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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太软绵绵了,空有力气也是不行的呦。”轻轻松松地接下了洛恩劈过来的一剑,雷默斯像是嘲笑道,随即就是手腕一翻,看似力道十足的剑刃就被挑得飞了起来,在半空中划出一条有形的弧线。
单单只是看气势的话,借助着有如神助一般的巨剑,洛恩确确实实把手里的剑挥舞得虎虎生风。出现在巨剑前的雷默斯看起来,居然显得不堪一击了起来。
不过。
手指一按,手腕一翻,手臂一转,就像是变魔术一样,似乎马上就要落到雷默斯身上的剑刃在刹那之间,就改掉了它原有的轨迹,斜斜地对着天空飞去。
时间甚至还够雷默斯动作暂停,嘴里非常不留情面地毒舌上几句。
“切!”
费了很大的力气才稳住手里的剑,目光闪烁之间,洛恩看向雷默斯的目光变了变。
雷默斯表现得简直太轻松了,你张飞吃豆芽表现得还要张飞吃豆芽。
更可恶的是,雷默斯脸上,那不屑一顾的样子。
起先,在洛恩对着石头挥了几次剑之后,雷默斯主动要求,让洛恩把自己当对手的时候,洛恩还担心会不会伤到系统。不过事实证明……很明显,他想多了。
顺带收获嘲讽一枚。
“嘛,虽然这么说不好听,如果用你们的话讲,我吃过的盐,明显比你吃过的饭还要多呢。”又夹住洛恩劈过来的一剑,雷默斯摇了摇头,“力量外泄得厉害,空有力气,却没有方法有什么用?”
故技重施,又是一翻掌,这一次,直接把洛恩手里的剑打得脱了手。而且这还没完,又是一拳从空挡处,像是毒蛇一样的钻了进来,在就要打上洛恩的面门时,又变成了弯曲的手指。
一个脑瓜崩。
雷默斯最喜欢的休闲运动之一。
力气很大,位置很准,弹得洛恩脑门上直冒星星。
如此反复。
剑如果被打飞了的话,雷默斯就主动跑去,捡起来,然后交还给洛恩,而且每次得手,雷默斯的首选位置,都是洛恩的脑门。在一个小时间,洛恩不知道被雷默斯得手了多少次,脑门上也不知道被弹了多少次。
总之,就是弹红了。
最后心疼的居然成了雷默斯。
见到洛恩脑袋上红红的一片,却还是靠靠地握着手里的剑,咬住下嘴唇,一副不甘心的模样,心一软,雷默斯主动地叫了停。
心里挺不是滋味。
“哼……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厉害。”放下手里的剑,将它收进了雷默斯提供的空间,洛恩愤愤地赌气,“别跟我说你一点外挂也没开?!”
“啊,作为初学者来说,你已经做的很棒了,就别这么自怨自艾了嘛。”手指一甩,两份已经在前一个晚上做好,又被雷默斯微波加热了一趟的食物就飞了出来,落在草地上。
从两份食物中拾起一份,雷默斯啃了上去,然后转移话题,“说起来,还多亏了你的厨艺教导,现在部落里,伙食水平貌似已经很不一样了不是吗?这可是你的功劳嘛。”
“哼……少拍马屁,今天一大早,就把我从被窝里拖起来什么的,这笔账我还没和你算呢!”
