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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那样的话,我就挑这款‘白sè玫瑰xìng感内裤’!请模特小姐穿在身上三天,要是再做些体育运动就更好了!我最喜欢女孩子的汗味了!”
我靠,刚和我熟悉几句就原形毕露了啊!不愧是前辈,变态的等级似乎比大力水手还高呢!
我看了看这款“白sè玫瑰xìng感内裤”,总体上价格和羞耻度类似大力水手订购的“黑丝半透明镂空内裤”,这两人不愧是朋友,连口味都惊人的一致。
有所不同的是,“白sè玫瑰xìng感内裤”是一款系带式的内裤,只要像是解鞋带一样,从两边轻轻一拉,巴掌大的内裤就会从身上滑落下来,可说是**极品,很黄很暴力。
话说舒哲穿这种内裤做户外活动,会不会不小心掉出来啊!那可就粗大事了!
不过想想舒哲懒货一个,什么体育锻炼也不参加,我就没当回事。
火球叔另加了300元钱,购买了“白sè玫瑰”之后,并不下线,而是跟我聊了起来。
“店主,你有没有想过扩展更多的业务啊?”
我jǐng惕起来:“模特小姐卖艺不卖身,不出台的。”
火球叔笑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同样的rì本变态商品店,可是会卖女孩的洗澡水、或者口水的嘛!”
已经默认我们是变态商品店了吗?已经开始要求我和rì本的同行看齐,他们有的我也应该有了吗?
洗澡水倒好说,可是我家没浴缸啊!口水太恶心点了吧!虽然舒哲肯定愿意卖……
“店主?还在吗?其实我刚想到一个好主意啊……”
“胎毛笔你听说过吗?就是父母用婴儿的胎毛做的毛笔,这样可以达到纪念的目的……”
“那个,要是模特小姐的毛发也能做成笔的话……”
我一愣,“你说的是头发吗?”
火球叔:“呵呵,店主你别装傻了,你明明知道的。”
我恍然大悟,并且胆战心惊。
尼玛难道是那个地方的毛发吗!用那种毛发做成毛笔吗!我把材料拿去的时候,胎毛笔制作商店的店员该怎么看我啊!而且就算我愿意卖,舒哲他根本连毛都没长出来呢!
火球叔你太变态了啊!你瞬间就超越大力水手和香菜馅包子,成为目前变态商品店的三位顾客里面,最变态的一位了!!
296 三球杯
男人在一生中总要有个宿敌的。
至少今年14岁的我如此确信着。
说起我的宿敌,应该就是邻居家的小孩,绰号叫“小霸王”的那个吧。
说出来有点不好意思,其实我从小一直被他欺负。
虽然他跟我同岁,却一直长得比我高,差距最大的时候足足高我一头。
他总是三拳两脚就把我打翻在地,然后狞笑着抢走我手里的宝贝。
这些年来我被抢走的宝贝清单如下:
零食、气球、漫画书、水枪、jǐng察大盖帽、变形机器人玩具共计25个……
除了抢我的东西以外,他用来欺负我的招数还有很多,比如:
把专心钓鱼的我踢下河,趁我坐下的时候突然把椅子抽走,对掉入陷坑的我吐口水,逼我吃撒了辣椒粉的面包,把螃蟹从我的后脖领里塞进去……
总而言之,我在他手底下受的苦难一言难尽,在我幼小的心灵里,他一度是比哥斯拉还恐怖的存在。
我今年已经初二了,明年就是初三,无论如何,都想在上高中之前,跟小霸王来个了断。
不然,我终生都会留下心理yīn影。
所以,三天前我给他寄去了挑战信。
虽然大杂院拆迁之后我们不再是邻居了,但是他家和我家仍然在一个城区,坐地铁的话只要两站。
挑战信想必已经收到了吧。
我约他出来决斗,单对单,输的人要跪在赢家脚下磕头认错,还要把抢去的玩具都还回来。
当然了,其实我这儿没有从他那里抢来的玩具——不过正义必胜不是吗?
