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了一会儿孩子,刘芒便觉得有些累了。太高智商的人不能看那些给孩子们玩的开发智力的玩具,会着急!
坐在落地窗前的摇椅上,一边摇一边享受着风雨的洗礼。这个时候的风和雨已经小了一些了,从外面钻进来拍打着准备入睡的人,格外温柔。
依稀记得有人跟他说过,夏天大雨之日,能够盖着被子睡觉绝对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一睡就可以睡一个下午,若是没人叫,迷迷糊糊地都可能睡到半夜呢。迷糊中听到电话铃响了,是大宝接电话,然后似乎听到了跑步声,是跑着上来了的。
“芭比,芭比。奶奶的电话,说大伯和大伯夫回来了!”
刘芒睁开眼,聚焦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这个大伯夫是谁。然后慌忙接过电话,不过电话已经挂断了。
“大伯?”
“嗯,奶奶说让你和爹地去接人!”
刘芒喃喃自语了好一会儿又才准备给张龙打电话,不过张龙已经打过来了。
“刘芒,小傲他们回来了!”
“哦,回来了……”
“怎么了?是不是高兴坏了,想哭就哭出来吧,我不笑你的!”
“妈说让我们去接他们,是开飞机去接吗?”
“哈!不用,不用。他们是从渤海湾登陆的,现在已经惊动了各方人马了。那还需要我们去接啊,我们在家里准备准备给他们接尘就是了。”
“也是!只是……想不到奇迹被李小傲创造了……”
“哈,你不是一直说李小傲这人天生福缘么,肯定会创造奇迹的,怎么事到临头,反倒是你自己怀疑了。不信的话打开电视看看,都在报道呢!”
“懒得看了,回来就回来吧。怎么感觉你比我都高兴呢,不担心他回来我爬墙吗?”
“哎呦喂,红杏出墙那是因为他深锁庭院,不知外面风光。你本就在出入自由,何来爬墙一说。或者我坐墙头,你趴我身上来?”
“流氓!”
“呀,你怎么叫自己名字呢!”
“不闹了,我去洗把脸,晚上带孩子们直接过去吧。你去买些东西早点过去,晚上别让妈做饭,她太高兴了会切着手的!”
“得令!我的夫人!”
“去你的……”
挂了电话,刘芒看着外面已经停了的雨。斜沿上一滴一滴慢慢得数落时间的流逝,敲响未亡人的悸动的心。
“哈,哈哈——都好好活着呢!”再抬头,玻璃上映出的人早已泪流满面。
“芭比,你怎么哭了!”
“没事,芭比马上就好。”
“芭比,是不是大伯回来会欺负你。别怕我们保护你,另外大伯欺负你你也不用哭的,就像哥哥欺负我其实是喜欢我,我很开心的。”
“傻孩子,芭比就是开心的哭了。”
“哦……开心也可以哭的啊。”
“是的呀。不过是一种宣泄感情的方法罢了,不要太拘泥于形式。”
“哦!我记住了,芭比。晚上是要到奶奶那里吗?”
“嗯!去看看你大伯和大伯夫,是不是变成野人了。”
“哦!”小宝似乎并不太高兴。
刘芒没做安慰,因为他知道原因:小东西似乎还记得他应该是大伯家里的,若是大伯回来他可能要被送回去了,要和他哥哥分开了。这种属于人生的分分离离,本就是常态。看惯了生死离别,这点离别可是应该适应的。
带孩子出门要比想象中的麻烦,于是即便刘芒提前一个小时准备了,到出门的时候还是迟了。所幸,错过了第一个晚高峰,路上走的倒也怅然。
不过京城的天气就这么糟糕,下完雨,天蓝了没几个小时就又开始昏昏沉沉了。刘芒连带得也被带的脑袋昏沉沉的,却没意识到其实是因为今天在窗户边睡觉被风吹雨打感冒了。
到了老宅子,在门口的时候就听到李小傲那声音了。很欠扁地在讲着故事,显然夸张过分了。
“欢迎回来!”刘芒也不知道说什么,只是这个四个字做开头。
“辛苦了!”倒是刘惜之接了这个不伦不类的话。
“可不是,累死老子了!给你看了三年公司总算回来了。”至于真正的老子还在那里坐着呢,刘芒选择暂时无视。
“芭比,不要说脏话!”是大宝提醒。
“哈哈哈……”一家人放声大笑,压抑了三年了,是该笑一笑了。
活着真好!
刘芒这天喝了好多酒,好多酒。最后是被张龙扛回去的,躺在张龙的怀里笑着哭着闹着骂着……最后累了,终于是累了。躺在张龙怀里喃喃:“张龙,以后我俩好好的过!”
