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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发誓,漂亮姑娘不是嫌自己丑陋么,老子就偏偏专上漂亮姑娘给她们瞧瞧,任天弃可不是没本事的王八蛋。
好不容易等到“春满园”关了大门,白芳芳回屋歇息,任天弃便仍然从那堵矮墙翻了出去,到了街道之上向北而行。
大约走了半个时辰,便可听见江水流动之声,地势也越来越低矮不平,任天弃不走小路,而是沿着荒草再走了一阵,便到了江边一处乱坟之中,夏日之中,有数点绿幽幽的磷火在不停地闪烁着,这就是传说中的鬼火了,要是换着别人,早就骇得屁滚尿流,可任天弃的胆量却远比常人大,时时在琢磨:“这世上要是有鬼,他要是害死了老子,老子自然也变成鬼了,到了下面免不了要找他算帐,那又有什么好怕的。”这么想来,便对这些不在乎了。
到了一个最大的坟茔边,任天弃找到一个自己做的记号,掀开一堆杂草,露出了一个洞来,然后再掏出一些石头,取了一个油布包在手上,打了开来,却是一些碎银,任天弃拿了五两出来,依旧放入,塞进石头,外面遮好杂草。
正要原路返回,却见到天空中金蛇蹿了几蹿,却是起了闪电,没一会儿,就有雷声轰响,先是数点雨粒滴在脸上,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那雨就象是泼似的劈头盖脸打了下来,耳朵里只听见“哗哗”的巨响,那眼睛已经完全模糊了。
任天弃暗骂了一声倒霉,转身就跑,走的却不是原路,而是朝前面一片树林奔去,这片树林约有半里路程,倒是通向城里的捷径,但合州城的人传言这里面曾经有妖魔出没,因此从来视为城中禁地,没有人走过,任天弃平时虽然也避着绕道而行,但如今这雨实在是太大了,而他对这些传言本来就不怎么信,因此也没有多想,就照直跑了进去。
这时雨越发大了,地上已经积起了淤泥,任天弃高一脚浅一脚的跑到树林边,已经是连摔了好几个跟斗,浑身上下都是泥土,还好这林子树高叶茂,倒也能挡住不少的雨。
谁知等到任天弃向内走了数十丈,就暗暗的叫起苦来,原来这树林里本就枝叶繁盛,难以透入光线,如今天下着暴雨,更是变得伸手不见五指,他没头没脑的这么乱撞,顿时就迷了路,根本就辨不清那边才是到城内的方向。
正在苦恼之时,却见左前方微微的有一丝白光,朦朦胧胧的,也不知是什么,任天弃慌不择路,就顺着那白光走了过去。
刚走到三十丈左右,那白光忽然消失了,他正感到诧异,身子却仿佛被什么软软的东西黏住了,完全无法行走,任天弃也不知自己撞上了什么东西,动得更厉害了,但他越是挣扎,八五八书房那东西就越黏得紧,不一会儿他的手脚也不能动了,惊慌之时,他的身子蓦地一轻,好像已经悬空而起。
就在这时,那白光又显现出来,任天弃的脑袋也被那东西黏住,但眼珠子还能转动,借着那微弱的光线左右瞥去,却把自己骇出了一身冷汗,原来他此时正被黏在一个水车般大的蜘蛛网中,而一只白色的蜘蛛已经爬在了他的眼前,天弃瞧得真切,这白蜘蛛,通体晶莹,雪玉一般,身上流动着淡淡的白光,样子也比普通的蜘蛛大不了多少,真不知它怎么能织出这么巨大的一张网来。
任天弃这时也被吓住了,嘴巴还能微微张启,便不停地道:“蜘蛛仙,蜘蛛神,蜘蛛大爷,我任天弃没杀过人,没放过火,也没强……强抢民女,路不拾遗,孝敬父母,还……还经常带隔壁的瞎眼老赵逛街,实在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你就放过我吧,我的肉粗得很,没什么味道,还是改天我捉一千只,不不,一万只蚊子来孝敬你,你就高抬贵嘴,放过我吧。”
他这话说得含含糊糊,也不知那白蜘蛛能不能听懂,不过却爬到了他的眼侧,在那里停留了好久,任天弃便屏住了呼吸,生怕自己鼻息太粗,喷着了这白蜘蛛,惹恼了它。
大约过了一柱香工夫,那网慢慢的下垂起来,却是把他轻轻的放在了地上,跟着那白蜘蛛又爬下网,向前行去,见天弃站在原地,便停住了等他。
