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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窥一百二十天 作者:蔡骏[出书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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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掏出钥匙,打开阮文明的房间,收拾得还算干净,家具则是属于房东的。12月10日,阮文明从这里搬走。中介已经重新挂牌出租,下午就会有人来看房子。
墙上有行红色大字——“每天吃三次药”。
“又撞上个药不能停的!”二房东指着墙上的字抱怨着说,“不知用什么写上去的,怎么也擦不掉,讨厌!”
“不准擦!”
叶萧严厉警告了二房东,随后他在墙角发现了24个“正”字。整面墙都有贴过纸条的痕迹,他想知道这里原本什么样子,询问了一圈其他租客,结果全是摇头。二房东说,这在群租房里很正常,除非对单身男女感兴趣,否则谁会注意别人的房间呢?
床底下捡到一本薄薄的小书《你一生的故事》,作者叫特德·蒋,翻开第一篇小说叫《巴比伦塔》:“如果把塔放倒在希拉平原上……”
在心底念出这行文字,叶萧感觉有种不舒服,仿佛那座巨塔就在身边。他依次检查了每个抽屉,在最底下找到一本病历卡,夹着某家大医院的诊断报告——
姓名:阮文明。
性别:男。
年龄:26。
跳开后面密密麻麻的两页,直接翻到“临床诊断结论”,有个陌生而难以记住的名字:阿兹海默氏症。
叶萧用手机上网搜索,这是一种持续性神经功能障碍,通常有以下症状:逐渐丧失所有记忆,无法操作熟悉事物,难以用正常语言沟通,时间与方向感错乱,无法进行抽象思考,总是把东西放错,情绪严重失控,对一切事物丧失兴趣,最后连基本生活自理能力也不复存在,直到死亡。这种病最早由德国精神科医师爱罗斯·阿兹海默在1906年记录而得名,英语名称Senile Dementia of the Alzheimer Type,简称SDAT,俗称“老年痴呆症”。
虽然,大部分病人年龄都在六十岁以上,但偶尔也有年轻人发病的案例,可能很早以前就有了潜伏的病根。
阿兹海默氏症是无法从根本上治疗的。
难道,阮文明所说的跟崔善的恋爱关系,全是患有这种疾病之后的幻觉?
叶萧疑惑地回想那张模糊的脸,藏在厚厚眼镜片后的目光。他不知不觉走到窗边,正好看到对面那栋奇形怪状的烂尾楼。
刚开始,并未注意那个塔顶,视野越过无数高楼,落在钢铁森林的缝隙间,有个坟墩头似的建筑,却是个天蓝色圆顶,乍看像个洋葱头,直线距离大约三四公里。
今天是什么日子,一眼就看到了这个?叶萧下意识地靠着窗台,不顾危险地探出小半个身子,俯瞰底下的芸芸众生。
原来是冬至啊,本地传统扫墓祭祖之日,高架拥堵成了停车场。再看对面的市民广场公园,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梅兰失踪后,她的私家车就是在此被发现的,几乎紧挨眼前的烂尾楼。
失踪的阮文明与失踪的梅兰,本来毫无交集的两个人,被这栋楼连接在一个点上——再加上崔善,画线连上整整两年前死去的麻红梅,还有钟点工的女主人程丽君,以及消失三周的林子粹,就是一个完美的封闭圆环。
叶萧几乎爬上窗台,重新瞄准对面的塔顶,视力还像中学时那么好,当年憧憬过在核潜艇上服役。
他看到了——烂尾楼顶的几堵墙内,有个类似空中花园的地方,似乎藏着一个……不,两个?他掏出包里的数码相机,如同望远镜调整到最高焦距——
视野在放大中渐渐清晰,看到一具正在腐烂的男人尸体,还有个躺在墙角一动不动的女人……

第十章 他就是X

冬至,上午。
一千公里之外,天边一朵云飘走。
内陆的小县城比海边的魔都更冷,挤满挑着担子的民工,大蒜与姜葱的刺鼻味。周末街头还算热闹,遍布麻辣烫与打DOTA的网吧、卖保健品与假药的小摊、放着《最炫民族风》的发廊,以及十块钱一次的美甲店。个个裹成粽子似的人群里,崔善穿着黑色天鹅绒大衣,冻得一把鼻涕。她戴着顶深色毛线帽子,左手提着X送的山寨LV包,右手拖着个桃红色旅行箱,不管怎样低调都很显眼。
她在网上卖掉了爱玛仕女包,换了五万块钱。看来X并不识货,若知道这个包的价值,就不必再留给她信封里的现金了。崔善新买了一根水晶链坠,也是迷你的天鹅形状,但从白水晶变成了黑水晶,正挂在她的锁骨之间。崔善用索多玛共和国护照办了张VISA借记卡,存入所有人民币与美元——她已习惯于使用张小巧的护照,到哪里都用这个签名。
昨晚,不知哪根筋搭住了,崔善买了张回老家县城的火车票。漫长的十二个小时,她蜷缩在座位上睡觉,总感觉背后有双眼睛,回头却是无数张疲倦而漠然的脸。
X,我从未见过你,就像你也从未存在过,是吗?
