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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艺术 作者:林语堂-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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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时候最为敏锐。所以好的音乐须卧而听之。李笠翁于他所著的《杨柳》篇中说:人们须在清晨未起身时,聆听鸟的叫声。我们在清晨苏醒后,睡在床上听百鸟的鸣声,这是何等美丽的境界啊!百鸟的鸣声就是在城市中也大多可以听到,不过我敢说,能够感觉到的人很少罢了。以下所述,即某天清晨我在上海所听到而记下来的:
〖这天,我在一宵好梦之后,于五点钟时苏醒,即听到一阵极为悦耳的声音。最初所听见的是高低不一的厂家笛声。稍停是一阵远远的马蹄的的声,大概是几个骑马的印度巡捕在愚园路上经过。在寂静中,我所享受的美的愉快更胜于勃拉姆斯的交响曲。又过一阵,即来了一阵细碎鸟鸣声。可惜我对鸟类不太研究,所以不知道叫的是什么鸟,但我的享受则相同。
同时,自然还有别的声音。有几个外国青年,大概是在外面狂欢了一宵,这时回家敲后门。一个清道夫在打扫隔壁的弄堂,扫帚的刷刷声清晰可闻。忽然之间,大概是一只野鸭在天空一声长鸣,悠扬不绝。六点二十五分左右,我听见沪杭甬火车隆隆之声自远而来,到极司非而路车站停止。隔壁房中有一两个小孩的啼叫声。此后各处渐有人声,一刻增多一刻,因而知道各处已在那里渐渐上市了。我自己的屋中,仆人也一一起身,即听见开窗和铁钩插上去的声音、轻轻的咳嗽声、轻轻的足声、杯盘碗盏声。忽然又有一个小孩呼妈妈声。这些就是那天早晨我在上海所听到的音乐会之奏曲。
那年的春天,我所最爱听的就是鹧鸪的鸣声。它们在互相叫唤之中,共有四个音阶。(即do。mi:re:。ti)其中re延长约三拍,在第三拍的中间突然中断,接上一个低的ti音。这种鸣声,我在南方的山中时常听到。最有趣的是,每天清晨一只雄鸟必先在我寓所附近的树上叫起来,随后雌鸟在离开约百码以外之处以鸣声相答。它们鸣声的快慢有时也若有参差,似乎是因于心境的变动,有时则末一短音不叫出来。那地方各种鸟鸣声种类不一,但鹧鸪声最动人。各种鸟鸣声悦耳异常,除以音乐比拟之外,实在不能用字句形容。据我所能鉴别者,其中有百灵鸟、喜鹊、啄木鸟和鸽子。每天早晨,老鸦的叫声最迟,理由大概如李笠翁所说,因为别种鸟类多畏惧人类的猎枪和儿童的石子,所以它们必在清早人类尚未起身之前,即出来奏它们的音乐,以免被人类所打断,而老鸦则并不畏惧,所以它们起身较迟。〗
二、坐在椅中
我向来以喜欢躺在椅中出名,所以我将要写一段椅子的哲学。朋友之中,喜欢躺在椅中者不止我一个,但不知如何单是我出名,至少在中国文艺界中是如此。我认为在这现代的世界中,我并不是惟一的好躺椅中者,而人之说我者,也有些言过其实。这件事的经过是如此的:某年我发刊了一本《论语》杂志。其中,我力辩吸烟并无害处。杂志当中虽没有刊载卷烟广告,但文字中很多称赞尼古丁的美德的话,因此便传了开去,说我一天到晚不做事情,只是躺在椅中吸雪茄。我虽屡次否认,并极力声明我实在是中国最勤于做事者之一,但传说之词依然风行一时,甚至竟成为我是被人憎恶的有闲阶级之一的证据。两年后,又因我刊行了一种注重通俗文字的杂志,于是更证实我是一个懒鬼。当时我因看不惯流行文章的体裁过于迟钝、不忠实和虚诞,认为还是旧式私塾命十二三岁的孩子做“救国”和“恒心之德”等类题目的文章的遗毒,故而以为必须提倡一种坦白通俗的文体,方能解放中国文章,使之脱去陈腐的桎梏。但我于不经意之间,将通俗文体写成潇洒文体,于是有人就拿这个作为攻击我的目标,因而我便被认为是中国懒惰作家中最懒惰者之一。
我承认我时常躺在朋友家客室里的椅中。但别人何尝不如此。如若沙发椅不是为了躺躺而设,则何必有沙发椅;如若二十世纪的男女都必须正襟危坐,则现代的客室中何必摆着那种沙发椅;而我们极应该坐在挺硬的红木椅子上,身材较矮的妇女,须两脚悬空地挂着。
