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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都有自己的地区追随者。②
③ 《汉书》卷五四,第 2455 页。
① 关于四郡建立的时间是有疑问的。一种观点认为,四郡中没有一个是在公元前 104 年以前建立的,最后
建立的武威可能是在公元前 81 年至前 67 年之间。见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 1 卷,第 59 页以下,
第 145 页注②。
② 关于匈奴国家的封建性质,见威廉?麦戈文:《中亚的早期帝国:斯基泰人和匈人以及他们在世界史上
的作用,特别利用中文史料》(查佩尔希尔,纽约州,1939)第 118 页。
① 《汉书》卷六,第 176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62 页);《汉书》卷九四上,第 3769
页。
② 《汉书》卷九四下,第 3795 页。关于匈奴的政治结构,见谢剑:《匈奴政治制度的研究》,载《历史语
言研究所集刊》,41:2(1969),第 231—271 页。
和地方主义增长有关系的是从公元前 114 年延续到前 60 年的一场领导危
机。在这时期匈奴总共产生了七位单于。除了两位例外,他们中没有一人统
治时间超过 10 年。时间最短的在统治宝座上只有一年。这和冒顿(公元前
209—前 174 年)以及军臣(公元前 160—前 126 年)的长期统治形成鲜明的
对比。早期的单于有能力扩展帝国,并将和亲的协定强加给汉朝。后来的单
于不但统治时间短,而且以领导软弱为其特征。他们中的两位,即詹师卢(公
元前 105 至公元前 103 年)和壶衍鞮(公元前 85—公元前 69 年)在童年时
出任单于之职。③前者被称为“儿单于”,后者则为其母所左右。应该指出,
领导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匈奴的继承制度造成的。从冒顿时代到公元前 2
世纪中叶,我们能够看到一种父传子的继承的一般形式。在冒顿和虚闾权渠
(公元前 68—公元前 60 年)之间发生的 11 次继承中,只有四次违反了这种
形式。一例是叛乱的结果,二例是由于单于之子太小。只有最后一例,虚闾
权渠在表面上正常的情况下从他的兄弟壶衍鞮(公元前 85—公元前 69 年)
手中接收了统治宝座。①
由于继承通常由父传子,统治的单于一般有权选择他的继承者。这种权
力可能导致麻烦。冒顿父亲头曼的最后的有些专横的决定,要使幼子成为继
承者,这便堵塞了长子冒顿嗣位之路;为了登上统治宝座,冒顿准备犯忤逆
罪。但在公元前 2 世纪末,继承在很大程度上已正规化了。在前 105 年,匈
奴贵族显然承认“儿单于”的嗣位是合法的,尽管对他的品格不无忧虑。②
这种继承形式在匈奴帝国早期发展中很可能是一种稳定的力量,但是,在公
元前 1 世纪遇到战时紧急情况时,它证明是越来越无力应付了。这可以解释
为什么呼韩邪(公元前 58—前 31 年)规定新统治者,即作为法定继承人的
他的长子,必须将统治宝座移交给一个兄弟。历史记载表明,从呼韩邪时代
到公元 2 世纪中叶,兄弟继承实际上是准则。③
前 60 年,右贤王屠耆堂成为握衍朐鞮单于。新单于是一个有强烈地区偏
见的人。他一登上统治宝座便开始清洗那些在已故单于手下和在左方任重要
职务的人。于是引起了对抗,在前 58 年,左方贵族推举呼韩邪为他们自己的
单于。握衍朐鞮不久在战斗中被击败自杀。④但是,在这时匈奴的地方主义已
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统一的外表都难以维持了。前 57 年,在五个地区集团
之间发生了权力之争,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单于。到前 54 年,战场上只剩下两
家,分别以两个竞争的兄弟为首,即呼韩邪单于和郅支单于。呼韩邪被郅支
击败以后,放弃了他在北方的都城,往南向中国移动,希望和汉朝议和。①