火车上的清晨,穿过一条幽暗的隧道,玻璃上布满车厢里的热气,惘然看着自己朦胧的影子,用手指画出小猫的形状,随后一片刺目的晨曦,寒冷肃穆的北国大地,蜿蜒过一条快要干枯的河。
几天前,崔善在整容医院做了去除文身的手术,想把“LZCS”四个字母洗掉,让关于林子粹的一切,不再盘踞于自己身上。激光扫过皮肤的瞬间,虽然做了局部麻醉,却比刺上去那天更为疼痛难忍。做完手术的她,看着镜子里的后背,依然有着青色印记,只是字母变得暗淡了些,至少还要再做三次激光。但是,刺青的痕迹将陪伴她一辈子,尤其那对黑色的天鹅翅膀,无论如何都不能完全删除。
回到出生的小县城,走过最古老的巷子,嘴里啃着冰糖葫芦,据说是本地特产。自然,没人再能认得出她,直到一栋破败古老的房子,轻轻叩响铜门环。
门开了,露出一张老太婆的脸。崔善先怔了一下,紧接着抱住奶奶,迅速进入老宅,没忘记往外看一眼,观察有没有人跟踪。
爷爷已在几年前过世了,当时妈妈请假回来奔丧了一趟——不是没有给崔善打过电话,但她总是把妈妈的电话按掉,直到爷爷入葬以后才知道。
这里快被拆迁了,天色如浓稠的铁灰色颜料,盛在大号铅桶里,泼在斑驳的青砖上。多少年前闺房窗下的花园,仅余瓦砾与垃圾。夜来香与月季都死光了,最后一蓬枯草,被岩浆般流淌的沙子覆盖窒息。小白被爸爸吃剩下的猫骨头,还埋在墙角的泥土底下。
她闻着腐烂的气味,似在冰箱封闭了二十年。自从七岁离开,她跟爸爸妈妈回老家的次数屈指可数,后来春节也在外面过了,上次回来还是高二的寒假。
老宅深处,保留着当年崔善住过的房间。虽然满地尘埃,她却找到一只芭比娃娃,当年爸爸送的生日礼物——早已没了衣裙,还断了一条腿,仿佛遭到过残暴的性侵。
墙上挂着爸爸年轻时的黑白照片,不逊色于这年头流行的韩星。他戴着解放军的帽子,即将奔赴老山前线,颇有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需马革裹尸还的气势。现在看来,却有遗像的感觉。
可惜,没能在这儿找到妈妈的照片——今天是冬至,恰逢麻红梅的两周年忌日。
听说三十多年前,妈妈可是县城中学的一枝花,登台客串过《红灯记》的李铁梅——崔善也不知道那是什么角色,想必那时候的妈妈,比现在的女儿更漂亮许多吧。
最近一次回到老宅,还是在她二十岁那年,某个暑假的炎热夜晚。她跟妈妈睡在同一张床上。当时,妈妈脸上刚有皱纹,留着齐肩的长发,不断问女儿学校里的事。崔善不耐烦地转身,用背脊对着妈妈的脸,直至听到一个秘密——妈妈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是读中学时自己的老师,而不是崔善的爸爸。多年以后,当麻红梅发现自己的女儿,也走了同样的一条道路,她是有多么伤心。二十二岁,她嫁给了崔志明,他是个退伍军人,在工厂有份不错的工作,很快有了漂亮的女儿,成为令人羡慕的一家。其实,他并不爱妈妈,因为这个原因。
那就让爸爸去死吧——这是当时崔善的回答。
至今,她并不为这句话而悔恨。
曾经人丁兴旺的宅子,早已北雁南飞人去楼空,只剩一个孤老太太,患有老年痴呆症,完全不认得崔善是谁了。奶奶并未失去全部记忆,她总是拉着崔善的手,不停重复六十多年前的往事,比如爷爷参加抗美援朝啦,她真正喜欢的男人去北京读大学啦,所有的细节都如此清晰,好像从保险箱里取出来,又重新上了一遍机油。
老人脖子上挂着个磁力项圈,五六年前崔善也曾戴过,后来发觉没用就扔了。奶奶怎会有这种项圈?至少,不可能是医生给的。
“奶奶,这是谁给你的?”
“志明。”
老人不假思索地说出自己儿子的名字。
“崔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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