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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我们这礼仪之邦的子民,不必讲究古时的六礼,也不必学洋派的拥抱拍肩,我们既不必箕踞而坐白眼看人以自命清高,也不必胁肩谄笑周旋客套而自以为知礼。我们要从家人父子处室做起,我们要从对待僚属仆役做起,我们要从和陌生人交往时做起。其中没有深学问,没有大道理,也没有繁文缛节,只是在待〃人〃接物时,有一种合情合理的态度,不分尊卑老幼男女亲疏,大家都有个起码的人对人应有的礼貌。一个〃请〃字,一声〃谢谢〃,绝不会降低了我们的身份,损失了我们的威严。
礼和让又是相连的,让人一寸路,后人一分钟,饶他一句话,便可减少许多冲突纠葛。每一个人都和蔼一点点,微笑一点点,便可聚积而成祥和瑞气,祥和瑞气弥漫散开,便可驱散阴霾乖戾。一个笑容,一声对不起,是那样轻而易举,是那么惠而不费,而且那是易于感染的,是可以习惯成自然的。只要那不是虚伪的客套,为什么不多给别人一点点礼貌呢?
为了更和美的家 第38节:订婚(1)
第二辑
为了更和美的家
订婚
《仪礼》规定男女的婚姻要经过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前三项是双方家族对于这桩婚事所作的研讨、占卜等必须准备的事项,只要发现任何不合适,便叮以用鬼神做挡箭牌,拒绝对方,又能让大家不伤和气,彼此顾全了颜面。到了纳征,才是真正的文定,用现代话来说:便是订婚了。古礼纳征以后,男女双方尤沦在法律还是道德方面都有了束缚力,除非不得已,是再也不能反悔的。
〃纳征〃的征释义为成,意思是婚约已成。男家在这个仪式中,不能再像以前,每次只带了一只雁去,纳征时必须送贵重的衣料和皮货去女家。所以送衣料和皮货,大约原意有二:第一古时衣料皮货就代表货币的一种;第二是为了贴补女家嫁奁的费用。在大家族社会中,一嫁一娶,确有一得一失的含意,所以嫁女之家,三日不举火,以示失女之悲伤。人家把一个辛苦抚养教育成人的女儿嫁了出去,怎好意思还要人家再担负物质的损失?所以略J二津贴,原是人情,一切礼法都足本乎人情的。后来纳征的衣料皮货,逐渐变为财币彩金,东西虽然不同,小过也是顺着币制的演进而有所变易,就如同做买卖般,由以物易物进化到现金交易而已!
近几十年来,国内的家族制度起了变化,婚姻的程序礼数也随着改变,六礼中的前三项,纳采、问名和纳吉,全由男女当事人去自行解决办理,育到纳征这步,才使两个家庭发生初步的接触。现代的订'婿,大多数早已采用西式办法,一只镶了宝石的约指,由男当事人
套在女当事人的左手无名指上,环象团圆,金石盟坚,左手第四指,据说它的血管是直通心脏的,此约指戴r起来,人有仁人君子莫再染指的严重警告的意义。
奇怪的是本省婚俗,订婚前男女社交西方化,结婚时仪式现代化,只有在订婚时的苛刻勒索,坚守古礼,好像卖女儿一样,恨不得借了女儿出嫁发1笔横财.这是借了^札做幌子而具有卜足市侩的习俗。一位从业美容的本省姑娘,已经腹部隆起了,她常来和我家的女工,也就是她的未来嫂子,磋商聘金的问题,两位未来的妯娌,为了聘金的数目,争得大呼小叫,我隔屋听着真是啼笑皆非。
从祖国人陆来的小姐,注重婚后的享受;本省的女子,要求婚前的体面,可怜的王老五,就这样地春花秋月等闲度了。
订婚是必需的吗?赞成方面的理由是:(一)可以使恋爱中的男女定下心来,从事结婚的准备,两人不必再把精力消耗在〃起腻〃上。(二)可以防止第三者的介入。(三)可以使男女在婚前,有一段时间冷静地观察对方,适应对方。(四)可以缓和冲动的结合。
反对方面的理由是:(一)这是一种没自法律效力,而仅是人情束缚的契约,事实上是多此一举。中途发生变故,谁也不能阻止他方解除婚约,那比失恋更痛苦,因为除了爱情外,还伤害到对方的情面与自尊,因此而引起更多的烦恼与纠葛。(二)订婚后,约束减少,彼此都有迟早反正一样的心理,更容易发生性行为,为了掩饰,为了名分,更促成冲动的结合。(三)订婚在防止第三者介入的功效上,是很微弱的,情变的事在老夫老妻中都能发生,爱情若想依恃法律人情去保障,那个爱情早已完结了。
依照民法、订婚的手续,除了年龄的规定外,并无其他法律的限制。到解除婚约时,除去受害一方得要求损害赔偿外,也无法律的约束和惩戒,更不能用法律去恢复或维系婚约。
其次再说到另外一个问题,订婚与结婚的间隔时间,是应该拉长,还是应该缩短?
