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当成女的了,害得他自己都有些神经错乱了,还好马上就解脱了!
迎春揶揄道“是吗?那真是太可惜了,我难得看到穿红配绿也不觉得俗的。”迎春不得不佩服他,起码习惯于穿冷色系的自己是做不到的,那可是最“动”人的装扮了啊,竟然还能称得起来,所以穿衣穿衣,最重要的还得看人啊,现代model要得是什么,是能把十几块的地摊货,穿出意大利名牌风的魄力啊
他白了她一眼,道“你少在那里说风凉话了,你真的有朋友住在金陵么?不会刚逃出府就出什么乱子吧”他们赶路的这二十几天别的事没做,尽唠嗑了,可能也因为之前的事情的缘故,两人间的隔阂消了很多,对彼此的家底倒是知之不少
“行了,我做事能没谱嘛,放心吧,早就搞定了!”虽然说了很多,但也都很有默契地把最重要的事隐瞒了
“敏丫头,小雨姑娘,我们且在这里歇歇脚,明日再进城去吧!”那媳妇找了户农家,打算夜里让大家宿在那里,那间农舍是那家人特意空出来的,有两间空房,王大牛夫妇就要占一间,于是,迎春和李灏宇面面相觑,看到了彼此眼中无奈的神情
“好吧,老规矩,我睡地上,你睡床!”李灏宇先进了房,语气故作轻松的说,其实这种情况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当初为了怕卫若兰的人认出他来,不得已才扮了女装,不过,俗话说的好,有一个谎言需要有一百个谎言来圆。就像王大牛说得,既然都是姑娘家,要两间房不是图增麻烦吗?所以都是迎春睡在床上,他睡地上,不过虽然这么说,他这样的王孙公子,连稻草席都没睡过几回,冰冷的地板哪里睡得好呢?
迎春看着他青黑的眼圈,和那小小的身板,心里的罪恶感,蹭蹭地往上冒,她这算不算是残害祖国未来的花朵啊,想了想,咬牙道“不必这样,你今晚还是睡床吧!”好歹自己都睡了十几天的床了,最后一次让他睡床好了
“我是男的!不是你真的妹子!”李灏宇以为她又犯迷糊了,连忙澄清
迎春心里黑线,不就是几次不小心把你真当成姐妹淘了,你至于把我当成智障嘛,我在别人面前要把你当成女的,私底下又要把你当成男的,这样很容易人格分裂的,不识好人心啊!“我没说错,今晚我不睡觉了,床让给你了,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知道明着这样说,他一定不会同意,随便找了个理由搪塞下,“什么事情啊?”李灏宇一听有床可以睡,也知道她不喜欢推托,大字倒在床上,开心地把自己像擀面似得用被子卷了一圈又一圈,瞎乐了半天,才后知后觉道
第 30 章
这么多天处下来;迎春对李灏宇的性格倒也基本摸清楚了,从很多方面来看,他很聪明;是物理界最推崇的记忆力和理解能力极强的那类人;甚至于她有时候不小心谈到一些机械工程类的东西;他也会马上就领悟其中的原理;并且举一反三,好吧,她承认,这就是他们对话的主要内容,别指望他们一夜之间如胶似漆,这要放到后世去,他没准就是另一个牛顿或爱因斯坦了,不过,可惜他生得不是时候,而且还是官宦之家,搞科研是没有指望了。
也许是因为一些特殊因素,他身上没有那些普通的王公子弟的臭毛病,对王大牛夫妇跟他客套说话,虽然不喜欢,但态度也算客气,即使穿着裙裾,也没有像宝玉一样的透着股娘气。
不过,虽然她可以肯定他的智商,情商那方面的东西还是算了吧!如果他有的话。
想当初李灏宇选择和她一起去金陵是他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决定了,有些时候,他只能用涉世未深两个字来形容了,就说前几天,他们在官道旁的茶栈歇脚,看到一个妇人抱着个孩子,提着一篮子鸡蛋正要赶去集市,那孩子见到栈里的包子,哭着喊着要,妇人觉得尴尬在那里训斥,他拿了个包子走了过去,要给那小孩,妇人不好意思马上接过去,连忙摆手,便要推脱了几句再接,谁知他听人说不要,只哦了一声,拿了包子就回来了,妇人……还是她看不下去,把那包子重新塞到那小孩的手上。
她正坐房间里面的四角椅上,靠着简陋地木桌,一件件地数他做过的糗事,听他如此问,眉毛一扬,忍住笑,故作高深道“我在自谋生路,说了你也不明白,快睡吧,我熄灯了!”也不等他回话,利落地吹了蜡烛,黑灯瞎火地用手撑着脸坐在那里,如老僧入定般地,一动也不动。
“不说就不说嘛,我还稀罕不成,我也有很多事要想呢……”李灏宇咕哝了半天,不满地翻了个身,面朝墙壁睡去了。
迎春撇撇嘴,你刚才要是运用你的情商和我推托一下,我还真不准备把床让给你了呢,竟然对你的恩人这种态度!
