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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些内容,既是管理者的修养必备,又是一种以“仁”为核心的领导艺术。
应该说,“仁政”是孟子政治思想的核心。这一学说是对孔子“仁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孔子的“仁”是一种涵义极广的伦理道德观念,其最基本的精神就是“爱人”。孟子从孔子的“仁学”思想出发,将它扩充发展成包括思想、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施政纲领,就是“仁政”。“仁政”的基本精神也是对人民有深切的同情和爱心。他的学说与将人当作一种资源的理论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孔子曾明确地说过“君子不器”,他坚决反对把人当作器物。
孟子的“仁政”思想就是在政治上提倡“以民为本”。孟子认为,对一个国家来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他还说:国君有过错,臣民可以规劝,规劝多次不听,就可以推翻他。就是这段话据说得罪了后来明王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他一怒之下,竟然把孟子扫出了被祭祀的行列。把这句话用在企业管理中,可以理解为劳动者为贵,组织次之,高管人员(包括董事长)为轻。听到这话,恐怕不少老总也要把孟子横扫出去了。正因如此,在孟子的思想中,处处显露着反对专制的民主思想的光辉。他尖锐地指出:“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作为管理者,只有站在被管理者的角度思考问题,才会获得大家的支持,“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这种思想甚至比当今某些打着关心员工而行一己之私的管理者做法,不知要民主了多少倍!孟子的理想社会应该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这种理想对我们当今以自我为中心的现状无疑是一个极大的批判。而这种现状的产生,不能说与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没有关系。南怀瑾老先生在他的著作中曾经非常辛辣地对西方文明作了揭露,他认为西方国家名义上是“十字架”文明,其实已经变成了“丁”字文明,因为他们除了对下一代尽义务(也仅到18岁)之外,已经不再关注和孝顺他们的父辈,那里的老人似乎成了典型的“社会人”,而这种做法在中国绝对是要受到舆论和道德谴责的。在西方,一切在“法”的旗号下,家庭观念变得淡薄,父子兄弟关系疏远,一切都淹没在冷冰冰的经济关系中。号称民主和关爱人的西方社会竟然是如此薄情,那么那种处处强调以利润为中心的企业管理理论中所谓的以人为本究竟是什么,则真让人打个大大的问号了。中国自孔子始,在论著中始终把人伦之大礼放在做人的最基本的准则上。抛开“君臣”的封建思想,我们的父子长幼之序正是支撑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关键。而这在企业管理中,则正是建设亲情文化的先天基础。孟子“仁政”学说的理论基础是“性善论”。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他认为善性是人类所独有的一种本性,也是区别人和动物的一个根本标志。同时他也强调要重视对人的教育;强调客观环境对人的影响。
第32节:管理篇(6)
孟子猛烈地抨击那种“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殍”的现状,认为是“此率兽而食人也”。现如今某些先富起来的暴发户们大肆鼓吹富人应该住在“富人区”里,可以声色犬马地纵欲,而穷人别指望家家有自己的房子,不要说是已经违背了社会改革的初衷,而且也严重地背离了先贤们关于仁政的基本思想。贫富差距的加大不仅不利于社会的和谐,更是一种历史的倒退。因为那种“富者田连阡陌,贫无立锥之地”往往是社会动荡的先兆。孟子的思想影响深远,他的“民本思想”成为后来改革者、革命者的理论依据。他的人格标准激励着历代仁人志士不畏权贵,为真理和正义而勇敢抗争。
二、以法为基
1。“德”和“法”的关系
我们说以人为本是管理的核心,但它绝不像一些人所说的那样:中国传统的人际关系中只谈私情而没有法制。试想没有法制作保障,一个王朝、一个社会能够稳定几百年吗?
