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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在高处-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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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为“在这个温度下,自由也会燃烧”,以此揭露小布什政府操纵恐惧使美国人失去自由。用摩尔的话来说,书本在“华氏451”燃烧,自由在“华氏911”时消失。我们同样有理由担心,当报复成为一种思维习惯,一种解决方案,社会理性同样会在“艾氏911”中灰飞烟灭。当报复成为一种文化,并以“日常的反抗”与惩戒的形式出现并扩散,它可能比那些有组织的恐怖行为更令我们胆颤心惊。
 

我们该如何建立一个平等、公正与宽容的社会?即使在面对恶人时,我们能否从文化与制度层面进行更为深刻的反思?无疑,艾绪强的人生悲剧同样是一场社会悲剧。在此意义上,我们更应积极反思的是犯罪发生的社会成因及其预防,它将远远迫切于我们对一个束手就擒的罪犯实施肉体消亡的惩罚。社会有如一片大陆,人人都在维持着自己的一角水土,并间接维持着我们的社会生态,我由此相信,只有正视每个人的权利与苦难,平息他们心底的酸辛与无望,给予希望,才能真正医治社会的苦痛。试想,谁能在一个“报复心切”的社会里追求幸福与自由?谁能在充斥“报复戾气”的绝望之中守卫安宁而勇敢的心?

 熊培云
 九十年代的王府井曾经搞过这么一个行为艺术:大约两百多位观众围在一个由画廊改造而成的“猪圈”周围,赏玩一只印着西文字母的公猪“强奸”另一只印有汉字的母猪。据说,惊世骇俗的行为艺术家想借此表现“文化强奸”这一为后殖民主义论者津津乐道的宏大命题。
 应该说,这是一次十分牵强附会的强奸。公猪和母猪都很无辜。因为,这里所有的文化象征,都是行为艺术家们一厢情愿操办的。其实,观众看到的“猪圈”里的一幕,不过是家猪世界里的日常生活。既谈不上谁强奸谁,也谈不上谁服务谁。如果读者诸君一定要找出个凶手出来,我觉得应该找那位行为艺术家,是他以隐喻的手法,欺负了这双可怜的小猪儿,即使不算强奸,至少也是聚众猥亵。
 最近,许多人都在骂章子怡。章子怡的确是个了不起的女子。在巴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经常能看到关于她的电影海报及报道。“神五”上天不久,巴黎某杂志封面便是用了章子怡在《卧虎藏龙》里的扮相,足踏火箭,差几厘米就飞到了杂志顶部;著名的《巴黎竞赛报》也曾经拿章子怡当过封面,一个“大”红人,在半空中跃进,很像当年样板戏里的红色娘子军。
 章子怡之所以受到攻击,是因为她在好莱坞电影《艺伎回忆录》中有了“丑事”——她饰演的日本艺妓“小百合”竟然堂而皇之被日本男演员渡边谦饰演的富商压在床上。网上真真假假的剧照,让一些爱国的网民出离的愤怒了。他们分明感觉到章子怡那轻盈的肉身有伤中国沉重的“国体”。他们看到被压迫的不是章子怡,而是亲爱的祖国!若不就此开除章子怡的国籍,“非得找个地洞钻下去!”我们发现,网上无休无止的谩骂,正在把本已声名狼藉的“爱国”沦落为一种脏话。
 旅美历史学家唐德刚先生写过一本小说,叙述抗日战争时期普通中国人的命运沉浮,里面讲到了另一种爱国——“床上爱国主义”。唐德刚说,日本妓女举世有名,建妓院也是日本人的拿手好戏。当时沦陷区有专为日本人服务的皇军慰安所,日本妓女以一当十,如狼似虎。但是,皇军需要慰安妇时,一切都是免费供应。所以,为了赚点外快,日本妓女时常偷偷越界,要与华民俱乐一番。于是,“华民为向日本天皇泄愤、雪耻,也不惜作阿Q、开洋荤、出重价。这次张老参虽然足足花了三十块银元,终能在一个日本女人身上抗日救国了一番。”(《战争与爱情》,208页)
 如此一来,既可以爱国,保持一点民族自尊心,又可以尽情享受,可谓两全其美。虽然“张老参”们不能像那些才子佳人一样代表中国的良心,至少也要代表中国的肾,把自己当成“国体”,覆盖另一具“国体”,在享乐中杀敌——像大宅门的白景琦说的那样,“看前面黑洞洞,定是那贼巢穴,待我冲将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
 当然,这种可以用次数来计算的爱国未免有些滑稽,经不住推敲。遥想当年郭沫若、周作人等君,定然不是出于什么爱国的目的才娶了日本太太。鲁迅和周作人家里闹出的那点纠纷,自然也不是因为鲁迅当日想爱国,周作人不肯。归根到底,将一个人的性爱与他是否有爱国情操扯在一起,风马牛不相及。
 不久前,我采访法国思想家吉尔·德兰诺瓦(Gil Delannoi)先生,我们不约而同谈到“替罪羊”问题——为什么那么多自称“爱国”的人,都热衷于寻找替罪羊?为什么中国人对自己的同胞不宽容?在我看来,最大的原因就是“寻找替罪羊”式的“爱国”是个只赚不赔的买卖。理由如下:
 其一,在国家面临危机时,“爱国者”会竭尽全力从外部或内部寻找敌人,认定它们是所有罪恶的根源,将自己的责任一笔勾销,以此维护所谓的民族自尊与国家荣誉;
 其二,单方面地赋予某些人以“爱国”责任,然后监督他们是否爱国或叛国。在这种逻辑下,自己永远是爱国的,别人永远是被指责的对象。指责别人越多,自己就越爱国,越有成绩。指责或控诉别人因此成为一种既有利可图,又无风险的事情。正是因为上述第二种逻辑,使章子怡一夜之间成为“民族罪人”。事实上,“爱国者”们所谓“爱国”,并不是因为自己做了有益于国家的事情,而是因为他们认定别人“有罪”。
 在我看来,章子怡说到底不过是个有着自己梦想的邻家女孩,一个依靠个人奋斗获得了成功的普通的电影演员。她只是共和国的一位公民,既不属于国家,也不属于人民,只属于她自己。章子怡的肉体与中国的“国体”毫无关系。
 国家与尊严,从来不是空洞之物,都不应该超越于个体之上。无论爱国,还是爱民族,归根到底是要爱国民,要在自由、进步、宽容等价值的指引之下,尊重个体的成长与选择。正如富兰克林所说,“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我相信,我们让祖国有尊严的最好方式,就是不要把祖国这自由从同胞身边拿走。
熊培云:仇杀,以及我为什么主张宽恕——看电影《天堂五分钟》(20110409 00:56:49)转载标签: 杂谈  
(本文摘自《自由在高处》一书,原题为《天堂五分钟》)

