想把她培养成世界第一,暂时是来不了啦。她让我告诉你,她心里想着你,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欧阳野从口袋里取出一个物事,说道:“她让我把这个带给你,说是想她的时候,拿出来看看。”

戈锋顺手接了过来,那时一个小小的泥娃娃,穿了一身白色的纱衣,头上带了一定花冠,他认得,这个是小时候他做的一对泥人玩偶,穿布衣的男孩代表戈锋,这个穿白纱的就代表戈杨了。

他们曾经发誓,就像这对玩偶一样一辈子也不分开,但是,终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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