最近几年,中央相继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方针。对此,有些人搞不清楚其中的关系,甚至某些学者将它当作相互矛盾的概念,认为既然提出了“依法治国”,还提什么“以德治国”?其实他们恰恰没有搞清楚二者正是管理的一体之两翼。“法”是人们要遵守的最基本准绳,但很多人和事不可能是“法”所能涵盖的,还必须依靠道德舆论来教化之、约束之。因为对有些人来说道德对其已经不起任何约束作用,或者说这种人已经没有任何羞耻之心,那么一旦触及法律就要绳之以法了。从根本上说是以“德”来管理人心,但到了如孔子说的“礼崩乐坏”的地步,必须要靠“法”来维持最基本的秩序了。正如古人云:道之不存,代之以德。道乱了,或说世道乱了,才要用德来治理;而德之不存,则求之以法。
2.“权变理论”与“宽猛相济”
关于“德”和“法”的关系,我们的祖先早就提出了“宽猛相济”的方针,这是古人提出的一条治国谋略。所谓“宽”,是指统治者在治理国家、管理人民的过程中采用宽松、怀柔、恩惠的策略,使人民能够自觉地接受并遵循统治者所提倡的礼义道德,同时还需要制定规范和法律规章制度。古人讲的“德治”、“仁政”、“以德化民”等统治手段,都是“宽”。所谓“猛”,是指统治者利用严格的法制、刑法等强硬的手段来管理百姓,使百姓生活在一种严格的管理氛围之下。古代法家所强调的“法治”就属于“猛”一类的治国策略。不同的管理环境和不同的管理对象,需要不同的管理策略和管理手段。这可以说是我们最早的“权变管理”理论了。先人们明白,没有一成不变的管理手段,没有绝对万能的方法。
第33节:管理篇(7)
如果我们对“宽猛相济”溯源,那么在春秋时期齐桓公得名相管仲之辅佐而成就霸业的典故就能得到印证。管仲在治国策略上有一句名言“劝之以赏赐,纠之以刑罚”。古人一般以赏赐为宽,以刑罚为猛。管仲正是依靠这一点,才使齐国走上了国富兵强、称霸诸侯的道路。管仲特别强调法律的作用,主张依法治国,而且提出了两条依法治国的原则。首先,要“令顺民心”。他说:“政之所行,在顺民心。”国家的法律必须依靠人民的实际需要来制定,并且要适应民众的风俗习惯,做到与俗同好恶。要做到这一点,管理者在制定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时就要充分考虑被管理者的利益。管理者切忌依据自己的主观好恶来制定法律。其次,法律一旦制定,就必须严格执行,做到信赏必罚,这是保障规章制度信度和严肃性的基础。这一点在《易经》的“师”卦和“家人”卦中都有所体现。“师”卦中的头一爻爻辞是: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意思是说,出兵打仗,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否则不论战争胜负都是一个字——“凶”!“家人”卦中的第三爻是这么说的:“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家长治家要适中,当不得中时,宁可严一些,过严虽然使家里人嗃嗃叫,有悔有厉,但最终还是吉的;反之如果过宽,虽可令妻子儿女嘻嘻哈哈,而终究是吝。由此可见,我们的祖先是常把治家、带兵和国家治理联系在一起的。
公元前6世纪的郑国子产是第一个提出“宽猛相济”的人。他说:“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若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那么,什么时候应该宽,什么时候应该猛呢?子产认为必须依据管理者的德性而定。如果君主有德,就应该实行以宽服民的治国策略;如果君主无德,那么最好是以德服民。因为一个性格暴戾的统治者如果实行以宽服民,人民受宽的假象所迷惑而行为无所顾忌,这恰恰成为残暴的君主杀人的借口。这说明不同性格的管理者其管理风格也应该不同。
刘邵《人物志》又曰:“王化之政,宜于统大,以之理小则迂;策术之政,宜于理难,以之理平则无奇;矫亢之政,宜于治侈,以之治弊则残;公刻之政,宜于究奸,以之纠边则失其众;威猛之政,宜于讨乱,以之制善则暴;伎俩之政,宜于治富,以之治贫则民劳而下困。此以上皆偏才也。”意思是说:实行王道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