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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士会-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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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都不动了。

背上剑伤自后心划到左肩,衣服裂开,如剖膛破肚的鱼。裸露的肌肉紧密成块,肩胛线条隆长,状如曲蛇。

沈方壶观望,感叹这竟是一个老人的背,超过青年人的强健。

剑伤极浅。雨滴渗不透荷叶,荷叶上总是滚着雨珠,习武者背肌也不粘血。鲜血滚珠般流下,顷刻间,李尊吾腰间衣襟尽红。

沈方壶躺在碎盆烂花上,凤矩剑扎在小腹,深及四寸。右手持长剑,左手持蛇鳞剑鞘,蛇鳞掀起道裂口,凤矩剑飞来,剑鞘曾挡了一下。

沈方壶:“师哥,好俊的手段。”

只是旧日走镖的江湖技巧。李尊吾回身,面色黯然:“今日,我不是凭功夫胜你。这场比武,对我无益。老程的仇,改日再报。”

沈方壶:“我杀老程是偷袭,不必凭功夫胜我,只需补上一剑。”长剑飞出,李尊吾本能接住。

沈方壶:“信了教,便不能自杀了。有块心病,十余年来折磨得我寝食不安——究竟有无上帝?如果生时不能见到上帝显现,起码死后可以验证天堂地狱。”

长剑尖端有一片暗紫色锈斑,是程华安的血迹。

李尊吾哀叹:“等我武功再恢复些。你的武功现在我之上,我不能像杀条野狗般杀你。”深吸口气,“世道已不值得尊重,作为武人,得尊重武功。”

沈方壶垂头。

李尊吾:“或许没有人,或许有许多人,会为五十两银子追捕我,我要早些出城。扎在你身上的剑,是我朋友遗物,要带走。”

沈方壶抬头,苦笑。这原是一张跟老程有八分相像的脸,现今留着欧式络腮胡,颧骨也像是洋人颧骨。

凤矩剑拔出,会腹破肠流。

李尊吾醒悟:“叫医生取剑,我等不及。我武功提升,即来取剑取命。”言罢要扔下手中长剑。

沈方壶举起蛇鳞剑鞘:“带我的剑走。古人互换佩剑,以定盟约。你我生死之约,该隆重些。”

恍惚间,又是老程的脸。

剑柄银饰闪烁,剑锋逆转,钻入蛇鳞。

沈方壶手心一空,李尊吾连剑带鞘地拎走。

教堂大门外,有五棵槐树,枝条相连,正槐花开放,如浮在空中一亩花圃。枝叶缝隙透出青灰砖色,城墙不远,多有残断,经庚子年洋人炮火轰炸,至今未及修补。

22 新约

计划西去,出城却南行。

宣武门外菜市口,历代作为刑场,谭状非即死于此处。斩杀朝廷要犯的行刑处,却没有固定场子,见蔬菜市场哪里有空地,便在哪里摆监斩官座位。

杀人之地,随时被人流遮蔽。

背后伤口已自行止血。野兽不会流血不止,习武人也如此。李尊吾套了件坎肩,掩盖被剑划破的衣服。坎肩是从教堂义工身上剥下的,义工在他手里无力如孩童,上帝并没有显现。

或许善恶不是上帝的思维,八国联军虐杀京城妇女,上帝亦无显现。

菜市口是闹市,也是南方人入京的要道,自古小偷多、眼线多。经过一辆卖冬瓜的大车时,感觉被人盯上。

菜市口外是守城兵卒的训练场,现已废置,满是荒草。再之外是驴市,黑色毛驴居多,六七百头,臭气熏天。

环顾身后,并无人跟踪。仍不敢向西,原要入师父埋骨的终南山。李尊吾叹口气,继续南行。

至一片野高粱地带,止步。身后,骡车奔驰声自远而近。有数辆之多,京城武人不擅骑马,总是雇骡车,一车可坐四人。

李尊吾甚至有些自喜,不是神经过敏,证明直觉复原。

骡车停住,四辆。京城民众,只有镖局才可携兵器。骡车上挂镖局旗号,人下车后,从车顶摘下一捆长枪,一一分了。枪长丈二,杨木枪杆,镔铁枪头。

镖旗上绣“靖”字,黑三角徽章。

李尊吾胸腔生出一股躁气。靖字号不是正式镖局,混混办的,只为能合法持兵器。受正统镖局制约,以黑三角做徽章,以示低一等。

混混镖局把持各类农贸市场,秘练一种叫“赵子龙十八枪”的枪术,不用下功苦练,而招法刁钻,刺人小腿十拿九稳,正经武人对付起来也头疼,尽量不与其发生冲突,以免腿上中招,恶心了一世英名。

领头的彬彬有礼:“请问是李尊吾李大爷么?”

