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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谆谆谈到“官吏的态度和教养”,关系到民众对政府满意与否、信任与否,以及政府计划的实施或削弱、破坏。因此他主张必须对官吏进行政治教育,这种政治教育可以减轻或抵销技术性的行政工作之机械性,而引起公职人员奉公守法,公而忘私的习惯和态度。他说:“为了使大公无私、奉公守法及温和敦厚成为一种习惯,就需要进行直接的伦理教育和思想教育,以便从精神上抵销因研究本部门行政业务的所谓科学、掌握必要的业务技能和进行实际工作等等而造成的机械性部分”。
这些话都表示作为“官方哲学家”的黑格尔在替普鲁士王国教育公职人员,促其效忠国家。但是这只是替普鲁士的官僚统治搽粉。马克思揭穿得好:事实上刚刚相反,“正是官僚的‘官场’知识和‘实际工作’的‘机械性’在‘抵销’他的‘道德和理智的教育’。”①我们可以再引证马克思一句话,作为黑格尔讨论行政权的主要章节的总评:“黑格尔关于‘行政权’所讲的一切都不配称为哲学的分析。这几节大部分都可以原封不动地载入普鲁士法”。②
黑格尔关于立法权的讨论,包含着他“法哲学”中最保守、最反动的成分。立法权本应是三权中比较最足以推进民主和改革的因素,诚如马克思所指出:“立法权在给叛乱奠定基础”③。
然而黑格尔却以最保守的态度去处理立法权。
马克思说,“正因为国家在立法权中获得了最高的发展,政治国家本身无法掩饰的矛盾才在立法权中表现出来。”④所以立法权应是揭露国家矛盾的地方,而黑格尔却强调立法权的中介作用,借以掩饰阶级矛盾。
①《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10页。
②《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98页。
③同上书,第358页。
④同上书,第360—361页。
马克思特别重视立法权,认为“国家在立法权中获得了最高的发展”,而黑格尔却尽量贬低立法权的地位。
黑格尔把立法权定义为“规定和确立普遍物的权力”。
按照黑格尔自己的逻辑来讲,代表普遍性的立法权应该较优越于代表单一性和特殊性的王权与行政权。然而政治上的保守立场却使他处处在贬低立法权。
首先黑格尔认为,“立法权本身是国家制度的一部分,国家制度是立法权的前提”。
“国家制度本身是立法权赖以建立的、公认的、坚固的基础,所以它不应当由立法权产生。”
这样国家制度另有其超立法的独立自存的基础,不是立法权所能过问,反之,立法权必须以国家制度为前提、为基础。这样立法权就被剥夺掉建立国家根本大法——国家制度的最本质的任务,因而其地位和权限受到很大的贬抑和限制。
黑格尔所设计的立法权或议会包括三个等级:(一)贵族地主等级,他又叫做实体性的等级。
(二)普遍等级,这就是行政官吏的代表,因为他赞成英国的制度,主张政府成员、内阁大臣同时任国会议员。
(三)私人等级,即工商业的代表。在这三个等级中,他特别重视贵族地主等级,因为他们参加立法权“只是由于他们的出生,并非取决于选举的偶然性”,可以作君王和市民社会的中介。
他把贵族地主等级看成“王位和社会的支柱”。行政官吏等级黑格尔认为最“精明干练”,“就是不要各等级〔即是说,不要议会〕,他们同样能把事情办得很好。”。
而工商业等级则被他贬斥为私人等级,认为“它们都是由单一性、私人观点和特殊利益产生的,所以它们总想利用自己的活动来达到牺牲普遍利益以维护特殊利益的目的。”因此在黑格尔的立法权里不惟听不见工农劳动人民的呼声,甚至连工商业者也没有充分的发言权,这鲜明地反映了当时德国资产阶级的软弱性。
黑格尔限制立法权或议会作用的另一个理论,就是他根本反对与政府相对立的党派,他要人民绝对信任统治阶级政权,绝对相信“国家权力的其他环节〔指王权和行政权〕从来就为国家着想,并献身于普遍目的。“不许怀疑反动统治者的”善良意志“。他斥责说,”政府好象是受邪恶的或不大善良的意志所支配这一假设为出于贱民的见解和否定的观点。”