不过她还真得想想以后的生计问题了,坐吃山空的道理她也不是没听说过,她这一路过来也有留心收集一些民生资料,发现要在古代生存,仅凭着满脑袋的学科理论和实操技术还是挺艰难的,她对比了一下现在人们用的一些工农业器具,发现红楼梦里所展现的时代虽然有些混乱,但大概都是明末清初的时候,要是往前推一步,她可能还有更大的发挥空间,不过现在这个时候还真是有些尴尬了。
唉,你说,早知道要穿越,她之前怎么不去当厨师呢,起码饿不死吧,一个理科工程师能做什么呢?她倒是知道汽车怎么做,甚至精确到每一个零部件,不过去那里找汽油呢?难道要她还要去找油田?那还不如去挖金矿呢,至少她还能根据地表植被判断一下,至少比油田位置明显。而且,退一万步说,就算她凭借着某个东西,很好的威震天下了,那就有钱了,进一步推导,利=名,名=上流社会,上流社会=贾家+一大堆麻烦!,她这身体本质上还是别人的,碰上贾家的话可不太妙了,所以还是和这些开天辟地的东西说再见吧,她有些郁闷的想。
她习惯性地想要拿笔写写画画,发现此地完全没有条件以后,就揪着一束头发边想边打转,为了自己将来淡定美好的生活,还是老老实实地做些小本生意吧,还一定不能抛头露面,万一这世上都是李灏宇这种基因变异的人,可要她咋活啊,可以用技术改善生活,但绝对要控制,控制,再控制!
“嘟——崴特,嘟——呼”房子外面的林地里传来灰林鸮的叫声,迎春撑着头的手一抖,被打断了思绪,听着这种被村人称为散魂鸟的猫头鹰的叫声,她倒是觉得挺希奇的,夜里的空气有些潮湿,她一直在那里做着,数着它们的叫声,一时间停了,不免有些无趣,就轻手轻脚地沿着桌子绕圈,促进一下静脉循环的血液流动,待到身体暖和了,又坐下来,趴在桌上半眯着。
对一个刚睁开眼睛的人来说,什么事情最可怕,是发现自己处的地方变了?还是碰到一张扭曲的脸?答案是一样可怕,所以当迎春一睁开眼睛就看到自己的倒影的时候,她在惊恐的同时下意识地挥拳了,嘭,打到实物的触觉让她马上就清醒了,她一翻身就看到李灏宇捂着脸在那里痛苦的呻吟,立刻明白了刚才映出小小的自己的地方是他的眼睛,忙拉开他的手要给他看伤势“乖,放手,我帮你看看啊。”
“你怎么随随便便打人啊!”他疼得连话都说不利索了,委委屈屈地抱怨道,迎春紧着看了下,只见右眼眶上赫然红了一大块,知道是自己打的,她自知理亏,抓着他要乱动的两支手,小心翼翼地给他吹气,嘴里不住地道歉道“对不起,我真得没注意是你啊!诶,不要拿手捂着啊,很容易堆积组织液的!”
又怕真得会应了她的话肿起来,正要出去拿水泡了帕子给他擦拭,却被他拉住了衣角,他半靠在床上,咧着嘴,道“回来,你想让我的身份曝光吗?先帮我换衣服!”
换衣服?毕竟有些避讳,他们晚上连衣服都不解的,她打量了他一眼,这才发现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换上了原先的那套小厮的衣服,是打算要先走了吗?“你还在磨蹭什么,他们已经起来了!”他只能用一只眼睛看,视力明显受阻,摸着来到她身边,迎春困惑地帮他换了衣服,外间已经有人走动的声音,她加快了动作,也没什么尴尬的,没动里衣,只是把外衣换成了裙钗罢了
果然没多时,大牛媳妇就来叫人了,迎春正拿着温热的帕子帮他擦拭伤处,连忙应了,那户农妇备了饭食,众人匆匆用过,套上驴车就要入城去,那媳妇坐在赶车的蒲团上,见到李灏宇的伤口,关切地问道“小雨姑娘,这眼边上是怎么了,青肿了这么一块?”
他径直上车,闷闷道“没相干,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