呼韩邪并非前 134 年婚姻协议中止以后对恢复与中国的和平关系表示兴
趣的第一个单于。早在前 119 年,当匈奴在霍去病和卫青手下遭到重大损失
时,伊穉斜单于(公元前 126—前 114 年)派遣一名使节前往汉朝以和亲的
名义恳求和平。在答复中,汉朝政府提议单于应成为一个“外臣”。这使单
③ 《汉书》卷九四上,第 3774、 3782 页。
① 《汉书》卷九四上,第 3787 页。
② 关于冒顿的活动,见《汉书》卷九四上,第 3749 页。关于“儿单于”在嗣位以后表现出来的沉溺于残酷
行为的倾向,见《汉书》卷九四上,第 3775 页。
③ 关于继承问题,见手塚隆义:《匈奴单于相续考》,《史渊》,20:2(1959),第 17——27 页。
④ 《汉书》卷九四上,第 3789 页以下。
① 《汉书》卷九四下,第 3795 页以下。
于感到愤怒,和平谈判以失败告终。②前 107 年,乌维单于停止了所有边境袭
击,为的是表示他对恢复婚姻联盟的愿望。汉朝要求匈奴送他们的太子到长
安作人质,此事再次使谈判毫无结果。③公元前 1 世纪上半期进行的几次其他
和平尝试也是徒劳的,因为汉朝廷干脆拒绝任何低于属国的条件。
和汉朝的贡纳关系
现在谈一谈贡纳制度是顺理成章的。正如前面所述(见《贡纳制度》小
节),汉朝的贡纳制度就其最广泛意义而言是一种同样适用于中国人和外夷
的普遍原则。但是在实际行施时,作为在对外关系范围内应用的制度,它经
常改变以适应发生的不同情况的需要。以匈奴为例,最初汉朝坚持的贡纳一
词有三重涵义。首先,单于或他的代表应到汉朝宫廷朝觐;其次,单于应送
一名质子,最好是太子;第三,单于应以向汉朝皇帝呈献“贡品”来报答帝
国赏给的“礼品”。将这些条件和婚姻协定作一比较,就可以清楚地看出,
在贡纳制度下,匈奴的政治地位从“兄弟之国”降低到“外臣”。按照五服
理论,正如政治家萧望之所指出的那样,匈奴应被列为汉帝国的荒服。①
当呼韩邪单于采取行动迎合中国时,他完全知道将会发展的新关系的模
式。前 53 年,当贡纳问题在呼韩邪宫廷会议中提出时,一群匈奴贵族强烈地
反对屈服的想法。他们以为,一旦匈奴成为汉朝的附属国而使自己遭受屈辱,
他们将立即失去迄今为止没有问题的在中国以外各种民族中间的领导地位。
但是,主和派领袖之一,左方的伊秩訾王在回答这种论调时指出:②
今汉方盛,乌孙城郭诸国皆为臣妾。自且鞮侯单于(公元前 101—前 97 年)以来,匈奴
日削,不能取复。虽屈强于此,未尝一日安也。今事汉则安存,不事则危亡,计何以过此!
呼韩邪完全支持这一观点,最后作出了接受汉朝提出的条件的决定。
会议以后,呼韩邪派他的儿子右贤王铢娄渠堂到汉朝作质子。在下一年
(前 52 年)他向边境五原郡的官员提出一份正式的声明,表示他打算在前
51 年元旦亲自向皇帝表示效顺。这样,他便彻底履行了汉朝贡纳制度要求的
全部形式。
从汉朝的观点来看,呼韩邪的朝觐旅行无疑是它同匈奴关系史中最重要
的一件事。它确实是自从公元前 200 年高帝平城之败以来关系模式的一次重
大的改变。部分是作为一种权宜之计的手段,但可能也是为史无前例的胜利
所陶醉,汉朝授予单于不是通常情况下的荣誉,而是对单于加以一种“松散
的控制”。①单于更多地是作为一个对抗的国家元首而不是作为臣属来对待。
在皇帝接见时,他被指定位于所有其他王公贵族之上。当典礼主持者正式将
② 《汉书》卷九四上,第 3771 页。
③ 《汉书》卷九四上,第 3773 页。
① 关于新形式的内在原则,见《史记》卷一一○,第 2913 页(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 186 页)。
关于萧望之,见《汉书》卷七八,第 3282 页;《汉书》卷九四下,第 3832 页。
② 《汉书》卷九四下,第 3797 页。
① “松散的控制政策”(羁縻)审慎地避免将正规的官僚政治强加在非中国民族身上,关于这一概念见杨联
陞:《关于中国人的世界秩序的历史评论》,第 31 页
他引到皇帝宝座之前时,不是用他个人名字而是用正式称号来称呼,视作皇
帝的一位藩臣。而且,他甚至被免除了向汉帝行跪拜礼。
在财政和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