长期订婚的长处是:可以有较从容的时间观察对方,了解对方,并且可以安心地为结婚做准备。它的短处是:误了正常的婚期,容易半途发牛变故,而目.长期厮守,未婚夫妇不易控制情感而发生婚前性行为。
为了更和美的家 第39节:订婚(2)
短期订婚的长处是:双方不必做不必要的久待,扣+铁趁热,或许更易迁就适应,而且中途少变化,也就少烦恼了。短期订婚的短处是:过短了等于不订,失去长期观察的意义,匆促结合,容易造成婚后的不协调。
说来说去,其实婚姻是否成功美满,其基础是建于交友恋爱的过程中,存那两个阶段里,假如能有充分的认识厂解,不用说订婚,就是不结婚,也会成为棒打不散的好鸳鸯。我个人很反对这一个费而不惠的订婚过程,只是在某种特殊情形下,我才加以赞许,那就是对于许多盲目的冲动恋爱,父母应该明智地准许多他们先订婚,而且有技巧地使之尽量延长。许多父母不忍见儿女跳火坑,坚持反对那桩婚事,结果造成私奔苟合的不幸结果,倒还不如允许他们先订婚,让他们定定心,顺顺气,清清头脑,开开眼睛,然后聪明地因势利导,使他们互相能多观察,多了解,多适应,总比糊涂地莽撞结合好得多。
为了更和美的家 第40节:结婚(1)
结婚
有人去问萧伯纳:〃结婚好,还是独身好?〃萧翁回答说:〃要结婚的就去结婚,要独身的就守独身,反正将来都会后悔的。〃当我看着有些男人为太太儿女做牛马,自己赚来的血汗钱,全数奉献了,还得挨骂受管辖。义见到许多女人,被家务儿女压成了干瘪的小老太太,生不愿生的孩子,做刻板乏味的家务,丈夫回到家,还要摆老爷谱,挑三拣四,连正眼都懒得看她一下。我总从心底涌起对婚姻的厌恶,怜悯那些不幸的结了婚的傻瓜。
可是当我遇到青春渐逝仍然孤家寡人的男女时,看他们那份落寞迷惘及不安的神情,不由得又大发慈悲心,恨不得立刻设法把他们一对对地配成双。世界上最可爱动人的景象,不是一对年轻男女的热恋,而是一对中年夫妻的恩爱;世界上最幸福愉快的事,不是富甲天下,名满寰宇,向是美满幸福的婚姻。无论是仰承天理,或是俯顺人性,我觉得结婚总比独身好。
当原始聚族而居时,女人为一族公有,无所谓配偶的结婚,生下来的孩子,只知有母,不知有父。等到后来宗族的单位逐渐缩小,人类的情感慢慢复杂进步,财产私何制口趋具体化,于足配偶制度也因而形成,〃家〃成为社会的基本单位。我们追溯历史,你可知道婚姻
制度几乎和最古老的信史一样古老。尽管这个制度有许多毛病,但似乎至今还未找出一个比它更适合、更方便的处理男女关系的方法。
人类有两个通性,一个是对未知命运的谄媚,一个是对现实权威的服从,这两种力量牢牢地束缚了散漫的人群,支配了人在社会中的行为活动。前者是习俗宗教,后者是法律道德,二者有时相辅相成,有时则背道而驰。只有在结婚中,可以把二者糅合得那么自然调和。没有再比结婚更多祈福的仪式,也再没有其他仪式比结婚更具有法律道德的束缚力量。
旧式的结婚,是两个家族的事。社会的地位越高,婚姻的政治气氛越浓,结婚当事人意见和幸福也越被忽视,中外都是一样的。等到人文主义兴起,〃个人〃被重视了,结婚才变成男女当事人的终身大事,当事人的情感才受到重视。没有感情的结合,几乎被目为残
酷的、违法的。可是情感这个东西是那样的顽皮,那样的善变,那样的不易服侍、不可捉摸。于是男女的结合,尽管由古旧的满堂红,变成新式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