李尊吾转身即跑,盖世武功也禁不住十六条枪围扎,边跑边撤去裹剑的草席。后背汗毛耸起,瞬间,应躲过了五六下刺扎。

抽剑,反手一撩。

身后惨叫,应有一根手指被斩下。

脚下不停,“之”字形路线。

右肘衣料被枪尖刺破。剑柄震开枪杆,猛然下蹲。身后追近的混混收不住步,从肩上摔过去。逼上,膝盖压住那人颈部,反身挥剑护住自己上身。

只要一用力,膝下人脖子便断了。

听脚步声止,抬眼见混混分为两层,占据要位,实在没有可突破的缝隙。想不到训练有素,不弱于职业军人。

领头的站在第二层中央,依旧客气:“李大爷,您跑什么呀?您累,我们也累。快把我小兄弟放了吧!他妈二十三岁守寡,拉扯大他,不容易!”

李尊吾:“按江湖规矩,你们选个最厉害的跟我打,我赢我走,我输,跟你们走。可以不答应,但想擒住我,起码要扔下六七条人命,他是第一个。”

稍用力,膝下混混哀号一声。

领头的:“快别!按规矩来。”

京都毕竟是文明之地,恶人也说话算话。李尊吾放人后,众混混退后。最厉害的,是领头的,他持枪缓步走来,小孩般吐吐舌头:“我还能打过您?笑话!”

抖臂扎向李尊吾面门,枪杆一滑,转刺小腿。

李尊吾未迈步,脚跟外撇,裤管内的小腿斜了毫厘,任枪头刺入裤面。剑顺枪杆滑行,突然顿住,侧刃压住领头的前手,剑尖抵在他咽喉。

枪尖穿破裤管,未伤皮肉。

领头的:“呵呵,我就说打不过您。”李尊吾随之一笑,腕子轻抖,剑尖戳入其咽喉。

领头的瞪圆两眼,不信此身已死。

李尊吾亦不信自己出手……究竟是怎么了?定是本就有杀人之念,此念压抑不住,如袖子里藏的橘子,顺腕而出。

众混混愣在当场,仅闻风过高粱的瑟瑟之声。

李尊吾望了眼天,万里无云的晴朗好天。杀人之念,只是今早对仇家姐妹一闪即逝,她俩非我所有,盼她俩平安健康,多子多孙……

又一阵风起,荡出酸腐地气,近乎酒香。

李尊吾收剑踢枪,展身跃起,一根箭般射进高粱层层之涛。

众混混醒觉,持枪追入,骂声不止。

五十两可以买一套独门独院的宅子,可以买四百头羊,不够给一个青楼名妓赎身,买不下一条日本造欧式金壳怀表。

五十两让李尊吾彻夜奔逃。

好在城中混混跟城外土匪壁垒分明,世代无交情,均以与对方合作为耻。沿途土匪看热闹,加入追捕的,仅是又从京城追出的十辆骡车。

十车,四十余人。

只有杀。

多次领教赵子龙十八枪,暗暗佩服创立之人,竟可让庸手速成,一月练习等于正统习枪三年功力。十八招除了扎小腿一招,皆为虚招。

逃亡之暇,从农家偷了吃饭的竹筷子,沾油涂蜡,绑于小腿。运动之中,凭竹筷滑度,勉强可抵御枪扎。

一夜凶险,被五杆枪追上,尽数斩杀后,惊觉两腿上竹筷子尽数碎裂。

还是老了。剧烈动作后,小腿肌肉纤维如钟弦上到极限,多走一两步,便会绷断。以剑鞘作拐,风湿病人般挪步前行,再有两杆枪追上,便可取走他性命。

河水反着月光,照亮临岸草地,李尊吾身影格外显着。能见度如此之高的夜晚,是追捕佳时。

前方出现三匹马。

李尊吾心怀死念,准备最后一搏。

骑马者帽外裹头巾,挂银饰珊瑚饰物,竟是女人。她们喊:“你是哪个地方人,干吗到我们这块儿来?”

腔调古怪,却有熟悉之感,猛想起一人,李尊吾心动:脚下莫非是潮白河地带?

清朝初建时,一伙塔吉克人流浪到潮白河,找到一块元代蒙古人的废弃牧场,重新整治,繁衍生息。

关刀王午是他们的骄傲。

自报是王午的朋友,被带上马,带到塔吉克首领家。首领称为“依阐”,一位年过六十的妇女。李尊吾展示蛇鳞剑:“我跟人换了剑,王午留下的剑不在我手,我没法证明是王午的朋友。”

依阐瞳孔为湖蓝色,如青铜器的锈斑,蓝得极具锐度。盯了李尊吾片刻,她咧嘴一笑,露出少女般齐整的牙:“坏人瞒不住塔吉克人的眼睛,我们不知道王午留下的剑什么样,但相信你是王午的朋友。”

朋友要以礼相待。李尊吾站在天窗下,一位妇女爬到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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