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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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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我哈里斯大哥当然比我更好。大叔,别搭理他们!那两个全是**熏心的家伙!我喜欢跟你睡,嘿,你闻起来味道跟哈里斯很像,温柔又强大,还安全。”

哈瓦那便失笑,摇头大叹这家伙身在福中不知福。

日子便这么安静的过去,两个部族的人聚在一起呆在洞里渡过严冬。

不知不觉的时间就过去了一个月,洞外的气温一直持续在零下二十几度。天气果真跟奥瑞克说的一样,晴几天下几天暴风雪,下几天暴风雪又晴几天,反反复复一直这样。

晴天的时候男人们就试图突破低温出去寻找材料和食物,现在一半多的人都已经穿上了皮衣,史前人类的强悍体质在有了皮衣的保护之下已经可以小范围的活动。可是情况很诡形的是上次因为情况危急下抛弃的食物只找回来一小部份,其它的竟然找不着,像是莫明其妙的失踪了一般。为此纳鲁和泰格都在提醒众人提高戒惕,以防突然出现觅食的大型野兽,因为它们把这部份食物寻觅而去的可能性非常之大,其余没有更加符合事实的猜想。

而下暴风雪的时候能见度只有几米,完全无法出行,大家便留在洞里,女人们织布做衣服,男人们则清理洞穴。这样一是可以让生活的环境更好,二是为以后做准备。孙志新早已经和众人商量过,不管以后的情况怎么变,这个洞穴拿来做以后的后备基地用,变生不测的时候可以往这里退守。

由于采用的是古老的工艺,织布的速度很慢,到现在也只织成了十几匹布。织出的这些布这次没有用到孙志新的指导,妇女们聪明的根据制做衣皮的经历给男人制做的轻软柔和的亚麻布衣。

多出了横空出世的孙志新,布衣的制做直接跨过那些披带着用或是制袍的阶段,直接成形为现代样式的上衣和下装穿到了男人们的身上。亚麻布制做的东西,透气良好,穿着舒适,和皮衣相比它的接受速度快出了很多。

现在再去看洞穴里的野男人们,只要自家的女人是手脚麻利的,一般都穿上了衣服,光着身体露着鸟四处蹓跶当溜鸟侠的已经不太多。特别是小娃娃,家里的有孩子的一般都先做了衣服给孩子穿上,那些个小家伙有了衣服穿,脸上喜气洋洋的,显得很是可爱。

极个别女人,像玛斯智者这类型的人,一天会向孙志新这里跑上百遍,仔细询问衣服都有哪些样式,然后自己学着做。还有阿瑟,总是和玛斯结伴而来,未语先脸红,对服装制做的领悟能力又比玛斯要高一些。

史前第一个胸围就出现在玛斯胸前,样式仿造抹胸或者是裹胸布的模样。第一条裙子则出现在阿瑟身上,是个样式简单的短裙。

当阿瑟和玛斯胸着抹胸,身穿短裙相伴相随的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山洞里轰动了!

玛斯那人岁数大,可看上去不老,是中年知性女性和悍妇并存的气质,很是丰韵犹存。阿瑟则是正宗的小家碧玉型熟女,和其它史前野女人不一样爱害羞脸红的气质非常独特。当这两位前一个趾高气昂,后一个含羞带俏的穿着新型的抹胸布裙出现时,就是孙志新,还有纳鲁和泰格这样的家伙也看直了眼,更不要说其它人。要知道,这可是史前第一次具有装饰意味的服装出现,其视觉冲击力真是想像不到的大。

阿瑟的男人成了整个洞穴里最被其它人羡慕的男人,玛斯和奥瑞克的吵架力度频频升级。她们两个更是在洞穴里掀想了一阵制衣设计的热潮,女人们眼睛通红的在绞尽脑汗做出其它样式的衣服来打扮自己。至于男人们,直接就被忽略了,正是如此才导致了还有光屁股蹓鸟侠的存在……

好在洞穴里恒温不冷,蹓着就蹓着吧,反正大家早就看惯了不会长针眼。等女人们这阵子疯狂的热潮一过,大约就想起自家的男人还光着,会继续给他们做衣服。

老孙家的男人无疑是幸福的,孙志新没打扮自己的爱好,又见不得自家的人没衣服穿,虽然极度痛恨自己必须得像一个女人一样做着缝衣服,还是老老实实的给自己家大大小小的男人,包括自己都一身衣服。

