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现在的妙因极像以前的沙沙,善良而体贴。因此我对她,一向如同姐妹手足般,再加上对沙沙的歉疚,她在我心中分量很重。
我希望她幸福快乐。就算她现在和他,宣布要走上红地毯的彼端,我想我也会发自内心地祝福他们。
至于我的幸福,早在七年前,就已经遗失在不知何方……
我的心中,一阵潮水缓缓袭过。
唐少麟招了招手,请服务小姐给我上一杯热茶,然后了然地看着我,伸出手在我额头一搭,微笑道:“还好温度不高,可能前两天累了,回去休息一下就好了。”
我分明看到大姐和雷尼尔眼中的笑意,妙因眼中的些微诡谲。
而我对面坐着的那个人,神色淡然一言不发。
原本就与他无干。
现在的我们,只不过是路人甲和路人乙。
突然间好长时间没有插嘴、估计听得也很费力的雷尼尔盯住秦子默看了好久,然后用不太标准的中文、有些迟迟疑疑地问:“请问,你是不是曾经在温哥华工作过?”
秦子默显然也有些吃惊,“是的——”他的神色幽暗了一下,接着问,“你怎么知道?”
雷尼尔不答,改用英文,继续问:“three years ago, did you stay in law school of McGill University ?”
(三年前,你在麦吉尔大学待过吗?)
“Yes。”秦子默飞快地答,他也仔仔细细打量了一下雷尼尔,仿佛联想起了什么。
果然,雷尼尔咧嘴一笑,有些得意地说:“your classmate, James, is my brother, I have seen your photo from him。”
(你同学詹姆斯是我哥哥,我在他那儿见过你的照片。)
秦子默一怔——世界果然太小。
在加拿大时,雷尼尔的哥哥和秦子默是同班同学。他们也曾经是同一间律师事务所的同事。
雷尼尔看向秦子默笑道:“我哥哥说你去年突然不辞而别,他很难过。”
很难得地我看到秦子默脸上现出了丝笑意,“后来我联系上他了,”他喝了口茶,闲闲地又补了一句,“而且他就要来中国拓展业务,我们很快就可以见面。”
雷尼尔听闻此言,愤愤地说:“他要来中国,我怎么都不知道?”他转过头来看向我,口气依然不善,“这大概就是你们中国人常说的,什么什么头、什么什么尾的?”
我想了想,又想了想,小心翼翼地看向他,“神龙见首不见尾?”
“对对对,就是这句!”他满意地看着我裂开嘴笑,对我的领悟力表示赞赏。
大家都笑了。
我也只好跟着笑。
不经意中,气氛逐渐开始融洽。
我和秦子默,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话一个字。
倒是唐少麟,一直十分自如地和他谈笑着寒暄着,说起他在普林斯顿小镇上六年来的求学和生活经历,以及一些在美国的趣事和见闻。
他也是淡淡地,有礼貌地回应着。
间或他掏出ZIPPO打火机,点上一支烟,神色自若地抽着,闲闲地说着他们事务所的近况,或说说他回国以及到C市以来发生的一些情形。
对于过去、对于六年的异国生涯,他只字不提。
他实在变得太多太多了。
他的眼神,冷静、漠然;他的谈吐,温文、优雅;而他的眼睛,即便偶尔瞥向我,也是完全淡淡的陌生的。
不知谁说过,比仇恨更可怕的是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遗忘。
他的衣着一丝不苟,搭配得非常和谐,熨烫得十分伏贴。他身穿浅灰色衬衫,浅米色V字领羊绒衫,浅灰色风衣就搭在他身后的椅背上。
妙因身穿米色羊绒套裙,坐在他身旁小鸟依人,不时含情脉脉地看着他,脸上有着盈盈笑意。
间或他也回应她的目光,向她淡淡一笑。
那是我曾经熟悉,而今却全然陌生的微笑。
更多的时候,他的表情是淡淡的礼貌的,但是疏离,十分的疏离。
我想现在的他,绝对是泰山崩于顶而不变色。
只是我的眼角余光瞥到,他的手,仍然那么修长,那么的修长。
回到宿舍,当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一言不发的时候,大姐若有所思地看看我,“林汐,你今晚的情绪有点不对。”
我一惊,睁开了眼。谁说女人的第六感不可怕呢?何况是一向明察秋毫的大姐。
我淡淡地笑了一下,“没事,可能是因为累了吧。”
大姐欲言又止,突然说了一句:“你们那个同事的男朋友……”
我的心突然跳了一下,但是我很快就镇静了下来,“你是说妙因的……吗?”