其实躺在椅中这件事也有一种哲学。古人和今人的坐法之不同,其起因即在于对恭敬的注重与否。古人的坐,以态度恭敬为主,今人则以舒服为主。两者之间有一种哲理上的冲突。因为依照古人的见解(五十年前尚是如此),舒服即罪恶。耽于舒服即趋于失敬。这一点赫胥黎在他讨论“舒服”那篇文章里已讲得很明白。赫氏所说“西方的封建社会阻止了躺椅的产生直到近时”这句话,和中国的情形正完全相同。今日凡自认是在朋友之列的,坐在他的房中时,尽可把两足高高地搁在他的书桌上,而不必有所顾忌。这是熟不拘礼,而并不是失敬。不过这种行为,如在老辈面前,则当然是要被斥为不当的。
道德和建筑与室内陈设之间,有一种我们寻常所意料不到的密切关系。赫胥黎指出西方女人因为怕看见自己的肉体,所以不常洗澡,因而使现代式的白瓷澡盆的发明迟延了数百年之久。当我们认识儒教的公私行为都以恭敬为主时,我们就能了然旧式的中国木器为什么制成那种样子。我们在红木椅子上,只有挺起背脊笔直地坐着,就因为这是社会所公认为惟一合法的坐法。中国皇帝的宝座,坐时并不舒服。如叫我去坐,就是五分钟也是不愿意的。英王的宝座也是如此。克利奥佩得拉出外之时,总是斜躺在睡椅上,令人抬着行走。她敢如此,就因为她没有受过孔子的教训。这种样子如被孔子看见,那当然也要像他对付原壤夷俟一般“以杖叩其胫”了。在儒家的社会中不论男女都应该恭身正容,至少在正式场合中应该如此。在这种时节,如有人将腿脚略为跷起,便立刻会被人视做村野失礼。事实上,最恭敬的姿势例如在谒见长官时,坐的时节应斜欠着身子,将臀部搁在椅子的边沿上,才算恭敬知礼。儒家古训和中国建筑之间也有密切的关系,但这里姑且不讨论下去。
我们应该感谢十八世纪末叶和十九世纪初叶的浪漫派运动,它打破了古礼的传统思想,方使舒服这件事不再被人认为罪恶。另一方面,除了浪漫运动之外,又因对于人类心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于是对于人生也产生了一种较为真切的态度。这种态度的改变,使人们对戏剧不再视为淫猥,对莎士比亚不再视同化外,也使女人的浴衣、清洁的澡盆、舒服的躺椅和睡椅,得以出现;并也使生活和文章有了一种较为真切、较为亲热的体裁。在这种意义上,我的喜欢躺在椅中的习惯,和我的拟想将一种亲热自由潇洒的文体导入中国杂志界中的企图之间,确有一种联系存在着。
如若我们承认舒服并不是一种罪恶,则我们也须承认我们在朋友家的客室中以越舒服的姿势坐在躺椅上,越是在对于这个朋友表示最大的恭敬。简括地说,客人能自己找寻舒服,实是在招待上协助主人,使他减少烦虑。所以我坐时,每每将一只脚高搁在茶桌或就近的家具上面,以协助主人。因而使其余的客人也可以趁此机会抛弃他们的假装出来的尊严态度。关于坐卧器具的舒服比较,我已发明了一个公式。这个公式可以用简单的字句表达如下:椅子越低,坐时越舒服。有许多人坐在朋友家的某种椅中觉得异常舒适,即因为这个理由。当我尚未发明这个公式以前,我每以为室内装潢家对于一张椅子如何可以使坐者得到最高度的舒适,其高度阔度和斜度之间大概必有一种数学的公式。但自从我的公式发明之后,我即知道这事其实比较简单。我们如将中国红木椅子的脚锯去数寸,坐时即立刻可以较为舒服。如再锯去一些,则必更为舒服。这种情形的合理结论当然是:最舒服的姿势就是平躺在床上。这岂不简单吗?
从这个基本原则,我们即能演绎出一个附则,即我们倘因坐在一只太高而又不便将脚锯去的椅子上而觉得不大舒服时,我们只须在椅子的前面找一个搁脚的地方,以减少我们的腰部平线和着脚处的距离,这也即等于减低椅子的高度。我所最常利用的一个极普通的方法就是:将写字台的屉斗拉一只出来搁脚。但这条附则应该怎样聪明地实施,则须视各人的常识了。别人说我一天之中倒有十六个小时是醒着的,是躺在椅中的。为了化解这个误会起见,我当说明我也能在写字台或打字机前很耐心地坐上三个小时。我所要使人明白的是:松弛我们的肌肉,不一定是一件罪恶。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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