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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杨瑞
译者:叶安宁
申明:本书由(。。)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1 北大荒的纪念
1981年我离华赴美之际,直想把我们这代人昔日做过的梦通通抛却脑后。这些我们从父辈那儿禀来的梦,当年曾使我心血翻涌,热泪长流,而今却已化作一堆恶魇。踏上美国的土地,我发誓要翻开生活的新篇章,让旧日的恐惧、愤怒和锥心的悔恨随风飘去,化解人我之间的防范与隔阂,在麻省这座美利坚的文化大熔炉中再造一个新我。但不久我就发现:这愿望不过是另一场美梦。
往事殊难忘怀;就像我在凌晨3点会不由自主地醒来,那是我70年代初在东北养成的习惯。梦回时,我浑不知身系何乡。空气中的寒意使我想起了北大荒。慢慢地,惨淡的夜色渗人帘拢,涌上心头的是阵阵忧虑。
我离开中国时被迫无奈改换了J-1签证,因此我毕业之后必须回国工作两年。这规定使我根本无法和世界各国来的留学生平等竞争,在美国谋个好职业。
我还听说不久前中央情报局曾派人来麻州大学调查我,当时我们系主任是位浪漫的左派诗人,他不但拒绝回答特工人员的问题,而且指着对方鼻子让他们从大学滚出去。听了这话,我不胜懊恼,又不便对人言说我其实私心希望这位教授能为我美言几句,好让我从此免受中情局的青睐。
在社交和文化上我觉得自己简直是格格不入,在此后的岁月里,任我多么努力,也永远难以融入美国的主流社会,只能做一个孤独的边缘人。
一向心高气做的我有时简直对自己全然失去了信心,甚至怀疑我的头脑是否天生不如别人。
连绵不断的忧思明白无误告诉我此时此刻身在异国他乡。再造一个新我谈何容易!前途既如此渺茫,过往的回忆,尽管时时使我愧悔,倒又显得实在。
于是我任思绪回返故国,回到北大荒我打夜班的养猪场。对一个在伯尔尼、日内瓦和北京娇生惯养长大的17岁的女孩来说,打夜班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头天我先得跟其他人一样干足10小时的活儿,把猪群赶到草甸子上去放牧,回来再喂它们饲料,清扫猪圈。天擦黑,同伴都放工回村吃饭休息了,等最后一个人一走,我就只能孤零零与几百头猪为伍。我的任务是保护它们在夜间的生命安全,外加把它们打起来三次——午夜一次,凌晨3点一次,天亮又一次——逼它们在圈外〃方便〃,免得这帮家伙把自己的〃卧室〃弄脏。
在这样的夜晚,我手中的马灯织出一个昏黄的光环,闪烁晃动在北大荒无边无际的黑暗里,四面都是大片的沼泽。天风呼啸,月色惨白,有如一个鬼魂在漫游。猪号周围的草到夏天长得有一人高,觊觎猎崽的饿狼常常躲在草丛里伺机进犯。窗外,我的狗在夜半会象狼一样地厉声嚎叫,引得村里其它狗和它们遥相呼应;又或者呼应的根本就是驰过荒原的狼群,我着实分不清究竟是狗群还是狼群在这磐石般的黑夜里引颈长嗥。
冬日来临,长夜漫漫了无尽头。下午4点我就得点起马灯,直到次日9点。户外的平原积雪茫茫,总有二尺多深。第一场大烟泡刮过之后,猪场茅屋的南边就会形成一面坚硬的雪坡,坡顶几齐屋檐高,整个冬天都不会完全融化。午夜后的气温往往降到零下40度,只要一出屋门,朔风扑面,妈妈给的那件厚实的羊皮大衣立刻变得像一张薄纸。
有时暴风雪笼罩着整个地区,我就会想起老乡们讲的故事:有些人在风雪里转了向,恐惧使得他没命地狂奔,跑着跑着终因体力耗尽倒在雪地上,长眠不起,他们的尸体被冰雪封存,颜色如生。来年4月,如果狼群未曾光顾,人们还能在荒原上再度见到这些失踪者的遗容。
还有更倒霉的。有时遇难者距家门仅数步之遥,但因漫天狂风暴雪打得人睁不开双眼,辨不清东西,这些人明明觉得在往前走,其实却在一个地方打转,当地人称之为〃鬼打墙〃。此时,若无他人及时援手,迷途者难免死路一条。
我独自打夜班的时候,脑子里闪过的尽是这些怪异的传说,耳边猪群的鼾声气势恢宏,此起彼伏。我右手持鞭,左手提马灯,在猪圈间巡行。贴身的衣兜里还藏了把锋利的剪刀,这是用来防身的最后一着。