一边说着,一边也拿起自己面前的那份,解开不知道是由于某人的恶趣味,还是因为什么原因,被雷默斯在上面加上的包装,埋头苦吃。
由于早晨被拖起来的时间实在太早,因此,这个时候,太阳其实也只是刚刚出来而已。暖洋洋的太阳光从远处的山头开始,铺天盖地地洒了下来,为阳光普照下,出现所有事物都抹上了一层淡淡的亮色边缘。
这个地方是不久之前,在刚从城市回来后,洛恩出来采药时,偶尔发现的。
离部落不算太远,越过一层层并不算高大的树林,靠近山顶,拨开丛丛的灌木,顿时柳暗花明。
难以想象,在半山腰上,居然还有这么一块平坦的腹地,除了偶尔从地底凸起的巨石,放眼望去,尽是绿油油的,仿佛要滴出水来的草地,还有草地之上不断盛开的不起眼花朵。
美不胜收。
于是乎,很自然的,这里就成为了雷默斯和洛恩……唔,应该算是经常约会的地方吧。
此时,已经酒足饭饱的两人正坐在草地上,很默契,不约而同地抱起膝盖,身子缩成一团,坐着,眺望着远方向海洋一样舞动,沙沙的声音不绝于耳的树林,似乎都若有所思。
“呐,雷默斯,他们都怎样了?”盯着树林看,看久了,自然就会无聊,洛恩用手在草地上不断画着圆圈,向着雷默斯坐着的方向,不自觉地挪了挪屁股。
上次去城市采购之后,回来的路途倒是出人意料的平静,那麻烦的一行人也没有再继续争吵,一路上野兽的袭击也几乎没有。踏着一路上鲜花的香气,带着一空间杂七杂八的物事,比预定的时间足足提前了好久,一行人就已经回到了出发的地点。
欢迎,庆祝,然后一切就趋于平静。
在昨天,雷默斯交给洛恩这把剑之前,洛恩每天的生活之类,又重新变得平凡而有规律起来。
每天上山采采药,替部落的族人煮煮饭,做做雷默斯发布的简单任务,和自己的男朋友每天去山上约约会什么的。日子过得简简单单,而又平淡。
几乎就快要觉得,自己是一直生活在这个世界的人了。
唯一的不同,恐怕就是在前段时间,珀尔脸色变得日益阴沉,然后,简单的和雷默斯交涉了一番,就带着伯德,离开了部落,说是去了另外一个兽人的城市。
明面上的理由是伯德当保镖用。
“应该快回来了吧。”雷默斯仰望天空,含糊不清地回答。
“嗯。”
又是一场只有两个人,气氛之类的种种都还很到位的约会,在清晨的阳光下,粉红泡泡很快就到处飞了出来。
简直太幸福。
也许是因为洛恩的确是有舞刀弄枪的天赋,又或者是因为雷默斯给的这个金手指真的威力强劲。只是一个月之后,虽然还是一点也伤不到雷默斯,连衣服的边角也碰不到,不过,雷默斯已经没有办法像一开始一样,异常轻松地将洛恩的攻击化解了。
脸上的表情也稍稍变得严肃了起来。
单手从直刺过来的剑刃边缘划过,借着这股势头,像是踩中什么东西一样,脚下一滑,身体一偏的同时,另一只手握紧拳头,对准就在面前的宽阔剑身打了过去。
金铁交击一样的清脆声响之后,黑色的巨剑又飞了出去。
“今天也到此为止吧。”望着洛恩捂着震麻的虎口,望着自己的一脸幽怨相,雷默斯失笑的同时,弯腰捡起地上的剑,满不在乎一样地掂量了两下,然后交还宿主。
“噢。”含含糊糊地答应了一声,接过剑,也懒得收回去,整了整新做的带子,然后,洛恩反手就将剑背在了背上。
经过这一个月,部落里的族人基本也习惯了每天早上,洛恩背着这么一口大凶器招摇过市的情况了。既然回头率已经不那么高,在雷默斯的建议下,洛恩干脆就随身把剑背在了背上。
“干的不错。”面对着宿主坐下,顺手吃了下脑袋上的豆腐。
也不知道是凭着一股犟劲还是什么,除了一开始的几天,洛恩会哭天喊地要死要活以外,这一个月下来,洛恩奇迹般的都坚持了下来,而且目光某种复杂的决心一天比一天强烈。
这些都被系统全看在了眼里。
心痛当然心痛,看着自家弱气的宿主背着这么大一口剑,天天被自己虐待,期间很多次,雷默斯也想过是不是应该稍微放宽一点要求。可是,每次一想到最后洛恩需要面对的家伙,还有珀尔越来越难看的脸色,雷默斯都会觉得浑身一个激灵。
那种时候,身为系统的他,可是没有办法帮助洛恩的。
最后要面对的东西已经是没办法改了的东西,即使雷默斯能够干预靠近最后那一步的路程,也改变不了最后的结果。
要是失败的话……
呸……不吉利,现在洛恩不还在努力着吗?虽然这孩子还什么都不知道。
扯下一根草茎,在无名指上缠绕了一圈,松开手的时候,嫩绿的叶片又重新恢复了原本的形状,弹进了草丛里。
雷默斯的脑袋里突然飘过某位前任宿主,唔,大概是那位最后要他当邮递员的那位吧。
雄心勃勃的话语还在耳边呢。
“哼……神……也杀给我看么。”
作者有话要说:
、某个淡定帝
在明面上告诉其他人的,是跑去了最中央的一个城市,为了自己的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刺探情报。可是,实际上,这个时候的珀尔,却身处在另外一个地方。
一个月之前,雷默斯一行人就已经来过一遍的神殿内,珀尔翘着脚尖,眉头紧锁地端坐在一张做工精致,雕花繁琐的桌子边上。
桌子上摆放的是雕刻精致的木质茶杯,在这个各项技术都很不发达的世界当中,毫无疑问,如此精致考究的茶杯绝对是奢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