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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抱着伏地魔下楼吃早饭的时候,听到莲教那帮见色忘义的女人一直在我身边鬼鬼祟祟的。竖起耳朵一听,她们居然在讨论我的皮肤。
“兰卿大人……”终于有一个炮灰小心翼翼地凑了过来,“请问您用的是什么护肤品?如何能……那个……祛疤?”
想想也挺正常的,当年被射成血刺猬,现在头上手上居然一个疤痕也没有,不是神仙就是奇葩了。
我头也没抬,脱口而出:“去疤灵。”
“……啊?”
“你什么时候也被人射十二箭了再来问我。”
那姑娘浑身一颤,颤抖着退回去了。我嗤笑一声,继续啃我的鸡腿。
吃完早饭在客栈上下溜达了一圈,发现情况跟以前挺相似的。抱着神兽的我所到之处,直径三米内都会形成一个真空地带,没有一个人敢踏近我身侧。违背这个定律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墓碑上刻什么都想好了的,另一种就是带着慈祥笑容的扫地僧级别的人物,比如林千南和他的麻将搭子赵月蜀黍。
赵月蜀黍见我第一句话就是:“杨姑娘,训练日记写得如何了?”
我胳膊一抖,直接把伏地魔摔到了地上。伏地魔哀嚎一声,泪崩着跑了。
……他不说我都忘了这么个小本本的存在。这个东西至少是他一年多以前给我的(对我来说是八年多了,久远得就跟化石差不多了),他至今还对这个熊玩意儿念念不忘而且一见面就要将它重新抛出历史的土坑,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精神(病)啊!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肃容道:“甚好。”
蜀黍看上去很高兴。连林师父都对我的机智和宽容露出了赞许的眼神。
师父啊,我现在才知道你有个这种麻将搭子也挺不容易的。想想大白毛算是奇葩了,可在赵月面前只能是一颗默默无名的小草啊。说起来这两人还是丈婿关系呢,真可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我跟他们告辞后,一路走一路瞎想,在拐角处差点撞到了人。那几个破军司的少年杀手一看是我,一下花容失色,连手里抓的芦花鸡都掉了。那大母鸡呱呱了几声(……),扑闪扑闪翅膀,矫健的身影转眼就跳出栅栏,消失在了远方。
林千南叮嘱他们中午买来炖汤的鸡跑了。
少年们对视几眼,欲哭无泪地看着我,偏偏还什么都不敢说。
我不耐烦地挥挥手:“得了得了,我帮你们抓回来还不行么!”不是我吹的,杨郭徒手抓野鸡的功夫可是一等一的,详情可参见本文第12章清澄山野外抓鸡片段。
听了我这话,几个苦逼少年哭得更响了:“姑奶奶啊,当年您说帮流砂那小子抓鱼,结果让他被鱼抓走了,我们几个救了半天才救上来,求您今天别出手了,我们再去买一只给林掌门……”
我的脸色沉了下来,鼻子里哼哼了几声,背手走开了。
嫌弃我,哼,姑奶奶还不屑给你们抓鸡呢!当年那只鸡可肥可香了,虽然最后都进毛矛和萧龙宇肚子里了……
萧龙宇……
想到这里我又有点抑郁。
吃过午饭,正当我百无聊赖地坐在客栈二楼的栏杆上望天时,突然听到一声胆怯的呼唤声。扭过头,看到一个畏畏缩缩的少阳弟子,说是林千南叫我去大堂。
我一下楼就看到大堂里一副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气氛,闲杂人等都一律清了出去,在场的都是各门派高层和精英。仔细看了看,有破军司的司徒亮和白毛,蓟门的林千南和查至极,少阳的赵月和毛矛,秀华长得像绿巨人的掌门和翩翩,至于莲教……羊扬扬竟然不在场,来的是两个我不认识的女人。
我走到林千南身旁坐下。另一边的查至极眼神半分都没在我身上逗留,我有点尴尬和心虚,他一定还在生我的气。
见人都到齐了,林千南清咳几声,起身开口道:“今日将诸位请来,一是要商讨抓捕逃犯之事,二是……”他从袖中抽出一张红色信纸,有几分艰难地说,“方才收到信笺一封,乃是菊泽宫主杜芳大婚请帖。他先前……正是赶回西凉操办婚事……一月后成婚……”