当时我虽只有门岁,也还没天真到居然相信一旦被袭击,剪刀就能救我一命或保我清白。但除此之外又有什么别的法子呢?我曾经想过放鞭炮,这倒是个高招,但如何保证既不让鞭炮受潮,又能在情急之下点着它,我实在想不出个好办法。
猪号茅屋的墙上不知谁留下一面锣。我冲着这面锣开心了一阵,琢磨它能派上什么用场。村子里离猪号最近的房子起码也有一里多,由于天气寒冷,这儿的人即使在大夏天睡觉也关着门窗。严冬时节更是把木屑填在两层玻璃窗中间保暖,也就是说冬天的屋子几乎处于全封闭状态。要是夜里猪号真出什么事,敲锣打鼓放鞭炮都无济于事。所以我最好面对现实,别抱什么幻想。
其实我若一开始不主动请缨,谁也不会让我来猪号打夜班,我也就用不着伤这份脑筋了。在我来猪场以前,这儿从没人想到女人还能在猪号打夜班。到了1969年,不知怎么一来二去男劳力不够了,我便向猪号的陈头儿自告奋勇说我也可以参加打夜班。这话开始他听了也没当真,后来他弄明白我不是在闹着玩,便上下打量我,好像他以前不认识我一样。
说起来这也不是我第一次自告奋勇了。1968年夏我就自愿不留北京而来到了北疆。当时我之所以决定这么做,是觉得城乡差别对千千万万的人太不公平,为什么我和我的同学们生来就享受中国所能提供的一切上佳待遇,包括在大城市生活,进重点学校,用一流图书馆,逛各类书店,参观博物馆,以及假日去公园游园和观看各种歌舞戏剧演出,而另一批年轻人只能在穷乡僻壤自生自灭,永远得不到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新中国理应人人平等。我们若真立志改造社会,便须先从自己做起,放弃我们已有的特权,把进城上大学的机会让给贫下中农的子女。至于我们自己,则应到农村去艰苦磨炼,一如革命战争曾经磨炼了我们的父母。最终我们定能消灭中国的城乡差别。我就是抱着这样的信念来到乌苏里江边一个叫做凉水泉的小屯。
来凉水泉不到3个月,我又自告奋勇了一回,要求去最脏的猪号工作。这回我是打算向自己溺战,因为从小我就习惯住整洁的房子,用干净的盥洗设备。我所做的恶梦中最让我恐惧的莫过于被劾稠腥臭的粪便所围困。一脚踩下去,热烘烘的大粪渗透鞋帮,蒸腾的臭气令我几欲晕去。惊醒时,周身都是鸡皮疙瘩。
在我看来,这种折磨比革命先烈所受的严刑拷打还要可怕一百倍。我知道这种思想是错误的,属于剥削阶级无疑。中国的农民历来以大粪为肥料,喜欢它还来不及。所以我认为改造自己的思想感情,去猪号工作是最好的办法。
打夜班是我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自告奋勇。此后我发现了一个令人不快的规律:不论在哪个单位,当你第一次站出来自告奋勇时,领导会惊讶地表扬你,但随即,自愿便成了义务。他们觉得这是你分内之事。更糟的是领导会利用你的榜样,对别人施加压力,让人人都成为〃自愿者〃。几个月后,猪号里所有女职工都〃自愿〃参加打夜班了,可我知道她们中好些人是出于无奈。我开始后悔,觉得我这么做实在有点对不起大伙儿。
事实上我真正悔不当初是在1971年夏,老眯子打夜班出了事的时候。老眯子是当地老乡给猪号的一名哈尔滨女知青取的外号,意思是说她的脑子颇有些迷糊。像多数北方姑娘一样,老眯子长得高大丰满,18岁已发育得很好。一天晚上她在猪号打夜班,事后谁也不知道那天夜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只知道第二天老眯子对村里的人说老陈把她给强奸了。
出事时正赶上我第一次回家探亲。等我从北京回村时,老眯子已经调走,调到一个极远的农场去了。当时领导常采取这种做法,说起来还是为她好。不过因此我一直都没机会听她本人讲起这件事的本末。
我听到的都是些不胚而走的流言。猪号的其他女知青告诉我,老眯子那几天哭得很伤心,一边哭一边反复叨叨:〃这我可怎么办呀?我没脸见人了。我把我爸我妈的面子都丢光了,以后还怎么做人呢?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