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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伸手,她已经不够漂亮了,皮肤再差一点,她简直就想哭了。
忙活了一下午,因为有二娃要带,锦绣只断断续续的劈出了十二个锅扫,加上原先还剩下十二个,就有二十四个。
秦大勇手里的大件比较难编,所以他头也不抬的也只弄了两挑稀篼,两只船型的菜篮子,一挑方形的大菜篮子。
隔日一早,秦大勇便担起那些东西,出门赶集去了。
锦绣还是留守在家,小芷雨有三个多月了,已经可以开始吃辅食了。家里除了米汤糊糊之外,锦绣也没瞧着啥是可以给婴儿吃的。不由开始绞尽脑汁思考起来,前世她是看过嫂子表姐啥的带孩子的。她们,给孩子吃的什么呢?
米粉?
优尔?
益生菌?
营养包?
这里啥都没有!
不行,这里和前世压根不是一个世界,她根本不能依靠前世的那些记忆。前世的孩子吃的那都是直接的成品,而她估计要事事亲力亲为才行了。
三个月的孩子,骨头已经开始慢慢有些硬度,锦绣忙活完了喂猪洗碗这些杂事,看外面天色不错,就哄着芷雪搬了个矮凳子到院子中间,自己抱着芷雨到那儿晒气太阳来。
早晨的太阳不是很刺眼,也不是很晒人,锦绣将小芷雨摊放在自己的腿间,小心翼翼的替她解开了身上包裹着的布片,只留下了两层。然后弄出小手小脚,晒起了太阳来。
孩子要晒太阳多,才长得好。
“娘亲,妹妹啥时候能长到我这么大哩?我想跟妹妹一起玩儿!”玩了一会儿拈子儿,芷雪一个人觉得无聊,便又绕道锦绣膝边轻轻触摸着芷雨的脚丫子撒娇。
“娘亲也不晓得,娘亲只晓得娘亲的雪儿可是花了三年多的时间才长到了这么大点儿。”看着怀里的芷雨,又看了看芷雪,锦绣心里乐呵呵的,不用遭受十月怀胎的辛苦便得了这俩宝贝,老天爷对她还是偏爱的。
“唔,四年已经长得很大了。你看,我啥都可以帮助娘亲做了哩。妹妹,你要快点长大,长大了姐姐陪你玩,姐姐保护你。”
“是呀,雨儿你听见了吗?姐姐说以后长大了要保护你呢。所以,你一定要健健康康的长大哟。”抱了一会儿,锦绣觉得自己的手开始发酸,小丫头,是越来越沉了。
记得她刚刚生下来的时候,才那么大一点点,浑身皱巴巴的,怪不好看的。现在,居然长得有鼻子有眼的,还挺好看的,像她爹,秀气,斯文。而芷雪呢,就有点像自己,长相一般,但却有一双清澈见底的眸子,或许,这是上天给孩子们的礼物吧。
“娘亲,妹妹现在一点也不好玩。你还是教我玩游戏吧,拈子儿我已经都玩会了。”趴在芷雨面前,眉飞色舞的好一番,芷雨却只是长大了眼睛看着她,不哭不闹,一点表示都没有。她顿觉没劲,便要求锦绣教她些新玩法。
锦绣闻言,眉头一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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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醒来已为鱼身,记忆全无。
鱼又怎样?任人宰割吗?那就大错特错了!
欺负她没有记忆记不住你们这些坏人?
她自己打造记忆储存空间。敢伤她的,让你们生不如死。
看她手无寸铁又软若无骨?
可是只要她勾一勾鱼尾,就能掀起巨浪无数,砸的你们连渣都不剩。
天生灵力太弱无法突破升级?
家有免费炼药师,极品灵丹当成糖果零食吃!
众人皆知,她是个逆天的妖女。
只有他知道,他的小鱼儿很萌很可爱。
某一天,她的记忆全部苏醒。
前世的那些伤痛,她也会一一讨回。
想再度将她和他封印?那就让你们先变成鱼食!
这天下,没有人能伤她!
这天下,没有人能从她身边将他夺走
第四十一章:做个严母
这孩子,得了玩法之后完全不记得写字这回事了。这,可不行。
脸色一板,“你今天的功课可完成了?”
见锦绣脸色一变,拉着锦绣袖子的手立马松了开来,乖乖的点着头。“没有,可是娘亲,我想先玩会子再去写。娘亲,好不好?”
“不行!写字是你每天的必修课,如果不好好学习,将来你长大了,打算跟娘亲一样,连你们吃的喝的都得时时刻刻想着愁着吗?”
