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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你的文字;我又是喜悦;又是忧伤。老实说;你渐渐失去的听力;让我一直以来想着就揪心;忧伤也仅限于此。而你的文字,给我带来最多的,是喜悦!你写得太好啦!我简直都忍不住要不经你同意就挂到网上去!!我觉得你应该就这样写下去。谁说上帝不是关上门就会打开一扇窗?也许;要不是你现在躲过了尘世的喧嚣;还没有时间没有心境写出如此优美动人的文字来呐!所以;亲爱的朋友;写下去吧;更多带给我们阅读的愉悦;更多带给我们人生的味道。
我几乎是一口气看完的,眼中有湿润的感觉,许久都不再关注自己的内心了,感觉世俗的生活已经占据了我全部的精力。继续写下去吧,让我们也一起分享你的喜怒哀乐,同时洗涤自己的心灵,寻找这个浮躁世界的一丝平静。
你回忆的文字里,我觉得仿佛看到一大片波斯菊,在风里摇曳着自由、青春的光华。好像那个年代褪去时光的差距,沉淀下的只有真善美,好羡慕呢。记得看过零几年时候行里的大合影,那时候你长长的黑发,亮的耀眼,和你的眼睛一样,我就想20岁的你得有多美呢?呵呵,你说你不及父母的才貌,可在我眼里,你是他们身上那些特别性格和思索的延续。虽然现在,你偶尔笑的时候会轻轻掩面,我知道手术带给你一些别人无法感同的伤,但是我想说用心与你交往的人,爱的都是你灵魂中的东西,譬如这些文字。过一阵闲下来,我要打听看看帮你投稿啦,呵呵,我希望流淌的文字能让你的精神也飘扬起来,快乐起来,加油咯,大姐姐。
好的,“希望流淌的文字能让你的精神也飘扬起来,快乐起来”,也希望我的文字给大家带来快乐。
我是5月27日很偶然地开始写博客的,本来是开在《今天》的,对于网络我除了收发邮件,看看新闻,读一些新书,看看八卦外,真的不会别的功能。我无意间在母校复旦校庆日这天,在我崇敬的诗人、作家北岛的地盘里开了博客,但不知道如何链接到QQ空间来,好让我的朋友们看到,无奈之下只好移步。
博客是个交流的园地,但还起到了我没有预料到的作用。
一个几乎是失散一年的朋友说“感谢你的空间开通,才有了我们现在的重新联系。这是一个契机。当然这不是说如果你不开通空间我们就永远不会联系了。而是,因为空间的开通,阅读了你的文章,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写下了阅读之后的回应,而使得我们的再联系提前了(提前了!)而已。但是我们的重新联系总会发生的,不是今天,就是以后的某一天!”我也得感谢我的空间开通,让我重续友情。
一个更久时间不联系的朋友粗看了我的空间,问我的耳朵是怎么了?我说她有时间看完我的博客就会全知道了。她感慨沧海桑田,人生无奈,希望我多保重。其实我已经很平静了,命运嘛,顺其自然接受就是了。我为她的“不论何时何地,牵挂永共”而感动得眼眶发潮,我想起很多年前她寄给我的照片后面写的话“念你,在千里之外”。
那是24年前,我初次踏上遥远而陌生的上海,就那一张照片,一句话,我翻来覆去地看,当时的感受和我儿子现在翻来覆去听《千里之外》的感受不可同日而语。(那时的乐坛还没有周杰伦,而是歌神张学友的世界,我记得87年在相辉堂前草坪上举办的学校音乐节,几乎成了张学友歌曲演唱大奖赛。青春的学子为那些美妙的歌曲热血沸腾、柔肠百转,那是一个多么美好的白衣飘飘的时代啊。)
6月4日07:38
我也说说药家鑫
我不是爱凑热闹喜欢跟风的人,药家鑫这案子都快吵翻天了,闹剧不断,我只是有一点不明白,有什么值得“争议”的呢?
我也曾经学过几年法律,尽管对刑法不精通,不过以我有限的已经老化了的知识,我觉得这案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不需要再加一句有中国特色的运动式执法口号“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判死刑是板上钉钉的事,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为啥会有那么多口水争议?