决斗的地点就定在锅炉厂后面的空旷草坪上,时间是早9点,没人打扰的时间。
我特意挑了一个离他家比较近的决斗地点,这样他输了的话,回去取玩具也比较近。
不要误会,我都14岁了已经不喜欢玩机器人玩具了,但是拿回这些玩具是对我实力和勇气的证明——再说擎天柱大哥一定也想我了。
说起来,我已经三年都没见过小霸王了。
我记得,他跟我一样在单亲家庭里长大,我虽然不喜欢他,但是对他的妈妈——任阿姨却印象不错。
因为任阿姨非常年轻漂亮(因为太年轻了,不像是阿姨,更像是姐姐辈的),是不少青chūn少男心中憧憬的偶像,而且有她在场的话,小霸王不敢当着妈妈的面欺负我。
英姿飒爽的任阿姨还是国际级的散打冠军,也难怪小霸王这么厉害。
相比之下,我老爸只是一个眼睛宅男,开了个淘宝网店专卖各种和谐物,超丢脸的。
不知道小霸王这三年来过得如何,我和他的身高不会再拉大了吧?
我和他的最后一次交锋在三年前的冬天,当时天上正飘着大大的雪花,让我印象深刻,因为什么原因打起来反倒忘记了。
那时我的身高已经几乎要赶上小霸王了,而且为了打败他,我一直在秘密特训,胳膊上的肌肉略有小成。
所以我决定不再忍耐,而是奋起一搏。
他无数次用他的罪恶铁拳把我变成熊猫,所以我出拳也是冲着他的眼睛去的。
但是我的拳头只擦过他的下巴,没能碰到他的脸。
他脸上现出“长能耐了啊你小子”的嘲弄表情,然后一脚踢在我的肚子上,让我趴在地上动弹不得。
真该死,我忘了防御他的腿,就算是身高接近了,他的腿也一直比我长好多(遗传了老爸的短腿真是对不起啊!)。
奇怪的是,他打倒我以后没有像往常一样向我身上吐口水,也没有大步走开,反而带着一点寂寞的语调说:
“这里要拆迁了,大家都会搬走,我家要搬到城西的红楼北街去,以后就不能常常见面了……”
跟我说这个干什么?你就要带着我的25个机器人远走高飞了,真是可喜可贺啊!
“总觉得,还没跟你打够的样子……”
还不够?你从我这抢走的战利品还不够多吗?擎天柱大哥都被你抢走了欸!为什么还带着寂寞的语气?你对于不能继续天天欺负我感到很遗憾吗?
还是说……我突然浑身一颤。
还是说你视我为宿敌吗?就像我视你为宿敌一样?
我以跪趴在地的姿势抬起头,漫天雪花中,小霸王居高临下地望着我,因为逆着斜shè而下的太阳光,我看不清他的脸。
“以后再见吧,叶麟(这是他第一次念对我的名字,以前他都是故意发音成“野驴”之类难听的外号),我会替你保管那些机器人……等你觉得有把握战胜我的时候,再来向我挑战吧。”
他丢下一页事先写好的新家庭住址,我抓在手里,狠狠地瞪着那些墨迹。
不得不承认:他的字写的还蛮工整的。
此后的三年里,我变本加厉地训练自己,可以说到了惨无人道的程度。
仰卧起坐,俯卧撑,引体向上,从只能做十个练到做一百个、二百个。
每天都绕着冬山湖跑三圈,脚脖子上还绑着5斤重的沙袋,后来又加到10斤。
至于买拳击杂志在课堂上偷看之类的,省略不提。
总之别的孩子在吃饭的时候我在锻炼,他们在睡觉的时候我也在锻炼。
我不成为一名武术家的话,那简直没天理了。
即使如此,我也没有100%的把握能战胜小霸王。
毕竟他妈妈任阿姨是真材实料的散打冠军,他一定学到了密不外传的训练方法,说不定还有一两招必杀技。
但即使如此,我也一定要向他挑战!
如果对恐惧低头的话,就不配做一个勇敢的男子汉!
就算这次输了,我也会接着挑战下去,一年一次!直到我赢回擎天柱大哥为止!
对了,之前我说过,像我这个年纪的男人,已经不喜欢机器人玩具了是吧?千万不要以为我只是为了玩具才这么执着的!
等到要写信给小霸王约定决斗的时候,我才想起来,我不知道小霸王的全名是什么。
只知道他和任阿姨一样都姓任,既然如此,我就把他之前留下的地址抄在信封上,然后在“收信人”那一栏里写下“任我行”这个我觉得跟他很配的名字。
由于我不想任阿姨看到信封以后笑话自己,就没在信封上署自己的真名,而是代之以“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