 

 


一个人是否自由,难免与各种心理状态有关。而在种种心理状态中,仇恨是一定会使人不自由的。就像钟表上紧了发条,不走你也得走。而中国当下的社会文化,就是这样时刻不忘为人们上紧宣泄仇恨的发条。


我已经很少看电视,偶尔打开电视机,看到里面在演电视剧,便会不自觉地开始读秒,为了验证我的一个判断——“五分钟内,必有‘我要报仇!’之类似台词”。而且,屡试不爽。


这是剧本里的故事,现实生活呢?只要上网转转就知道,直到今天,有多少起灭门惨案,有多少起幼儿园屠婴,有多少人在喊“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如果你想回到历史,不用翻太多的书,就知道革命或造反通过“制造敌人的艺术”在这片土地上酝酿了多少仇杀。想看小说?好吧,梁山上的一群暴民在等着你。他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大刀杀人。《水浒传》说了,当年许多人去投奔它,不只是因为热爱自由,还因为那里住着一批好汉,“个个杀人不眨眼”。


这个社会究竟还有多少仇恨教育与仇恨文化?“杀到东京去,活捉苍井空”只是一种简单的戏谑吗?在此且不说大革命年代尚有专门的“复仇清算委员会”,就是天下承平,课本里也满是阶级斗争的内容、制造敌人的艺术。窗外虽然阳光明媚,仇恨的种子依旧分藏于社会的各个角落。而且,随时可能卷土重来,防不胜防。即使你天天盯着电视看,足不出户知天下事,也于事无补,因为新闻联播和天气预报都不会告诉你明天谁会丧心病狂抢一辆车,并且理直气壮地冲向街道上的人群。更悲哀的是,面对这样的悲剧,有好事者甚至还会大声叫好。当南非的图图大主教告诫世人“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时,我更要说,若没有宽恕,连现在也不会有了。


对复仇者而言,当过去成为他在世上的唯一的神,所谓复仇也更像是一种谵妄,仿佛只要报仇雪恨了,世界就收复公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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