黑格尔要求资产阶级与贵族合作的君主立宪制,他又不允许议会代表人民说话,对统治阶级起监视和约束作用,而坚决认为“政府并不是与其他党派对立的党派”,说什么“政府对各等级〔即议会各阶层代表〕的关系,在本质上不应当是敌对的,相信这种敌对关系不可避免,是一种令人丧气的错误。”
黑格尔是煞费苦心在消除立法权中的革命因素和“叛乱基础”,但是这种唯心观点是违反现实的,因为普鲁士政府与各等级以及与人民的关系本质上是有阶级矛盾的,是敌对的,这种敌对关系不可避免地要反映到立法权中。所以马克思一语破的地批判了黑格尔,说政府与各等级的敌对关系之不可避免不是“一种令人丧气的错误”,“其实应该说:是‘一种令人丧气的真理’。”①
马克思也指出,“事实却恰恰〔与黑格尔所说〕相反”,②反动的政府正是与其他党派对立的党派。
黑格尔似乎也意识到立法权的伸张与群众力量、人民力量以及舆论力量的伸张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他就在贬低立法权的同时发出了他反对人民群众、轻视舆论的最保守、最反动的言论。他首先否认人民、甚至否认人民自己了解什么对他们最为有利,什么是他们的真正需要,并否认人民自己有“实现这种最美好东西的不可动摇的意志”,说:“人民就是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的那一部分人。知道别人需要什么,尤其是知道自在自为的意志即理性需要什么,则是深刻的认识和判断的结果,这恰巧不是人民的事情”。
①《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27页。
②同上。
他诬蔑人民自己不知道他们自己的需要和利益,只有少数骑在人民头上的哲学王、资产阶级寡头、行政官吏才具有所谓“深刻的认识和判断”,真正知道人民的真意或黑格尔所谓“理性需要”。
显然,他这里神秘化了人民的需要,也神秘化了少数统治者的“深刻的认识和判断”。
其实人民要求土地、要求生活、要求革命、反对剥削,人民不特自己知道,且常表现为农民起义、工人罢工的行动,这是谁都知道的事情,就是黑格尔恭维为有“深刻的认识和判断”的反动统治阶级偏偏不知道,偏偏要反对。这就可以充分看出,黑格尔的政治立场不是站在人民一边,而是站在寡头的剥削阶级或贵族与资产阶级的联合一边,所以在黑格尔提到人民时,我们读到的都是他反人民、反群众、反民主的最保守、最反动的词句,说什么“作为单个人的多数人(人们往往喜欢称之为‘人民’)的确是一种总体,但只是一种群体,只是一群无定形的东西。因此,他们的行动完全是自发的、无理性的、野蛮的、恐怖的。“这的确反映了被法国大革命吓坏了的德国资产阶级的意见。
最后黑格尔对于公共舆论的态度也一面表现了他崇拜伟大人物的唯心主义历史观,另一面也表示他轻视舆论和反民主的保守思想。
他说:“在公共舆论中真理和无穷错误直接混杂在一起,……可是实体性的东西是不能从公共舆论中找到的”。他又说,“公共舆论又值得重视,又不值一顾。不值一顾的是它的具体意识和具体表达,值得重视的是在那具体表达中只是隐隐约约地映现着的本质基础。”
他认为,舆论本身不值得一顾,值得重视、恭维的乃是能够在同错误搅在一起的舆论中发现其真理的“伟大人物”。因为据他说,“公共舆论中有一切种类的错误和真理,找出其中的真理乃是伟大人物的事。谁道出了他那个时代的意志,把它告诉他那个时代并使之实现,他就是那个时代的伟大人物。”
须知伟大人物在舆论中发现的真理已不是舆论,而是伟大人物的天才睿智、“深刻的认识和判断”,在黑格尔看来,伟大人物不是从舆论中、从群众中逐渐成长起来的,他是高于群众,亦即脱离群众、站在群众之上的天才,所以黑格尔所了解的伟大人物就表现出轻蔑群众,藐视群众的一面。
他以崇拜脱离群众的天才英雄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