顺序当然是从布库开始。小黑犬是族里第一个穿上布衣的小娃,总是神气活现的到处拿新衣去显摆,模样可爱之极。奥格是第二个,孙志新给他缝的是有帽子的卫衣模样的衣服,又羡慕坏了他的伙伴们。纳鲁和泰格,还有孙志新自己,都是上身衬衣,□裤子的布装。孙志新没看过自己穿衣的模样,倒是看见纳鲁和泰格穿上布衣后英姿勃发的模样,那心里也是极美的。

在缝好了全家大小的衣服后,孙志新开始着手准备式具再一次探查洞穴的事。他的重点首先放到了那条深不见底的沟壑上,总觉得它神秘未测,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好在这次的探险不着急,又因为难度比较大,孙志新一直都在以一种不急不火的速度着手准备工作。

结实的绳子是必须的,还得足够长,孙志新便用兽皮和亚麻混和着搓结实的攀登绳索。手电筒能量有限,火把也是必须的,孙志新便静待晴朗的日子族人们出洞采回树枝,再用那个浸透油脂制做火把,一直集赞起来备用。还有其它拉拉杂杂的许多东西,都需要慢慢的集备。一个月的时间过去孙志新集备的东西才算是有了点模样。

正计划着和哪些人,又要怎么样出发时,有天早上布库突然哭哭啼啼的来找孙志新,说是孙小鲁不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
前两天跟朋友一起去了趟峨嵋山。
住的是地方是个大酒店,早餐、午饭和晚饭都是自助餐——很豪华的自助餐。
本着自助餐不多吃一点对不起自己的原则,我一个人几乎能吃掉三个人的份量!估计太厉害了,惹来众人侧目。
又因为我这人贪吃多嘴,觉在当时吃着不过瘾,一边吃还一边鬼鬼祟祟的偷人家的东西拿回去吃……结果第二天早上被人逮个正着,煎鸡蛋那小伙子口瞪口呆的看着我一边吃煎鸡蛋一边往猛罪工具——塑料袋里装。
“先生……”小伙子试探着问我:“您打算拿回去当午饭?我们这里的自助餐还不够您吃的吗?”
俺干笑:“不是,俺给俺室友带回去的。他夸你呢,说你鸡蛋煎得好。”
再然后,小伙子一口气煎了十个鸡蛋给我,又说:“吃吧,吃吧,就在这里吃,拿别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您想藏私呢!”
瞧瞧,这话说得多有艺术……
俺老老实实把所有鸡蛋交出来,再也不敢偷嘴了。
晚去泡温泉,泡完了发现只带了一条内裤,于是空裆回房间。
接着去小吃街吃美食,吃完了发现没带钱,打电话求救。
回到房间看电视,把人电视机给报销了,一股子青烟袅袅……
人果然不能干坏事,特别是峨嵋山这种佛教盛地,佛祖在看着呢。看,这不就报应了不是……





144、再探洞穴 02

孙小鲁不见了?
孙志新楞了楞,压根儿没把这件事情当回事,安慰了布库几句仍是该干嘛干嘛。
可不是嘛,孙小鲁是只四足动物,性子野不说,还不安份得很。要让它安安静静的呆着不四处撒野,可能吗?要说人还有走丢的可能,像它这种犬科动物,有着野兽本性里的本领,会走丢简直是天大的笑话。现代家庭里被养傻了的宠物犬或者还有走失的可能,但孙小鲁这样的原生态野生狼会走丢……就像鱼在水里被淹死一样荒谬,不可能!
它百分之百不会走丢,指不定不是在哪里窝着睡懒觉就是撒开四足探险去了,布库那小家伙在白担心。
对自家吉玛以信心十足说的话,布库肯信,抹了一会儿鼻子后放下心来找其它的小伙伴继续玩耍。
可是接下来中午不见孙小鲁回来吃午饭,一直等到晚上仍不见它的影子,不仅是布库急得扁着嘴露出一张哭脸给孙志新看,孙志新自己心里也开始隐隐着急。
两顿饭都没有回来吃,确实有些不对劲。孙小鲁的性子是很野,可那小东西机警聪明得很,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很低。而且大家陪着它生活了一阵,它已经能很好的融入部族的生活,表现得像只真正的犬科动物那样黏人,这样两顿饭不回来吃,又夜不归宿的表现非常之异常。
还是不肯相信孙小鲁会走失,因为它是一头小狼,狼这种生物不仅擅于识路,更会一路走一路撒尿做标记,万万不会走丢。除非……那小东西实在太野,发生意外被岩石塌方卡住或是遇到其它什么意外被绊住了没有办法回来。一这么想,孙志新真正的开始着急了,心里实在放心不下孙小鲁的下落,忙抓住布库来仔细询问当时是怎么回事。
布库哭丧着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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