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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狂头偏向一侧,示意她可以开始。
“老娘要开始了!”残暮加大声音,盯着清狂看。
呦呵?!
众人兴致更浓,莫非,是两个人一起跳的?
对上残暮的目光,清狂从御座上下来,走到残暮身边。
残暮眨动眼睛,脸上一贯的冰冷收起,许是第一次跳舞的缘故,脸有些微微发红。
再抬头看一眼清狂,残暮咬咬牙,低声骂了句:“便宜你这只大灰狼了。”
占便宜的是你吧?清狂回瞪,跳一支舞而已,帮你解决那么大的问题,怎么看都是你赚了。
起身,踮起脚尖,残暮身子微微向前弓着,双手伸展,朝下弯去。肩背抖动着,双手上下起伏,一双□换在地上舞动。背擦在清狂身上,残暮围着他跳。动作有些生硬,但不影响这舞姿的美。舞蹈本来是柔美的动作,她跳出来,依旧是英姿飒爽,不失女将风范。还有,那种极力向着清狂献殷勤的方式,让所有看客狼血沸腾。
苍狼王对魔将那点心思,大家都看出来了,只是不戳破而已,无奈只有当事人像个白痴一样毫无所觉。今日里不仅献舞一支,还殷勤极了,虽然知道是被迫了,但众人还是看着过瘾的厉害。
整个场上的看客,没有笑脸的有两个人。
清风、淡月对视一眼,看着场中舞蹈的残暮,以及站在中央的苍狼王。
清狂由刚开始唇角微翘的看戏表情,转化为了凝重。
不为别的,只因为,残暮跳的那支舞,是孔雀家族的求爱舞。
别人看不懂,清狂看懂了。他终于明白残暮那句“便宜你了”,是从何而出的。
那女子掂着脚尖跳舞,脸上是极其认真的表情,眸中也是一片清明。
孔雀家族的求爱舞,一生只能跳一种,一世,只能为一个人而舞蹈。换句话说,这支舞跳出来,残暮此生都将无法同他人缔结连理了。
别的孔雀种族只有雄孔雀才会跳,为的是向心仪女子求爱。黑孔雀家族是个例外,他们的雌孔雀骁勇善战,不弱于男儿,因此,他们家族的雌孔雀亦会跳此舞。
看戏的表情都收起来,狼卫们呆呆看着跳舞的残暮。原来这女子,竟也有如此温柔的一面。
静静看着在身边舞动的女子,清狂绿色的眼睛沉淀了不知名的东西。
掌声响起的时候,残暮单膝跪地,仰首看着清狂。
“残、暮。”清狂用极温柔的声音轻轻喊了句。
“嗯。”残暮迎上清狂的目光,哼了句,就算作答,看对方的样子,已经看出来了,罢了,本来也没想瞒过的。
就那么静静的看着残暮,清狂目光复杂。
“喂!”残暮吼一句“你倒是答不答应,不答应你也哼一句,还要老娘跪多久?”
答应,答应什么?厅中众人面面相觑。
被一个女子求爱,苍狼王沉下目光,虔诚的求爱,求取一生。
清狂低头,握住残暮的手,淡淡一笑:“我接受。”
“便宜你个大灰狼了。”残暮再加一句,忍不住的,翘起了嘴角。
“是,确实便宜我了,”清狂温柔对上残暮眼睛,扶她起来。
牵了残暮的手缓缓走向御座,清狂转身,和残暮面对众狼卫。
居高临下的站在御座上,俯视身下众狼卫,清狂握住残暮的手举过头顶,清狂沉下声音:“从此刻起,这位西部魔将,将是狼宫女主人,也就是,我的王后。”
惊愕过后,众狼匍匐在地。
“参见大王!参见王后!”
参拜的众人声势浩大,音传千里。
“残暮,”握紧残暮的手,清狂柔声道“我的王后。”
对上如此深情的目光,如此温柔的话语,以及如此有爱的氛围。残暮大人默默的抽回了手,然后,一脚踹了过去···
“滚开!肉麻死老娘了!”