我是农村出来的,我也不想探究农民是否难缠,我妈老说“一把指头伸出来有长短”,我一个朋友讲“一锅饺子煮出来还不一样”。好吧,我只知道中国的人命本不值钱,农民的命更不值钱,要不为啥长安街上的肇事案庭外和解赔偿260万,据药家鑫律师说事后“积极赔偿”,法庭只判赔4。5万呢?就连这可怜的4。5万还不够抚养死者张妙3岁的嗷嗷待哺的遗孤,他丈夫竟然为了证明农村人不难缠放弃赔偿,这又是何必呢?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两回事啊。就算杀人偿命一时解气,养活孩子也需要钱啊?农民是否难缠不需要这样证明啊。我觉得张妙家人聘请的律师是否有点失职?没有理由放弃民事赔偿,而应该争取合理的赔偿。
事情刚刚报道的时候,作为一个母亲,张妙的孩子已经失去母亲,我也不希望药家鑫的父母失去这个独生子,孩子养大都不容易,不过不知道这家人是怎么想的,始终不露面,不道歉,也不慰问,不通人性的父母教育处丧失人性的孩子倒不奇怪,事态的发展激怒张妙家人也就不难理解。我想善良的张妙家人最初也不想一定要置药家鑫于死地而后快吧?
前段时间还发生过另外一个案子,司机撞伤上一个乞丐,他倒没听说过药家鑫案,但他们想法如出一辙,也担心被伤者缠上,竟然又回头开车把受伤的乞丐撞死,我倒不想说别的,这往后马路上得多出多少冷血的杀手啊?与其撞伤不如撞死,谁给了他们随意剥夺别人生命的权利呢?
我看过的议论里贺卫方教授是最理智最专业的了,尽管他赞成在中国逐渐取消死刑,但不是从药家鑫开始。
不过现在从上到下,有多少人愿意耐下心来听听理智专业的声音呢?他们常常还没来及表述完全就被断章取义的口水淹没了。
2011=528
贺卫方《药家鑫:一起命案引发的法理与民意》
我的大哥
我大哥应该长我二十多岁,我和他其实就像隔了一代人,我只知道他是属猪的。我儿子也是属猪,算起来他现在应该是六十四岁了。我记得“金猪年”那年,同事里很多“封山育林”的准妈妈都激动地谋划着,要生个幸运的“金猪宝宝”。想起我大哥多舛的命运,我对这些迷信就有些不以为然。不过作为母亲,我能理解这种美好的希翼,我也希望我的儿子将来是个“幸运猪”呢。
我大哥才是年过花甲,已经半口牙都掉光了,耳朵也有点背,总是剃光的头发露出白色的发根。我妈说大哥已经是“苦得脱形”的半老头了,“苦”在这里当动词用,是下苦力的意思。他越老外形越像我爸爸,可是他的脾性是一点没有跟我爸。我爸只是退休返乡后当了半辈子农民,而大哥是扎根一辈子的农民,也是我家七个孩子里唯一留在农村的。
我爸1980年提前退休让大姐顶班,是一心想着安度晚年的,哪想回来后却全跟着大哥受累、受害了,也许老天是要我爸补偿对大哥小时候的亏欠吧。这些年我爸给大哥帮着要宅基地、盖院子、给大孙子娶媳妇、供给两个孙女上学、抚养小孙子,后来又帮着带重孙女、重孙子,几乎从来就没有消停过,且不说这中间更多的辛酸。
我大哥1947年出生时,我爸离开农村老家,在兰州就读于国立西北师院附师。他自己尚是个不到20岁,对未来满怀理想的青年,他好像羞于告诉同学他已经在农村成家,也不会说起他已经为人父了。结婚已经2年的我妈,初为人母才正是18岁的花样年龄。她当然没有享受花季少女应有的天真烂漫,而是上要孝敬她的公婆、爷爷和已经半瞎、大小便都不能自理的奶奶,下要抚养父亲不在身边的幼子;外要下地干活顶劳力,内要操持家务、喂鸡喂猪的农村妇女。至于晚上点着煤油灯做针线、纺毛线、缝羊皮活,那都是算不在内的业余活计。
我爸在师院附师的学习尚未结束,兰州解放。我爸被编入“西北革命大学”,几个月之后结业,参加“革命工作”。他被分配去了甘肃老区—庆阳环县参加“土改”工作。他没有像大多数进城干部“升官、发财、换老婆”,这三样一辈子与他无缘。那时候交通不便,我爸再次回家时大哥已经三岁,完全不认识这个从天上掉下来的陌生人,被他的络腮胡子扎得哇哇大哭。我妈说起大哥小时候,简直是她像孤儿寡母一样带大的,在那上千个孤寂而劳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