不知为什么,下意识地我避免提到那个名字。
她点了点头,“我见到过。”
我先是奇怪,后又释然,以他出现的频率,再加上他的仪表,现在的C大,80%的人都应该认识他了吧。于是我仍然淡淡地微笑了一下,“不奇怪啊,他经常来学校接妙因。”
大姐摇了摇头,有些困惑地说:“我见过他两次,都是半夜十点多,从我们宿舍下的树林里走出来,只有他一个人。”
我一惊,树林里,那道迫人的视线……
可能吗?
不可能,我坚决否定。绝对绝对绝对,不可能。
我轻轻然而坚决地对大姐说:“大姐,你一定是眼花了,一定。”
没过多久,唐少麟要去上海开学术会议。
学校很看重他的才干,他刚进校没多久,一些硬件软件设施已经基本到位。而他一来到C大,便和学校里的一些资深老教授们一道,努力为学校争取国家重点实验室。他忙碌着,经常要加班,但看得出来,他过得很充实。雷尼尔也经常神色匆匆的样子,背着大大的笔记本包,手上拿着厚厚一叠的资料,和他同进同出。
他们的手下,有了助手,也开始指导学生研究。
他开始为他的事业而忙碌,奔波。
我相信他。以他的聪明和才干,不用多久,一定会在学术界创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唐少麟在去上海前,照例打电话叮嘱我:“林汐,没事别总懒洋洋地闷在宿舍里,跟大姐出去活动活动、逛逛街。”然后又带着些微戏谑地半真半假地说,“想要什么好吃好玩的东西尽管开口,回来我好带给你啊!”
我笑他,“你是去开会的,又不是去玩儿的;好好做正经事,等回来有空的时候再聚吧。”
我们又东拉西扯地闲聊了几句,才挂断电话。
我放下电话,大姐正若有所思又带些探测地看着我。
我躺到床上,不甚在意地问:“怎么啦,今天不练一阳指了吗?”
她有些研判,有些不解,又有些担忧地说:“奇怪,林汐,我明明觉得你们俩是可以发展的,而且唐少麟各个方面都那么出类拔萃。为什么一直到现在,你们还是像温吞水一样?”
我看着她微笑了一下,“大姐,他太优秀了,我配不上他。”
我说的是发自肺腑的实话。
每次看到唐少麟那张洞察一切却又诚挚宽容的脸,看到他那种坦然而关切的眼神,我总是有一种深重的自惭形秽。在学校里,一直以来,我都下意识地跟他保持一定距离,以免给其他人造成无谓的误解。这么多年来,我已经欠了他很多,我不能欠他再多。
这么多年来,对于唐少麟,我永远都有着极其极其深重的负疚感。
我看到大姐有些困惑地摇摇头,“可是我明明觉得,他对你……”
我止住她:“大姐,别再说了。”我深深地埋下头去。我的眼前,仿佛又起了一阵淡淡的烟雾。
对不起,实在对不起。
请给我时间。我需要时间。
没过两天,我奉系主任之命,带领学生到外地去实习。
巧得很,我们去的是N市,我大学以来待了七年的地方。
更巧的是我们实习的地方,就在G大附近,仅仅只相隔一条街。
离开G大已经快一年了,有机会回去看看,顺便看看导师和师母,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在去N市的大客车上,我的学生们笑笑闹闹追追打打了将近一路,欢声笑语几乎将车顶掀翻。最后,快到目的地的时候,在班长的提议下,他们齐声大合唱,唱了一首流传已久的校园民谣——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唱歌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最亲爱的你像是梦中的风景说梦醒后你会去我相信不忧愁的脸是我的少年不仓皇的眼等岁月改变最熟悉你我的街已是人去夕阳的斜永远年轻的脸永远永远也不变的眼(歌曲名:青春无悔;词曲:高晓松;演唱:老狼,叶蓓)
我带