林千南的这几句话,就像个小烟花,把我的脑子里炸出一瞬间的空白。
杜芳和杨凤,终于是要成亲了。
杨凤这女人,她姐我还没结婚呢,她就敢嫁人了。
紧随其后的就是一阵蠢蠢欲动。大宴三天,不光可以免费吃喝,还可以报销来回路费。我的心一下痒了起来,什么矜持节操瞬间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没听说过吗,有便宜不占王八蛋!身为(曾经的)徒弟,本姑娘都被他抛弃过一次了,不带贺礼去蹭吃蹭喝蹭旅游一次也是应该的。
而且,或许可以探听到一点萧龙宇的消息。
就算几率渺茫,我也必须去试一试。我已经输不起了。
想到这里,我蹭一下站了起来:“师父,我去吧。”我朝周围环视一圈,诚恳地说,“我可以代替大家去吃,保证三天内把大家的份全吃回来。你们选我去绝对不会吃亏的。”
我好像看到林千南的眼角在抽搐。不过就算他抽搐,我也打算当做不抽搐。
最后商定的结果是,派出我和陆离,代表公务在身的四大门派前去祝贺临阵逃脱的杜芳宫主新婚之喜。
身为杜芳的前弟子,我们两个身份微妙,一路上我们都有些尴尬,默默无言骑马走了好一段。陆离虽然因为当年莲教的事主动放弃爵位,做了江湖浪人,可豪宅易出本性难移。去西凉路途遥远,他这种王爷性子什么活都不会干,露宿在野外的时候全靠我动手。他嘴巴又贱,没让我少声闷气。
那天第一次在野外过夜,我刚把毯子从行李里抽出来,打算让他去捡树枝生火,就见这男人皱了皱眉头,扯下腰间的玉佩往天上一扔。玉佩啪地摔在地上,毫无悬念地碎成了三瓣。
他沉吟半晌,点头道:“很好,没风。”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小郭,快生火,我饿了!”
……这败家子!这是玉佩啊!玉佩啊!你当是狗尾巴草么?!台风来了才能把它吹走吧!
我望着地上的碎玉,心疼得一脸血,抓住他的衣袖就开始怒骂他不知低调节俭。
陆离一脸莫名:“低调节俭?那是什么东西?”
我一口血闷上喉头。
他见状得意地点点头,回了我一个“爷就是人傻钱多爷就是家里连树都用金叶子插出来的你咬我呀”的眼神。
我恨得牙痒痒。果然,十个贵族九个渣,还有一个欠仇杀!
就这样一路咬牙切齿地走了将近一个月,终于到了西凉。
菊泽宫那洞被布置成了个喜洞,到处都是大块的红。说起来奇怪,这样鲜艳的颜色穿在萧龙宇身上好看,在其他地方看到就觉得恶俗。我撇撇嘴,对杜宫主的显然已经入土为安的审美观表示哀悼。
比起萧龙宇刚离开那会儿,我觉得我的情绪已经稳定很多了。现在每隔半个时辰我才会想起他一次。
我们一行四人走到洞口,看到今天的主角正站在大门前迎接四方来客。杜芳穿着大红色喜服,跟个唱戏的似的,正同新到的贵客寒暄。他扫了我们一眼,眼神一闪,随即又恢复了冷淡陌生的表情。杨凤站在他身旁,两人靠在一起就像一对金童玉女……啊呸,狗男狗女。
冷彻心肺,不过如此。对他而言,我是刀,是工具,唯独不是他所爱的人。不过我早就不难过了,我对他那还未成型的爱,在他杀我、毒萧龙宇的时候就死了。
如今,面对此情此景,我唯有叹息一声:不知道婚礼前夫妻见面不吉利么?新娘子还就这么站在门口抛头露面的……
没文化,真可怕。
可怕的事情没过多久就发生了。
婚宴过半,我跑到洞外透气。看到那反光的刀刃和黑暗中莹莹发亮的一双眼睛的时候,我微笑着叹息了一声。
你说你们杀我杀得如此孜孜不倦,上个月一次,上上个月一次,上上上个月好像还有一次……简直比大姨妈还准。
我抽出在紫宸府就找人打好的一把新剑,打算检验检验一个月来努力锻炼身体的效果。
我舞了个剑花,提剑就朝他杀去。一时间刀剑的撞击声充斥四周,冰冷的利刃从我的身前腿边呼啸而过,我却越来越兴奋。这种久违了的厮杀像打开了我身体里的某个开关,让我毫不犹豫便热血沸腾。
抓住防守破绽,提起内力,起招一剑刺入他的左胸口。
那人浑身一震,身体立刻僵硬。我狠狠拔出剑,鲜血飞溅而出。这面目狰狞的杀手浑身鲜血淋漓,看上去比魔鬼还可怕,更可怕的是——他竟然没死。
难道……他的心脏长在右边?!
我只觉脚下一空,人已经被他直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