然后,头也不回,离开了···
剩下苍狼王尴尬的轻咳一声,整整衣衫,之后摆摆手,追他的王后去了。
很长的时间,残暮一直都在否认对清狂的爱意,说自己是被形势所迫,只会跳那一种舞。
每当这个时候,那个被喊做“大灰狼”的男子总是淡淡一笑,不反驳她的话。并不是因为那女子跳了求爱舞给他,他有了资格圈住那女子一生,而是因为,那女子在跳舞之时,眸中真的是爱意浓浓,只有近在咫尺的他才看的清楚。那个神经萧条的女子常常忽略着一切,不在意一切,可是扬着唇角朝他吼“不答应你也哼一句”的时候,目光有些闪躲。已经滋生了爱意的心,怎么逃得了?那支舞,不过是适适宜的表达了一下罢了。
有些东西,早就在心里生了根,只是自己从不觉察。
、青帝为谁守梦渠
妖君寻到的地方是极美的,淡烟流水,清风舒云。
传了一封书信给文阅,扔下魔界之事不管了。本来那些杂事也无需妖君管理,完全在文阅的能力之内,只是为了绑住妖君,才使了那么个不入流的手段。现在晃仙回到妖君身边,文阅自是无话可说。
妖君的信上只有寥寥几字,交待了自己暂不回魔宫的事情,下了让文阅无事不许打扰的命令,在信的结尾嘱咐文阅找六绝的解药。收起信,文阅垂首不语。
若能有人伴与君侧,那也是很幸福的事情。
将地方选在妖界,既是自己的地盘,也为了防止法术高强的人前来打扰。妖君不是怕有人挑衅吵架,只是不想打扰晃仙。
秋季的下午天阳很好,妖君掺着晃仙外出走动。
漫山的枫叶都红了,妖君在晃仙手心写下,晃仙点头轻笑,像是能看到一般。
不远处的一株杉树吸引了妖君的目光,在漫山的红枫中,显得那般特别。
很低的树枝,整个枝条山的的叶子都是相连了,妖君微微皱眉走过去,伸手抚上树叶,突然,那整个树枝开始抖动了,翠绿的叶子忽然卷起来,然后迅速的转为了红色。
妖君凝眉,来了兴趣,将这事诉与晃仙,晃仙低着头,思付半晌,露出笑脸,手指写道:这是胭脂衫,又称情人衫,严格来说不算杉树,它是枫树的一种。心中有情之人碰到它,它便会转红,情越浓,枝叶越红。
点点头,妖君扶着晃仙手伸上去,果然,绿色的枝叶迅速蹿红,比起妖君碰触的树叶有过之而无不及。
知道妖君此意,晃仙道:有情之人在此树之前起誓,就会得到胭脂衫的庇佑。
闻言妖君大笑而过:“我的人何须一棵树去守护。”
晃仙摇摇头:万物自有万物生存的道理,这胭脂衫真的可以守护有情人。
“是么?”妖君挑眉,轻声说道。
站在胭脂衫的一侧,握了晃仙的手,碰触在枝叶之上。
妖君轻声道:“我老妖对胭脂衫起誓:此世若是负了晃儿,便要我痛过他千倍万倍!”
听不得到声音,晃仙只感觉到妖君在说些什么,微微蹙眉,晃仙问笑着问道:你不是一贯都不屑于相信这些的么?
我是不信。妖君伸出手指,缓慢的在晃仙手心写道:但只要是与你有益的事情,哪怕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我也会去做。
晃仙收回手指,清浅的笑了一下,无法言语,从妖君袖口撕下一条缎带,晃仙用手指着,让妖君写些话上去。
略略沉默,妖君点破手指,勾勾唇角,在上边写道:晃儿衫,老妖私有。
不知妖君写了什么,晃仙直觉不是什么好话,无奈那才是妖君的风格,只好由着他去了。
夕阳渐落的时候,两人回了竹屋。
屋子的旁边是一条小小的瀑布,涧水汇聚成,自上来,倾斜而下。这地方灵鸟繁多,叫声清脆,常常欢歌于涧水旁的山野中。
竹屋建在朝阳的地方,清晨阳光先打在窗框上,傍晚的时候,最迟收拾温暖。
晃仙喜欢向阳的地方,妖君一直都记着。
离开落尘,藏匿在人间的时候,那把柳木琴是晃仙唯一带着的东西,此刻两人闲来无事,便拨弦弹风雅。
晃仙的琴弹来,是没有声音的,即使有声音,自己也听不见。偏偏妖君能听得到,不是听到琴声,而是从晃仙跳跃的手指上,心中能闻到琴声,一动一静,一参一商,点点琴声都汇集在心中。
竹窗外种着大片的菊花,秋季正是花开之时。
日暮渐下,窗框上影子向上移动,丝竹琴弦之乐还在妖君耳际回荡。不知不觉中隐隐约约有夜风渐起,清幽划过花丛,连带着一阵花香向前。穿过窗棂,蕴染满袖花香,扑簌落下,幽香染琴弦。
一方世界里的一方小天地,虽夜寒凉,但,满心温暖。
光阴无影,日月轮转,转眼,妖界已是五百年。
将手中的果壳扔进盘子里,残暮从椅子上一跃而起,拍拍身上的果壳渣,转身去书房清狂。
断断续续的说话声从书房里面传来,残暮不好打扰,无聊至极,便随意的翻动着书架上的书籍,无奈没一个她感兴趣的,便又□书架中。一双美目来回撇着,最后瞥到一本《神魔排行志》,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