张龙抚平了刘芒皱着的眉头,点点头:“你要好好的,我们都好好的。”
无论刘芒心中给别的男人放了多少位置,最多的位置留给他,就满意了。
这是他张龙做出终极承诺时候就做好的觉悟!
作者有话要说:七夕快乐,第四更。还有一篇逆天番外,心理承受弱者勿看。另外,欢迎前去支持大叔正在连载的现在侦探文:
、逆天番外:每年的这一天
【逆天番外:每年的这一天】
这是属于深秋的日子,南方的这一天总是艳阳高照,北方的这一天却常常是淫雨霏霏。
在墓园有一块地方,四周是树,太近的地方并没有其他墓碑,算是墓地里面的别墅。此时这边上正有一个长得很帅气却阴沉沉的男人打着一把很大的黑伞凝望着墓碑,墓碑上只有“至爱”二字。
其实,看管墓园的大爷晚上偷悄悄打开石板看过,一个樟木盒子,一点都没有骨灰盒的样子。凭着大爷多年的经验,樟木盒子里面放着的也不是骨灰,而是纸灰。还是没有烧尽的纸灰,很多事黑色的,不是灰色。
京城地贵,贵的不只是房价,还有墓地的价格。就这么二十几平米的地方,要上百万的价格吧。本来大爷是想打开骨灰盒看看有什么值钱的陪葬品没有,可是最后发现值钱的也就那个樟木盒子,只好收起了这个心思。
打从这个墓地放进东西后,每年的这一天这个帅哥就会打着一把大黑伞来一趟。也不带什么鲜花祭品,就是一壶酒。真的是一壶,大爷也是行家,那壶可是古董。只可惜每次帅哥喝掉半壶酒之后一点都不醉,都会记着把酒壶带走。
这个帅哥一天也不吃东西,就是那半壶酒。也不说一句话,只是最后临走的时候把喝剩下的半壶酒洒在那里。似乎轻声说明年再见,不过这也是大爷自己脑补出来的,听是听不到的。
今天照旧帅哥打着带伞来的,每年的这天都下雨,也真是奇了。
伞很大,站在那里下一天雨也湿不了帅哥的衣服。脚下是硬化的石板路,雨水因为伞的遮蔽也没办法直接落在地上,自然也溅不起水花,于是站一整天鞋面也是干净的。
大爷对这个帅哥很感兴趣,于是在去年的时候试着在帅哥离开的时候上去攀谈,可是帅哥只是眼神空洞的看着他,大爷不怕鬼怪的人那一刻忽然怕了,于是悻悻然退开,却是近距离看到了这个帅哥的模样。
是真的帅,男人很少能这么帅!又不是简简单单的漂亮,不同于那些阴柔的帅哥,这个帅哥是真的帅。不是漂亮……
于是大爷只好自己脑补这个故事,出于某种原因帅哥至爱的那个人尸骨无存了,所以没有了骨灰,这位帅哥只好弄一个衣冠冢。
烧得不是衣冠,而是纸。那么可以推测帅哥至爱的那个人应该是文化人,烧得要么是两人的定情之物,要么就是死者留下的遗着作。
于是大爷就脑补出一个才子佳人的血泪故事,却怎么都想不到这个帅哥喜欢的是男人。凭吊的自然也是男人,而且还是个丑男。
帅哥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建一个书灰冢在这里,还要写上“至爱”两个字。那个写书的丑男,扰乱了他太多次心神,埋葬在心底还不够,只有最后埋葬于尘土之中才放下了。
还不是完完全全的放下,每年的这天他还要来祭奠一下。这天是他初见丑男的日子,落日余晖下丑男也格外性感。可惜,京城的这天是淫雨霏霏的。
一开始的那几年,站在那里总是要回想一边他们两的经历,聊以慰藉那空洞的心。可是这些年再来的时候,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了,或许什么也不想。就是发呆,让这一天过去。
一开始确实是想念,这几后的几年也单纯是习惯了吧。似乎明年可以不用来了,虚妄的习惯若是没有了意义之后还要保存,那就是宗教里面的那些愚昧者了。
最主要的是他现在和他结婚的男人是那么爱他,两个儿子于是那么可爱,已然不需要再放一个位置给压根没喜欢过自己的人了。
时间不是冲淡了一切,而是时间让新的事物取代了旧的事物。
土豪别墅区里面一家人家此时爹地正随手翻阅着平板电脑里的新闻,七八岁的两个孩子正趴在软绵绵的地毯上休息玩闹,刚刚吃过午饭大家都显得有些慵懒。
“爹地,芭比今天去哪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