任天弃这时领悟过来,暗思:“这白蜘蛛好像是要我跟它走。”当下向前走了两步,那白蜘蛛便又向前爬去,它身上发着淡淡的白光,天弃倒不至于跟丢。
缓慢而行,大约又走了半个时辰,任天弃已经透过树林瞧到了外面房屋中的灯火点点,知道已经出来了,心中对那白蜘蛛真是感激得紧,正要向它道谢,再仔细看时,那白光已经不见,却不知它爬到那里去了,但还是扬声说了三遍多谢,这才走了出去。
第10章 花魁出道(1)
到了第三天的清晨,“聚艳坊”的人就开始在门外披红挂绿,张灯结彩,便像是要大办喜事的模样,不过合州城的人几乎都知道今晚将是“聚艳坊”花了大价钱才训练出的“花魁”朱绛仙让人梳笼的大日子,马花娇已经发帖遍邀了附近几个州县的富豪巨贾,在朱绛仙展示了自己的身姿技艺之后开始竞价,谁的价钱出得高,便能做这个一夜新郎。
夜幕刚刚降临,“聚艳坊”外已经是豪车云集,人流如潮,来的人锦衣缎袍,气度傲倨,皆是想来见识那“聚艳坊”传言中的花魁的。
任天弃早就准备要去瞧瞧,但他那张脸实在太有特色,“聚艳坊”的龟公妓女已经全部认得,就是去偷了帖子,也未必能混进去,不过这一点岂能难倒天弃,等到“聚艳坊”的客人越来越多,龟公与打手都忙得团团乱转,任天弃就到了“聚艳坊”的后花园,轻车熟路的就翻了进去,他来过一次,记忆力又好,没多久就到了前院,此时大厅中已挤满了人,那里还会留意到他,任天弃便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站着,等着那朱绛仙出场。
过了一个时辰,外面进来的客人渐渐的少了,便听得前面一人高的台上灯火骤明,跟着鼓乐齐喧,十来名汉宫装束的舞伎分两边走到了台上,裙袂轻扬,长袖挥展,袅袅婷婷的跳起舞来,又有一名歌妓在旁边放声清唱,歌声甚是悦耳。
还没有多久,就听见台下一阵的乱哄,有人道:“妈的,老子们花钱是来瞧朱绛仙那小美人儿的,搞这么多的花样有屁用,还不叫她出来让咱们瞧瞧到底值多少银子。”他这话一出,便有人大声地应合。
这时马花娇不知从哪里站了出来,依然是珠翠遍插的贵妇人打扮,她瞥了一眼叫嚷的那人,脸上堆着笑道:“上官大爷大老远从恭州赶过来,多的时间都费了,还在乎这一时半会儿么,要知道心急可吃不成热豆腐哩。”
她这么一说,人群中顿时大笑起来,有人道:“等就等,我倒要瞧瞧马老板摆这么大的场面,这正主儿有多漂亮。”
说话之间,那歌舞已经表演完毕,跟着又有一名妓女上台弹了一首《高山流水》,然后大厅中灯火一暗,却听到台上有琴声传出,这琴声起始时低回飘荡,辗转宛然,仿佛河水滞流,百鸟低啼,但不一会儿,变宫为商,又有若飞鸟惊林,山风呼啸,骤雨急至,繁音促节,入耳洋洋,就是任天弃这种不识音韵的俗人听了,也知道必然是极好的。
过得一阵,琴声乍停,一声黄鹂般的清音穿堂而起,先低柔慢啘,喉咙愈唱愈高,愈高愈亮,唱到最高处,却一落千丈,有如银瓶落井一般,落到一半则又陡然提起,若鹤唳入云,声声摇曳,真是珠喉遏月,逸响回风。台下的客人都是风月场里的惯家,那有不识货的,这歌声之到一半,就轰天价的鼓掌喝起彩来。
那马花娇见是时候了,将手一扬,早有人将台上的灯重新点燃,灯光之中,顿时现出一位罕见的美人儿来,只见她穿着一件红赛榴花的纱衫儿,衬着淡柳黄染轻粉的比甲,系着条雪光素裙,梳着一个单凤朝阳髻子,绕着一个金制的花环,凤钗斜插,坠着一粒圆润的明珠,脸晕朝霞,眉横晚翠,明眸皓齿,肤如凝雪,真是光艳四射,更妙的是,她那水汪汪的眼波只那么轻轻一转,台下的一众嫖客便觉得此女似乎在与自己传情,许多人都张大了嘴巴,认定是自己一生所见的绝色尤物。
任天弃见到这朱绛仙,先是向地上吐了一口唾沫,但心中还仍然是动了动,不得不承认:“朱绛仙这小婊子果然是越来越漂亮了,今晚这个梳笼的价格只怕要贵得惊人。”
果然,人群中立刻站起一个年过五旬,精瘦无肉,穿着员外服的老头儿,尖着声音道:“马老板,这姓朱的小娘子果然不愧是你们‘聚艳坊’的花魁,你就开个价吧。”跟着又有人道:“什么‘聚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