“不是呀,娘亲,我没说不写,我只是想玩会子再去嘛。我今早上已经写了两篇了,手好酸哟。”芷雪说着,抚着自己的小手板,有些委屈的说着,小眼眶里,晶莹剔透的泪水在打着转。
锦绣听了,面色才稍微缓和了些。
将二娃托到了自己的肩头抱着,一把拉过了芷雪到自己的膝盖前,手,轻轻的抚着芷雪的脸颊,柔声细语。
“好,先玩了再去写。对不起,娘亲不晓得你手写酸了。可是雪儿要记住,娘亲对你凶,对你严格,是为了你好,晓得吗?”锦绣的口气,俨然不是对一个孩子,而像是对待一个大人一般,给了芷雪足够的信任和自尊。
芷雪见娘亲给自己道歉,立马收起了泪珠子,红着眼眶笑了。
“嗯,芷雪晓得哩。娘亲,那我以后都早上写两篇,下午写两篇好不好?”
“好,只要你每天认真的学了,晚上拿给娘亲看就行。”毕竟还小,她也不可以逼得太急,只会适得其反。
三岁的孩子,是记不住几个字的。她要做的,只是培养她的学习兴趣。
可是芷雪有纸笔可以训练,小雨儿要用什么来培养呢?
锦绣看着芷雨,又开始思索了起来。
傍晚的时候,秦大勇又回家了。这次芷雪没有出去接,因为他回来的时候,小丫头正窝在灶台边上的饭桌上写字呢。
歪歪扭扭的黑色毛笔字,跟一条条毛毛虫似的爬满了一张张的桑皮纸,看起来绝对算不上好看。可锦绣却极为满意,虽然写的不好,但起码能够看得出是个啥字。
可是毛笔这东西,还真是太不方便了。需要力度和巧劲并用,显然不是三岁的芷雪可以控制的。
秦大勇进得门来的时候,身上早已经没了那一堆的东西,只余下一根扁担,和一个大大的包袱。
锦绣正抱着二娃坐在靠门的位置,对面坐着写着字的芷雪。
“娘子,俺回来了。”一边卸下扁担放到门边,一边拎着包袱到了锦绣身边。锦绣闻言,回头一看,就看见他满脸是笑的看着自己。
心下一喜,生意该是不错吧?
“相公,快过来坐。雪儿,快把你的东西收拾了,咱们吃饭。”这次的锦绣无法偷闲,因为怀中的小人儿半点睡意都没有。她只好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揭开锅盖,开始单手端起早就做好闷在锅里的饭菜,往桌子上去。
秦大勇见了,急忙的撂下了包袱,抢了她的活计。
“娘子,俺来俺来,你去坐着抱二娃哩。”
“好。”也不客气,见他模样开心,应该是挣了钱兴奋的吧。她也开心,他们终于有了一条活路可走了。
很快,一家人就开始吃了起来。
吃过了饭,芷雨也睡了,锦绣的双手终于是空了下来。她洗完了碗,拎着个木桶就要出门。
“娘子,你干啥去?”
“我去喂猪哩,咱吃过了,咱家猪可还没吃哩。”
“咦?猪娃不是吃生草的吗?你这桶里,咋不像哩?”
“哦,我今天在家没事,趁娃睡着的时候,就给猪食倒锅里煮熟了,猪娃吃着熟的,长得会更好的呢。以后,晚上这顿都给它煮一煮再喂。”说完,拎着桶去了柴房。
柴房其实已经不单单是柴房了。将就着那些以前留下来的烂草,秦大勇将整个柴房进行了修补,做成了猪圈。还听了锦绣的意见在墙上四处开了些洞。——通风,见光,也是动物生长必须的。
“娘子,咱家的猪娃长得很好哩,说不定不用到过年就能杀来吃了。”
“你就晓得吃,你看看咱这屋子,指不定再来一场大风,就要掀了顶哩。咱呀,头等大事是要造个新房子。”锦绣反手一个弹指,崩在了秦大勇的脑门上,惹得秦大勇一阵脸红。
“俺、俺是想说杀了之后,给你和娃们补补身子哩。俺吃不吃,无所谓哩。”秦大勇看着猪娃,慢条斯理的说着。
锦绣听了,一乐。
“行了,等他们大了,咱杀了卖。内脏下水啥的留下来自个儿吃,把那些好肉卖了,能卖个好价钱。”这个时代,跟前世正好相反。肥肉和油是最贵的,而猪头猪骨还有猪脚才是最便宜的。下水,更是白给都没人爱要。这,正和她意。
“好哩。娘子,走,咱去瞧瞧今天的收入去。”说完,秦大勇主动的伸出手,拉住了锦绣手,朝着灶房那边走去。
突如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